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下管網(wǎng)新規(guī):新建城市道路五年內不能掘路

2015/09/01 09:15 來源:新華網(wǎng) 王民

記者從河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了解到,河北省人大通過的《河北省城市地下管網(wǎng)條例》將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條例規(guī)定,新建、改建、擴建的城市道路交付后5年內,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內,不得因敷設城市地下管線挖掘道路。......

  記者從河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了解到,河北省人大通過的《河北省城市地下管網(wǎng)條例》將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條例規(guī)定,新建、改建、擴建的城市道路交付后5年內,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內,不得因敷設城市地下管線挖掘道路。

  為解決“馬路拉鏈”問題,條例強調,地下管線建設改造應當與城市道路建設改造同步實施,嚴格執(zhí)行年度建設計劃審批和施工掘路總量控制制度的要求。

  條例明確了地下管網(wǎng)建設管理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重要職責,對地下管網(wǎng)建設管理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責任。

編輯:張曉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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