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石棉取樣、制樣方法

2007-04-05 11:33
本標準適用于溫石棉檢驗用樣品的采取和制備。 1名詞術語 11批一次交付的袋裝或散裝的同一等級牌號的石棉纖維。 12檢查批適用于質量檢驗和驗收的基本批量。 13混合樣品從一個檢查批中按本標準規(guī)定辦法采取的樣品的總合。 14總混合樣品兩個或兩個以上混合樣品的總合。 15試驗樣品混合樣品或總混合樣品經(jīng)過制備、供試驗用的特定部分。 16袋石棉纖維包裝的基本單位,通常不超過150g。 2一般規(guī)定 21以400袋為一個檢查批。不足400袋仍按一個檢查批計。當批量大于400袋時,將各混合樣品組成總混合樣品。 22備樣應保存六個月,以備檢查。 3設備及工具 31最小分度值為005kg的磅稱一臺;最大載荷2000kg,分度值2g天平一架;最大載荷20 g,分度值02g的天平一架。 32纖維調理機一臺,主軸轉速為525±25r/min,見圖1。 33纖維壓機,工作壓力600±60kPa,見圖2。 34盛樣容器,可密閉的干燥容器,容積不得小于100dm3。 35表面平滑、清潔的工作臺及分樣板等輔助工具。 4取樣 41袋裝取樣 411取樣量每檢查批抽取40袋,從每袋中抓取一把,每把150g左右,組成一個約6kg的混合樣品。 412取樣程序 4121將受檢石棉批量按規(guī)定分成若干檢查批。 4122將檢查批四十等分,在各等分任一相應位置選一袋,從該袋中采取一把樣品,組成混合樣品。注:如果檢查不足40袋,則從每袋中不同部位抓取多于一把的樣品。 4123如果接近每袋的通道受阻,重新倒垛又不可能或費用過高時,盡量選擇能代表垛內各檢查批的表面,并將這些表面按檢查批劃分成若干子表面。每個子表面劃分為40個區(qū)域,從每個區(qū)域相應位置選一袋采取一把樣品。如果代表檢查批的子表面由不足40袋組成,則按4122項注釋取樣,但代表檢查批的子表面不得少于20袋。 413對于取得的總混合樣品按52條制備一份6kg的樣品。 42散堆取樣 421取樣量同一等級牌號的石綿纖維構成一個取樣堆。10t或10以下取6kg,10t以上每增加1t增取05kg。 422取樣程序 4221被檢石棉纖維按生產(chǎn)先后次序一層層地堆成一個接近六面體的取樣堆。 4222沿取樣堆的一個長邊,每隔15m挖一條溝,溝寬05m。 4223在溝的兩壁錯開間隔1m取樣;取樣時沿溝壁從底向上依次抓取,溝內取好后,再從石棉纖維堆的各側面間隔1m,從底向上取樣。 423對大于6kg的散堆樣品,按52條制備6kg樣品。 43水分試樣采取 431需要進行水分測定時,則在取樣時應隨時對盛樣容器進行封閉。 432具體采取方法:取得混合樣品或總混合樣品后,立即將其在盛樣容器內攪拌混勻,然后從該樣品的不同部位捏取約100g的水分試驗樣品并將其立即放入較小的容器內,以備進行水分測定。采取水分試驗樣品時應迅速,并盡量減少與大氣接觸。 5制樣 51調樣 511用手撕碎試樣中的所有大氣纖維團。 512將511款獲得的無大纖維塊的石棉纖維稱取06~7kg放入纖維機中,并用壓縮空氣對其施加600±60kPa的壓力1min。 513解除壓力,取出壓成形的整塊纖維。 514將513款中獲得的整塊纖維分成三到四小塊喂入小纖維調理機進行調理。 515將調理過的纖維采用滯塞給料方式重新喂入調理機進行第二次調理。注:滯塞給料方式系纖維在喂入調理機時不是松散的,而是在給料口以壓緊的形式喂入。 51縮分 521混勻將調理好的纖維一層一層拌撒在工作臺上,每層纖維應均勻地覆蓋在下面的纖維上形成一個圓形平堆。這樣重復三次。在挪位時應由外向內一圈一圈地進行。同時應將離析到底部的砂粒和細粉掃起,均勻地撒在新的平堆上。 522縮分 5221將混勻后的圓形平堆沿兩條相互重直的直徑四等分,分別將其對頂?shù)膬蓚€部分合在一起,一份做為備樣,另一份繼續(xù)混勻縮分,直至得到試驗要求的樣量。 5222需要將樣品分為三等分時,在521款形成的圓形平堆上,以60°夾角作三 條直徑,將對頂?shù)膬煞莺掀饋?,成為堿等分樣品。 5223對于樣量較小的試驗樣品,可采有點取法。即將混勻的樣品一層一層地鋪成厚約15~25mm圓形平堆。在其上等間隔布點,再接所需試驗樣品量捏取試樣。捏取時從頂?shù)降?包括可能離折到底部的砂粒和細粉)全部捏入。 6報告和標簽 61報告 a.試樣編號; b.石棉纖維的等級牌號,生產(chǎn)日期,取樣地點; c.批量及檢查批劃分情況; d.取樣、制作日期及當時大氣條件; e.工作人員簽名。 62標簽應清楚地注明試樣編號附加說明:本標準由國家建筑材料工業(yè)局咸陽非金礦研究所歸口t本標準由國家建筑材料工業(yè)局咸陽非金礦研究所負責起草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吳煒鋒、尚興春、任衛(wèi)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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