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向福能集團申請借款1億元(關聯(lián)交易)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向福能集團申請借款1億元(關聯(lián)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交易,系根據2014年年度股東大會《關于公司2015年度向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lián)方融資(關聯(lián)交易)計劃的決議》,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本計劃所確定的向關聯(lián)方融資總額度、定價原則的范圍內決定有關具體融資項目,因此,本次交易,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一、關聯(lián)交易概述
根據公司2014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通過的《公司2015年度向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lián)方融資(關聯(lián)交易)的計劃》,經公司2015年5月29日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六名非關聯(lián)董事審議表決通過,同意公司向福建省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福能集團)申請周轉金借款1億元,利率為同期同檔基準利率上浮5%,期限三個月,主要用于歸還到期的福建惠安泉惠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泉惠發(fā)電公司)原委托貸款,擬由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提供擔保(擔保費另議)。
福能集團系本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本項交易構成本上市公司的關聯(lián)交易。
本次交易,系根據2014年年度股東大會《關于公司2015年度向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lián)方融資(關聯(lián)交易)計劃的決議》,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本計劃所確定的向關聯(lián)方融資總額度、定價原則的范圍內決定有關具體融資項目,因此,本次交易,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關聯(lián)方簡介
福能集團系福建省屬國有企業(yè)集團,于2009年12月由原福建省煤炭工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整合重組成立,現(xiàn)注冊資本金100億元。
福能集團為本公司第一大股東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的控股股東,為本公司實際控制人。
三、交易定價原則
根據股東大會決議,以借新還舊或新增借款部分,借款利率最高按不超過央行同期同檔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0%原則辦理。本次借款利率符合上述原則。
四、關聯(lián)交易的目的及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向關聯(lián)方借款,系為滿足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資金周轉需要。
五、關聯(lián)交易審議程序
(一)董事會審議
根據公司2014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關于公司2015年度向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lián)方融資(關聯(lián)交易)計劃的決議》,本議案經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六名非關聯(lián)董事審議表決通過,三名關聯(lián)董事何友棟、王振濤、陳兆斌回避表決。
本次交易,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及發(fā)表的獨立意見
本議案,經公司獨立董事胡繼榮、鄭新芝、劉寶生事前審查,認為,本次借款是滿足公司生產經營資金周轉的正常行為。鑒此,同意將議案提交董事會審議表決。并發(fā)表獨立意見如下:
公司向福能集團財務公司申請借款1億元,利率為當前央行基準利率上浮5%。本次借款系根據公司2014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通過的《關于2015年度向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lián)方融資(關聯(lián)交易)的計劃》所確定的額度和利率水平之內進行,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誠信的原則,不會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我們表決同意。本議案的審議和表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
六、上網公告附件
經獨立董事簽字確認的獨立董事意見(含獨立董事事前認可的聲明)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5月29日
編輯:鞠麗
監(jiān)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