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用范圍本方法用于測定玻璃鋼窩芯子的吸水率、單位體積吸水量、重量損失率及水溶性物質的重量損失率。 2試樣 2.1試樣尺寸同GB 1453-78《玻璃鋼蜂窩平層結構或芯子平壓試驗方法》的規(guī)定。邊長α= 10C(C為蜂格邊長),厚度h為產品實際厚度。當產品厚度未確定時,可以取h=2C。 2.2試樣數(shù)量每組不少于5個。 3試驗條件 3.1試驗環(huán)境條件應符合GB 1446-78《玻璃鋼性能試驗方法總則》的規(guī)定。 3.2試驗設備: 3.2.1干燥箱。 3.2.2干燥器。 3.2.3分析天平:感量不小于0.0005克。 3.2.4蒸餾水槽(或桶):水溫20±5℃。 3.2.5無水乙醇。 4試驗步驟 4.1試樣制備按GB 1446-78的規(guī)定。 4.2試樣外觀檢查按GB 1446-78的規(guī)定。 4.3試樣存放條件應符合GB 1446-78的規(guī)定。 4.4將合格試樣編號。測量試樣尺寸。測量精度應符合GB 1446-78的規(guī)定。 4.5在試驗環(huán)境條件下稱重。 4.6若試樣在浸水前要預處理(第一次處理),可按 GB 1462-78《玻璃鋼吸水性試驗方法》的規(guī)定進行。 4.7經預處理的試樣在干燥器內冷卻后。在試驗環(huán)境條件下再稱重。 4.8將試樣完全浸入水溫為20±5℃的蒸餾水中,注意表面不應有吸附氣泡,且試樣相互間或與容器壁不應接觸。 4.9 24小時后,將試樣從水中取出,用吸水紙(濾紙)吸干表面水分,再浸入無水乙醇中約1分鐘,取出在暖空氣流(或通風處)干燥約1分鐘后立即稱重。 4.10當知道或懷疑材料含有較多水溶性的成分時,試樣從蒸餾水中取出稱重后,還要按GB 1462-78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第二次處理)然后立即稱重。若重新處理后的重量小于第一次處理后的重量,則認為兩者的差值即為水溶性物質在蒸餾水中的損失。 5計算 5.1吸水率W p·c(%),單位體積吸水量Wv(克/厘米[3]),重量損失率WL(%),水溶性物質的重量損失率WSL(%)按式(1)~(4)計算: G3-G1 Wp·c=______×100……………………………………(1) G1或 G3-G2 Wp·c=______×100……………………………………(1) G2 G3-G1 Wv=______……………………………………(2) V G3-G2 Wv=______……………………………………(2) V或 G1-G2 WL=______×100……………………………………(3) G1 G2-G4 WSL=______×100……………………………………(4) G2式中:G1——試樣的初始重量,克; G2——試樣第一次處理后的重量,克; G3——試樣浸水后的重量,克; G4——試樣第二次處理后的重量,克; V——試樣的初始體積,厚米[3]。 5.2試驗結果和試驗報告按GB 1446-78的規(guī)定。注:當計及水溶性物質損失時,吸水率Wp·c(%)、單位體積吸水量Wv(克/厘米[3])的計算公式依次為: G3-G4 Wp·c=______×100 (1″) G2 G3-G4 Wv=______×(2″) v附加說明:本標準由建筑材料工業(yè)部上海玻璃鋼研究所提出。本標準由建筑材料工業(yè)部北京玻璃鋼研究所技術歸口。本標準由建筑材料工業(yè)部上海玻璃鋼研究所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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