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圍
本工藝適用于多層及高層多種民用建筑疊合樓板或屋面板的安裝。對條件適合的工業(yè)建筑亦可采用。
施工準備
2.1 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 雙鋼筋疊合板:板厚分為50mm和63mm兩種系列。平面尺寸以三模為基準,50mm系列,長4.2m~6.3m,寬l.5m~3.9m.共72種;63mm系列,長4.2m~7.2m,寬1.5m~3.9m,共99種。預制疊合板的疊合面應有凹凸差不小于4mm的人工粗糙面,表面不得有疏松層和浮漿。雙鋼筋疊合板要有出廠合格證。
2.1.2 支座硬架支模及支板縫的木板、木方或定型支柱等應按施工方案配制。
2.1.3 機具;垂直運輸機械、鋼卷尺、撬棍等。
2.2 作業(yè)條件:
2.2.1 依據(jù)圖紙、規(guī)范、疊合板圖集以及洽商的要求,繪制疊合板安裝圖。其中應表示出疊合板的平面位置、型號、板縫尺寸、支座擱置長度、支座硬架支模位置、臨時支撐位置,以便疊合板安裝。
2.2.2 檢查疊合板的質(zhì)量:詳細檢查有無裂縫、缺損,檢查疊合板的表面質(zhì)量。凡不符合質(zhì)量要求的不得使用。并按安裝圖核對疊合板的型號和規(guī)格。
2.2.3 檢查墻體或梁的標高及軸線。梁和圈梁的鋼筋及模板辦完隱、預檢。
2.2.4 疊合板的堆放及場地要求:
2.2.4.1 場地應事先抄平、整實,并筑3∶7灰土兩步。
2.2.4.2 堆放的支點位置同吊點。每塊疊合板下沿疊合板長向緊靠吊環(huán)應放通長墊木,上下對齊、對正、墊平、墊實。不同板號應分別碼放,不允許不同板號重疊堆放。堆放高度宜不大于6層。條件允許時應隨到隨上樓。
2.2.5 墻四周硬架支模及拼板縫處硬架支撐和板的臨時支撐,按施工方案安裝完畢,并做完預檢。
操作工藝
3.1 工藝流程圖:
檢查支座及板縫硬架支模上平標高 → 畫疊合板位置線 → 吊裝疊合板 →
調(diào)整支座處疊合板擱置長度 → 整理疊合板甩出鋼筋
3.2 因疊合板在支座上擱置長度較?。ɑ虬逦催M支座),故一般情況下墻四周宜采用硬架支模,一般為單排支柱與墻體鎖固,間距60~100cm。墻或梁頂標高應下降l~3cm。板的拼縫處亦設硬架支撐,一般為雙排支柱,間距為60~100cm。安裝疊合板前應認真檢查硬架支模的支撐系統(tǒng),檢查墻或梁的標高、軸線,以及硬架支模的水平楞的頂面標高,并校正。
3.3 畫疊合板位置線:在墻、梁或硬架橫楞上的側(cè)面,按安裝圖畫出板縫位置線,并標出板號。拼板之間的板縫一般為100mm、如排板需要時,可在80mm~170mm之間變動。但大于100mm的拼縫應置于接近板連續(xù)邊的一側(cè)。見圖4-39。
圖4-39 板縫留置示意圖
3.4 疊合板吊裝就位:若疊合板有預留孔洞時,吊裝前先查清其位置,明確板的就讓方向。同時檢查、排除鋼筋等就位的障礙。吊裝時應按預留吊環(huán)位置,采取八個吊環(huán)同步起吊的方式。就但時,應使疊合板對準所劃定的疊合板位置線,按設計支座擱置年度慢降到位,穩(wěn)定落實。
3.5 調(diào)整疊合板支座處的擱置長度:
3.5.1 用撬棍按圖紙要求的支座處的擱置長度,輕輕調(diào)整。必要時要借助吊車繃緊鉤繩(但板不離支座),輔以人工用撬棍共同調(diào)整擱置長度。
3.5.2 圖紙對支座擱置長度無要求時,板擱置在混凝土構(gòu)件上時,一般為+20mm(即伸入支座20mm)。若排板需要,亦可在+30mm~-50mm之間變動。但若墻厚≤160mm時,筒支邊的擱置長度應>0。若必須小于-50mm,應按設計要求加大甩筋長度。擱置長度的狀態(tài)見圖4-40。
3.5.3 在磚混結(jié)構(gòu)中,板伸入支座的長度一般宜大于50mm。
3.6 按設計規(guī)定,整理疊合板四周甩出的鋼筋,不得彎90°,亦不得將其壓于板下。
質(zhì)量標準
4.1 保證項目:
4.1.1 構(gòu)件吊運時混凝土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guī)范的規(guī)定。
檢查方法:檢查構(gòu)件出廠證明和同條件養(yǎng)護試塊的試驗報告。
4.1.2 疊合板接縫處的混凝土必須計量準確,澆搗密實,養(yǎng)護充分,其強度必須達到設計要求或施工規(guī)范的規(guī)定。
檢查方法:觀察和檢查標準養(yǎng)護齡期28d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及施工記錄。
4.1.3 疊合板的型號、位置、支點錨固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已無變形損壞現(xiàn)象。
檢查方法:觀察或尺量檢查和檢查吊裝記錄。
4.2 基本項目:
疊合板的標高、坐漿、板縫寬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guī)范的規(guī)定。
檢查方法:觀察、足量檢查。
4.3 允許偏差項目,見表4-37。
表4-37
項次 項 目允許偏差 (mm) 檢查方法
1 軸線位置位移 5 尺量檢查
2 層 高 ±10 用水準儀或尺量檢查
3 板擱置長度 ±10 尺量檢查
抹 灰 5
不抹灰 3
成品保護
5.1 疊合板的堆放及堆放場地的要求應嚴格按2.2.4條執(zhí)行。
5.2 現(xiàn)澆墻、梁安裝疊合板時,其混凝土強度要達到4MPa時方準施工。
5.3 疊合板上的甩筋(錨固筋)在堆放、運輸、吊裝過程中要妥為保護,不得反復彎曲和折斷。
5.4 吊裝疊合板,不得采用“兜底”、多塊吊運。應按預留吊環(huán)位置,采用八個點同步單塊起吊的方式。吊運中不得沖撞疊合板。
5.5 硬架支模支架系統(tǒng)板的臨時支撐應在吊裝就位前完成。每塊板沿長向在板寬取中加設通長木楞作為臨時支撐。所有支柱均應在下端鋪墊通長腳手板,且腳手板下為基土時,要整平、夯實。
5.6 不得在板上任意鑿洞,板上如需要打洞,應用機械鉆孔,并按設計和圖集要求做相應的加固處理。
質(zhì)量記錄
本工藝標準應具備如下質(zhì)量記錄:
6.1 混凝土構(gòu)件出廠合格證。
6.2 結(jié)構(gòu)吊裝記錄。
6.3 預制構(gòu)件吊裝工程預檢。
6.4 分項工程技術(shù)交底。
6.5 分項工程質(zhì)量檢驗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