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治超令下,運費大漲50%!水泥廠:只能找小貨車來拉貨

中國水泥網信息中心 · 2019-10-19 10:26

  “這幾天,在路上跑貨,我發(fā)現(xiàn)各路段檢查超載更頻繁,且檢查站點都有增加?!?0月16日,正在吃午飯的貨車司機張文(化名)對記者說,無錫上跨橋側翻事故發(fā)生后,自己往常途經的路上檢查貨車超載更為嚴格。

  張文是掛靠在某物流公司下的一位長途貨運司機,主要負責運送電子產品等貨物。在張文看來,貨車超載并不是稀罕事,“在路上跑的貨車,基本上都會超載,尤其是短途運輸車?!?/p>

  無錫上跨橋側翻事故發(fā)生后,初步鑒定為“事故車輛超載所致”。隨之而來的是,全國范圍內對超載車輛的更嚴格審查。記者了解到,目前已經有部分物流公司對運輸單價進行上調。“如果僅僅依靠執(zhí)法部門治理超載,只會間接形成物流上下游成本暴增的結果,最終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蔽锪黝I域專家趙小敏認為,這種方式“治標不治本”。

  被查概率低 貨車司機抱僥幸心里

  三三兩兩,有的圍在一起聊天,有的坐在車內聊天,還有的在駕駛座椅用手機刷劇......

  10月16日上午,記者在走訪北京地區(qū)某短途運輸貨車??奎c時看到了上述情景。據(jù)其中一名貨車司機劉杰(化名)介紹,他們這些人是北京地區(qū)的短途貨運司機,雖然從屬于一家小型物流公司,但實則是單干的個體戶,在停靠點等待一些拉貨的機會。

  “自從無錫上跨橋側翻事故發(fā)生后,北京查處超載特別嚴,我們一般很少在白天上路運貨?!眲⒔芨嬖V記者,因為他們自己接單、自己拉貨,所以想要多賺錢就必須多拉貨,如果被查會一查一個準。

  在另一名貨車司機王朝(化名)看來,不超載不賺錢,不賺錢就沒法生活,所以超載也是沒辦法的事?!俺d被查是概率性事件,只要不太倒霉,就查不到?!蓖醭f。

  記者了解到,劉杰和王朝主要在北京區(qū)域內運送渣土、水泥、垃圾等,車輛為輕卡貨車,一般超載噸數(shù)為兩噸左右。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第九十二條,超載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兩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guī)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

  在采訪過程中,劉杰就向記者講述了一次超載拉貨被查的事,這次不但被罰了1800元,還被扣了6分?!凹词关涇囁緳C都知道被查到超載會被重罰,也會選擇鋌而走險超載,因為以前超載被查到的概率很小,一年也就一兩次?!眲⒔芨嬖V記者。

  和劉杰有同樣想法的貨運司機不止一個。一位同樣在北京跑貨運的司機徐偉(化名)告訴記者,自己經常根據(jù)貨運經驗與執(zhí)法點打游擊,為了多裝一些貨物,會避開嚴查超載時段,犧牲晚上睡眠時間出去拉貨。

  也正因如此,超載現(xiàn)象已成為運輸業(yè)屢禁不止的“頑疾”。趙小敏對記者表示,“解決超載問題不能完全依靠執(zhí)法部門,超載牽涉方面極為廣泛。要治理這一‘頑疾’需要從根源著手,集全行業(yè)之力,降低運輸成本,均衡各方利益是目前行業(yè)需要探討的問題?!?/p>

  運價或上漲50%以上

  無錫上跨橋側翻事故發(fā)生后,江蘇、上海、甘肅、廣東、海南等地均開展治理超載工作,嚴查超限超載車輛。記者了解到,由于全國范圍內嚴查貨車超載,各地貨運費單價有上漲趨勢。

  一位商用車企業(yè)工程師對記者表示,如果近期超載治理嚴重,行業(yè)內運價可能會上漲50%-80%,會對短途運輸產生影響,尤其對自卸車、輕卡的運價影響較大。

  據(jù)張文透露,無錫,南京、上海等地的短途運輸單價已經開始漲價,平均每噸上漲30元?!岸掏矩涍\原本賺得就是超載部分的錢,現(xiàn)在不能超載,只能多次往返運貨,這對物流企業(yè)和司機來說,無形中增加了貨運成本,中間獲利也降低了很多,不漲價根本不賺錢。”

