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入股企業(yè)有法律保障嗎?
我在一家貿易公司工作,公司要求員工入股,交納股金后,公司并未開具入股憑據(jù),年終分紅也只是口頭上說相應增加股本,并未發(fā)放現(xiàn)金。請問我的股份受法律保護嗎?我如果中途辭職的話,我有權利將股份轉讓嗎?合約期滿后,我的股份會如何處置?
答復:
員工入股企業(yè)是近年來非常流行的人力資源激勵手段。員工通過各種方式成為企業(yè)的股東,將企業(yè)與員工的利益融為一體,增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時下最流行,最可為員工接受的股權激勵方式就是期權了,不少著名IT企業(yè)的員工憑借期權成為了百萬富翁。但是由于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不甚完善,實踐操作中也往往簡單操作,很多員工的入股沒有得到應有的保障。
公司主要分兩大類,一類是有限責任公司,另一類是股份有限公司,后者包括上市公司。因為上市公司還涉及股權分置問題,流通股與法人股具有不同權利,且股份公司要求員工交錢入股的情況非常少,我們主要看看有限責任公司的員工入股。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按注冊資金比例出資,享受股東的權利,包括收益分配、重大事件的決定等。工商行政部門要求出資股東必須在企業(yè)工商登記資料上列明,但是由于各種原因,國內有不少實際出資的股東在工商資料中并不能查不到,學理上稱這種情況為隱名股東,員工入股就是其中很大的一塊。很多企業(yè)雖然給員工入股,但是卻只是給員工在職期間的一個單純的激勵,大股東們并不想真正與員工共同對企業(yè)進行運作,加上工商部門股份變更登記手續(xù)煩瑣,幾乎沒有企業(yè)會為入股員工作登記。
缺乏政府的第三方登記,員工入股要保障自己的權益就必須充分注意操作的證據(jù)。我國過去是不保護隱名股東的權利的,但是近兩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中承認了隱名股東的權益,不過隱名股東必須要證明某部分的股份確實由自己出資才行。提問者入股時雖然繳納了股金,卻沒有憑據(jù),所有分紅也作為增加股本之用(實際增加與否員工很難獲知),全過程均沒有可以使用的證明材料,對于員工非常不利。
此外,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的變現(xiàn)只能通過轉讓。提問者繳納股金入股后,如果貿易公司沒有明文規(guī)定的話,離職后公司老板并不是必須回購股份的。在一些業(yè)績較差,資產(chǎn)不好的公司內很容易發(fā)生離職后要不回錢的情況。當然員工可以轉讓,但需要找到接收人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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