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水泥針對多名前董事作出申索
山水水泥(00691)宣布,于2015年12月4日,公司展開法律程序于香港高等法院針對以前董事張才奎、張斌及李長虹發(fā)出傳訊令狀,傳訊令狀于2015年12月17日經(jīng)修訂,公司的全資附屬香港水泥及香港水泥的全資附屬中國先鋒水泥(統(tǒng)稱為集團)加入為訴訟的原告人,而前董事常張利、吳玲綾、李冠軍、曾學敏及沈平加入為訴訟的被告人。訴訟的申索陳述書于2015年12月28日送交存檔。集團就以下事項針對前董事作出申索,其中包括(i)多項強制性寬免,包括制止彼等按山東山水水泥集團(中國先鋒的全資附屬)經(jīng)不合法更改的組織章程細則行事、指明集團簿冊、紀錄、賬目或電腦數(shù)據(jù)或其他文件等的現(xiàn)時所在或將其交回的法令,以及(ii)由于前董事的不當行為導致的損失及/或公平賠償。
編輯: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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