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適用于制取致密定形耐火制品試驗的試樣。 1標型、普型耐火制品制樣部位 1.1供試驗用的制品,除需整塊磚進行試驗的試樣以外,一般每塊一切兩半,半塊作為試驗用試樣品,另一半塊作為保留樣品。 1.2顯氣孔率、常溫耐壓強度、重燒線變化、荷重軟化溫度及壓糯變試驗用試祥,均須在供試驗用制品的角上制取(切取或鉆取),其他試驗用試樣的制取部位不限。顯氣孔率與常溫耐壓強度試驗用試樣應在同一塊制品上切取,荷事軟化溫度、壓糯變與重燒線變化試驗用試樣府同在另一塊制品上制?。ㄒ妶D1)。 1.3一般耐火度、真密度、化學分析用試佯,在供試驗用的制品上各取一部分,除去表皮,?粉碎混勻,用四分法取平均試祥。對有特殊要求的制品,應按其技術條件規(guī)定制齲如同?時進行顯氣孔率試驗,則真密度試佯應在制取顯氣孔率試樣的制品上制齲 2異型、特異型耐火制品制樣部位 2.1顯氣孔率試樣的制祥原則: 2.1.1可按標、普型制品制樣時,則盡量參照標、普型制品制樣。 2.l.2制取試樣的體積內(nèi)為50-200cm3,并盡量保留其表皮,但最大棱長不得超過80mm,如一邊為弧形,則以弧長為準。 2.t.3對制品上、下兩揣大小不同或上、下兩端不對稱的制品,應從小端或工作揣制樣;對長形制品應在中間部位制樣。 2.1.4幾種異型、特異型制品的具體制樣部位舉例如下: a.圓筒形磚包括袖磚、鑄管磚、鑄口磚等。袖磚制樣部位如圖2所示。鑄管磚制樣部位同袖磚。鑄口磚制樣部位如圖3所示 a.流鋼磚制樣部位如圖4所示。 b.漏斗磚制佯部位如圖5所示。 c.塞頭磚制樣部位如圖6所示。 d.中心磚制樣部位如圖7所示。 2.2重燒線變化試樣的制樣,可按照2.1條規(guī)定的原則進行。 2.3荷重軟化溫度、壓蠕變及常溫耐壓強度等試樣的制樣部位,可按照1.2條規(guī)定的原則盡量在邊角上制樣。 2.4耐火度、真密度及化學分析用試樣應按照1.3條規(guī)定進行。附加說明:本標準由冶金工業(yè)部洛陽耐火材料研究所負責起草。本標準主要起草人余先彬。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原冶金工業(yè)部部標準YB 843-75《耐火制品檢驗制樣規(guī)定》作廢。本標準水平等級標記GB 7321-87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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