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增加煤炭出口稅,減少煤炭出口
2006-09-18 00:00
越南投資報星期五報道,越南財政部計劃對煤炭征收3%的出口稅。
1998年以前,越南曾征收煤炭出口稅。之后,為鼓勵煤炭出口,越南取消了征稅。
報道中稱,越南此次重新征稅是為了保證國內(nèi)工業(yè)主要是電力,紙業(yè),肥料,水泥等行業(yè)得到足夠供應。
越南最大的煤炭生產(chǎn)出口商越南國家煤炭集團(越煤)預計今年能生產(chǎn)3640噸煤炭,較去年增長7%,能滿足國內(nèi)和國外市場更大的需求。
集團原為國有越南煤炭公司。2006年,集團打算銷售3100萬噸煤炭,其中包括出口的1460萬噸。
近日,越南計劃與投資部向政府提出了2006-2010年期間減少煤炭出口的計劃。
因此,今年越南的煤炭出口將與去年接近,達到1790萬噸左右。但2007年至2010年,煤炭出口將逐年減少100萬噸。
去年,越南向中國,日本,韓國,泰國,馬來西亞,印度,巴西以及歐盟在內(nèi)的2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出口煤炭,取得6.58億美元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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