  不過,截至目前,長途運輸還未因嚴查超載而出現(xiàn)漲價情況。一位跑長途運輸?shù)呢涇噹煾盗魏#ɑ┰诮邮苡浾卟稍L時表示,長途貨運一般都是按里程數(shù)來計費,不涉及超載多賺錢一說,所以嚴查超載對長途貨運的影響現(xiàn)在來看并不明顯。

  記者了解到,由于貨運運費上漲,已有一些原材料公司開始對原有的運輸車隊進行調整?!耙驗楝F(xiàn)在大型貨車上路難,所以能運貨的大貨車數(shù)量并不多,如果運價開低了,人家不愿意拉貨,所以公司開始找一批小型貨車來拉貨?!边|寧某水泥公司經營者對記者表示,按照運貨量和距離計算,運費會隨之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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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多地緊急開展“治超”工作

  浙江省交通廳

  2019年10月15起交警路政將進行聯(lián)合執(zhí)法

  1.對于超載超限車輛百分二十以內的,司機200元扣3分,發(fā)貨廠家及公司扣貨15天并罰處2000元-5000元,承擔倉儲費,拖車費卸載及裝車費。

  2.貨車超載百分之五十的,貨車司機罰1000元扣6分,發(fā)貨廠家及公司扣貨15天并罰處5000元-10000元,承擔倉儲費,拖車費卸載費及裝車費。

  3.超載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百以下的,扣12分并降級處理,罰款2000元-5000元,發(fā)貨廠家及公司扣貨一個月并處罰金20000元-50000元,并承擔倉儲費及拖車費及卸載費裝車,對承運貨主7天強制思想教育。

  4.超載百分百以上并超限貨車,扣車一個月駕駛員扣12分吊銷駕駛證并處罰金5000元-10000元,三年不得駕駛,發(fā)貨廠家及公司法人強制思想教育一個月,并處罰金20000元以上100000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承擔拖車費,倉儲費及卸載裝車等費用等。

  浙江省交通廳

  2019年10月13日

  江蘇省交通部

  2019年10月13聯(lián)合執(zhí)法

  1.對于超載超限車輛百分三十以內的,司機200元扣3分,發(fā)貨廠家及公司扣貨15天并罰處2000元-5000元,承擔倉儲費,拖車費卸載及裝車費。

  2.貨車超載百分之五十的,貨車司機罰1000元扣6分,發(fā)貨廠家及公司扣貨15天并罰處5000元-10000元,承擔倉儲費,拖車費卸載費及裝車車。

  3:超載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百以下的,扣12分并降級處理,罰款2000元-5000元,發(fā)貨廠家及公司扣貨一個月并處罰金20000元-50000元,并承擔倉儲費及拖車費及卸載費裝車,對承運貨主7天強制思想教育。

  4.超載百分百以上并超限貨車,扣車一個月駕駛員扣12分吊銷駕駛證并處罰金5000元-10000元,三年不得駕駛,發(fā)貨廠家及公司法人強制思想教育一個月,并處罰金20000元以上100000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承擔拖車費,倉儲費及卸載裝車等費用等。

  江蘇省交通總局

  2019年10月13日發(fā)

  河南省交通廳

  2019年10月15日起聯(lián)合執(zhí)法

  1.對于超載超限車輛百分三十以內的,司機200元扣3分,發(fā)貨廠家及公司扣貨15天并罰處2000元-5000元,承擔倉儲費,拖車費卸載及裝車費。

  2.貨車超載百分之五十的,貨車司機罰1000元扣6分,發(fā)貨廠家及公司扣貨15天并罰處5000元-10000元,承擔倉儲費,拖車費卸載費及裝車車。

  3:超載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百以下的,扣12分并降級處理,罰款2000元-5000元,發(fā)貨廠家及公司扣貨一個月并處罰金20000元-50000元,并承擔倉儲費及拖車費及卸載費裝車,對承運貨主7天強制思想教育。

  4.超載百分百以上并超限貨車,扣車一個月駕駛員扣12分吊銷駕駛證并處罰金5000元-10000元,三年不得駕駛,發(fā)貨廠家及公司法人強制思想教育一個月,并處罰金20000元以上100000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承擔拖車費,倉儲費及卸載裝車等費用等。

