山水水泥:響應號召取消P.C32.5水泥 為中國水泥工業(yè)健康發(fā)展做貢獻
繼2015年12月1日取消P.C32.5水泥后,國務院辦公廳下發(fā)了《關于促進建材工業(yè)穩(wěn)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16〕34號),明確指出:“停止生產32.5等級復合硅酸鹽水泥,重點生產42.5及以上等級產品”,這是全面評估中國水泥行業(yè)的現狀后做出的正確決定,是遏制水泥產能過剩和效益下滑的重大舉措,對水泥工業(yè)的健康發(fā)展具有重大歷史意義。
一、停止生產32.5等級復合硅酸鹽水泥勢在必行
根據2014~2015年有關數據記載,世界水泥工業(yè)產能利用率在70%以上的占40%,中國的產能利用率僅為69%,已處于比較低的水平。而熟料系數,小于0.60的全球僅有中國(0.57)和巴西(0.58)。這是很不合理的現象,一方面我國產能發(fā)揮不出來,說明市場是嚴重的供過于求;一方面又大量摻加混合材,造成水泥產量的虛高,進一步惡化供需關系,從而引發(fā)惡性競爭,結果導致我國水泥行業(yè)2015年價格大滑坡、利潤大滑坡。
產品等級結構偏低是造成以上嚴重局面的原因之一。我國水泥等級結構為32.5級占74%、42.5級占21%、52.5級占5%,而發(fā)達國家分別為25%、60%、15%。尤其低標號復合水泥占比偏高帶來的問題,一是我國實物水泥1.36t才相當于國際平均品質水泥1t。在實際工程應用中,制備同等強度的混凝土,單位水泥需用量比國際水平增加了1/3;二是低標號水泥中摻加的混合材大都未經深加工,只是作為非膠凝性中性填充物摻加,對我國大部分水泥企業(yè)來說,這樣不但可以低成本增加水泥產量,而且還可以獲得相應的稅費補貼(在一定程度上鼓勵了劣質水泥的生產),看似創(chuàng)造了經濟效益,但是事實卻是因此而使水泥價格相應下調,兩者對沖后水泥企業(yè)的最終效益并沒有增加,反而造成行業(yè)整體產品質量差、產能過剩和經濟效益下滑;三是低標號水泥摻加大量的混合材,增加了社會無效的運輸成本,浪費了資源,破壞了環(huán)境。
基于以上,我們認為本次調整勢在必行。
二、山水集團32.5等級復合硅酸鹽水泥生產現狀
1.2016年1~10月份,山水集團32.5等級復合硅酸鹽水泥生產了619萬噸,占水泥總產量的15.67%。
2.山水集團在全國十省市分布有水泥生產企業(yè),按照區(qū)域共分為六大運營區(qū)(見比例圖)。
3.各品種水泥的毛利情況,2016年1~10月份數據(見示意圖)。
4.停止生產32.5復合水泥對集團經營的影響。
從產品比例分析,山水集團32.5復合水泥總體占比較低。但從具體企業(yè)看,約有1/5左右的企業(yè)32.5復合水泥比例超過了30%;尤其以農村市場為主導的企業(yè),其32.5復合水泥的比例甚至達到了60%左右;新疆主要受地材資源的影響,32.5復合水泥更是高達80%以上。如果停止生產32.5復合水泥對這些企業(yè)肯定將產生較大影響,品種轉型、引導市場需求需要過渡時間。
從經濟效益分析,32.5級復合硅酸鹽水泥毛利率在產品結構中最低。由于前期山水集團為保證重點工程和商砼市場,42.5級水泥毛利率相對較低,但通過行業(yè)自律,加強內部管控等措施,2016年下半年逐漸提升??傮w看,水泥等級越高,毛利率越高。停止生產32.5復合水泥對企業(yè)提高盈利能力是有利的。
三、意見和建議
取消32.5等級復合硅酸鹽水泥,一是有利于熟料產能利用率的提高。通過引導市場需求,可轉型生產42.5等級復合硅酸鹽水泥;二是有利于淘汰落后產能。一些小規(guī)模或以享受資源綜合利用退稅政策生存的企業(yè),基本是在低標號水泥的高摻雜比上做文章,質量問題突出;三是企業(yè)生產品種減少,有利于組織生產,質量控制更加穩(wěn)定。
我們認為,取消32.5級復合水泥對行業(yè)發(fā)展是有利的,這一政策的導向是正確的。
建議:
1.希望盡快出臺取消復合32.5等級水泥的相關標準、細則,明確時間計劃。
2.嚴格復合水泥退稅政策標準,引導沒有固定熟料資源的水泥粉磨企業(yè)轉型轉產。
3.鼓勵混合材深加工企業(yè)的發(fā)展。
2016年是山水集團不平凡的一年,通過一年的工作證明,山水集團是有擔當的水泥集團。同時,山水集團作為全國水泥行業(yè)重點支持的水泥集團,有責任和義務全力支持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因此,山水集團將響應號召,優(yōu)化產品結構,積極推進“取消32.5級復合硅酸鹽水泥”這項活動,為中國水泥工業(yè)的發(fā)展做出貢獻。
編輯:俞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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