  河南省交通廳

  2019年10月13日

  福建省交通廳

  2019年10月15日起聯(lián)合執(zhí)法

  1.對于超載超限車輛百分三十以內的,司機200元扣3分,發(fā)貨廠家及公司扣貨15天并罰處2000元-5000元,承擔倉儲費,拖車費卸載及裝車費。

  2.貨車超載百分之五十的,貨車司機罰1000元扣6分,發(fā)貨廠家及公司扣貨15天并罰處5000元-10000元,承擔倉儲費,拖車費卸載費及裝車車。

  3:超載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百以下的,扣12分并降級處理,罰款2000元-5000元,發(fā)貨廠家及公司扣貨一個月并處罰金20000元-50000元,并承擔倉儲費及拖車費及卸載費裝車,對承運貨主7天強制思想教育。

  4.超載百分百以上并超限貨車,扣車一個月駕駛員扣12分吊銷駕駛證并處罰金5000元-10000元,三年不得駕駛,發(fā)貨廠家及公司法人強制思想教育一個月,并處罰金20000元以上100000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承擔拖車費,倉儲費及卸載裝車等費用等。

  福建省交通廳

  2019年10月13日

  治超工作的“攻堅戰(zhàn)”與“治超入刑”的聲音

  據(jù)了解,至少從1988年1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其中的相關規(guī)定開始,各地公路路政管理部門開始治理超限工作。

  此后,1998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原交通部2000年頒布《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guī)定》;原交通部、公安部等七部委2004年發(fā)布的《關于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

  2011年國務院頒布實施的《公路安全保護條例》;2016年8月,交通運輸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五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做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2016年頒布施行的《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guī)定》;2017年2月,國家發(fā)改委、交通運輸部等部委聯(lián)合印發(fā)的《關于對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車輛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lián)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等法規(guī)條例、方案意見都或多或少提及治理超限超載車輛工作。

  由此帶來的是超限運輸車輛通行管理和治理違法超限運輸工作由無序、間斷、不規(guī)范狀態(tài),逐步步入正規(guī)化、規(guī)范化軌道。

  但另外一邊,從“制度籬笆”方向的法規(guī)條例、方案意見出臺,到行動層面上各地隔期對貨車超限超載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同時凸顯了貨車超限超載問題已成為“頑疾”。

  此次無錫發(fā)生上跨橋橋面?zhèn)确鹿?,使得如何高效開展“治超”工作、如何打贏這場“攻堅戰(zhàn)”的話題再次回歸公眾視野。在眾多建議中,曾有過“治超入刑”的聲音。

  2015年的全國政協(xié)會議上,十二屆全國政協(xié)委員施杰曾提出“客貨運車輛的超載、超速、超限入刑”的提案,但刑法修正案(九)僅將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納入了危險駕駛罪。

  2016年12月,交通運輸部部長李小鵬建議加快研究推進將貨車嚴重超限超載違法運輸行為列入危險駕駛罪的范疇,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提高違法成本,形成強大震懾力,從而遏制嚴重違法違規(guī)超限超載的行為,提高道路交通運輸水平。

  此外,交通運輸部2016年8月公開的答復人大代表建議中表示,在研究起草《刑法修正案九(草案)》過程中,交通運輸部與公安部等部門都曾建議將嚴重超限超載行為納入危險駕駛罪。相關部門也進行了多次認真研究,但對于如何準確劃分罪與非罪的界限,以避免打擊面過大以及在現(xiàn)有道路運輸環(huán)境下將超限超載簡單規(guī)定為犯罪,能否切實執(zhí)行,能否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等問題,各方面意見還不統(tǒng)一。

  2018年6月,交通運輸部就關于完善頂層設計有效治理車輛超限超載的提案答復稱,綜合國內外實踐經驗,治理超限超載必須綜合采取經濟、技術、行政、法律等多種手段。近年來,交通運輸部組織有關單位借鑒國內酒駕入刑和國外治超經驗,對嚴重違法超限超載入刑工作進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初步建議方案。“下一步將配合相關部門深入研究,完善相關制度設計,爭取早日出臺實施。

編輯:梁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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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00:3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