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題內(nèi)容與適用范圍本標準規(guī)定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檢驗規(guī)則等。本標準適用于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漿時作摻合料的粉煤灰成品和水泥生產(chǎn)中作混合材料的粉煤灰。 2引用標準 GB 176水泥化學分析方法 GB 177水泥膠砂強度檢驗方法 GB 2419水泥膠砂流動度試驗方法 3定義從煤粉爐煙道氣體中收集的粉末稱為粉煤灰。 4技術要求 4.1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漿時,作摻合料的粉煤灰成品應滿足表1要求。表1───┬────────────────┬────────────││級別序號│指標├───┬───┬────││Ⅰ│Ⅱ│Ⅲ───┼────────────────┼───┼───┼──── 1│細度(0.045mm方孔篩篩余,%)不大于│ 12│ 20│ 45 2│需水量比,%不大于│ 95│ 105│ 115 3│燒失量,%不大于│ 5│ 8│ 15 4│含水量,%不大于│ 1│ 1│不規(guī)定 5│三氧化硫,%不大于│ 3│ 3│ 3││││───┴────────────────┴───┴───┴──── 4.2水泥生產(chǎn)中作活性混合材料的粉煤灰應滿足表2要求。表2───┬────────────────┬─────────││級別序號│指標├─────┬───││Ⅰ│Ⅱ───┼────────────────┼─────┼─── 1│燒失量,%不大于│ 5│ 8 2│含水量,%不大于│ 1│ 1 3│三氧化硫,%不大于│ 3│ 3 4│ 28天抗壓強度比,%不大于│ 75│ 62───┴────────────────┴─────┴─── 5試驗方法 5.1燒失量、含水量和三氧化硫按GB176進行。 5.2細度按附錄A進行。 5.3需水量比按附錄C進行。 5.4 28天抗壓強度比按附錄C進行。 6檢驗規(guī)則 6.1組批與取樣 6.1.1以連續(xù)供應的200t相同等級的粉煤灰為一批。不足200t者按一批論,粉煤灰的數(shù)量按干灰(含水量小于1%)的重量計算。 6.1.2取樣方法 6.1.2.1散裝灰取樣:從運輸工具、貯灰?guī)旎蚨褕鲋械牟煌课蝗?5份試樣,每份試樣1 ̄3kg,混合拌勻,按四分法,縮取出比試驗所需量大一倍的試樣(稱為平均樣)。 6.1.2.2袋裝灰取樣:從每批任抽10袋,從每袋中分取試樣不少于1kg,按6.1.2.1的方法混合縮取平均試樣。 6.1.3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漿時作摻合料的粉煤灰成品,必要時,需方可對粉煤灰的質(zhì)量進行隨機抽樣。 6.2檢驗項目 6.2.1型式檢驗 6.2.1.1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漿作摻合料的粉煤灰成品,供方必須按4.1條規(guī)定的技術要求每半年檢驗一次。 6.2.1.2水泥廠啟用粉煤灰作活性混合材料時,必須按4.2條規(guī)定的技術要求進行檢驗。作為生產(chǎn)控制,要求燒失量,三氧化硫和含水量每月檢驗一次,28天抗壓強度比每季度檢驗一次。 6.2.1.3當電廠的煤種和設備工藝條件變化時,也應及時檢驗。 6.2.2交貨檢驗 6.2.2.1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漿作摻合料的粉煤灰成品,供方必須按6.1條要求,進行細度、燒失量和含水量檢驗。 6.2.2.2水泥廠作活性混合材料使用的粉煤灰,供方必須按6.1條要求,進行燒失量和含水量檢驗。 6.3檢驗結果評定 6.3.1符合本標準第4章各級技術要求的為等級品。若其中任何一項不符合要要求的,應重新加倍取樣,進行復驗。復驗不合格的需降級處理。 6.3.2凡低于第4章技術要求中最低級別技術要求的粉煤灰為不合格品。 6.3.3按4.2條技術要求,28天抗壓強度比指標低于62%的粉煤灰,可作為水泥生產(chǎn)中的非活性混合材料。 6.3.4粉煤灰出廠合格證,內(nèi)容包括: a.廠名和批號; b.合格證編號及日期; c.粉煤灰的級別及數(shù)量; d.質(zhì)量檢驗結果。 7包裝、標志、運輸和貯存 7.1袋裝粉煤灰的包裝袋上應清楚標明“粉煤灰”、廠名、級別、重量、批號及包裝日期。 7.2粉煤灰運輸和貯存時,不得與其他材料混雜。并注意防止受潮和污染環(huán)境。附錄A粉煤灰細度測定方法(補充件) A1適用范圍本附錄適用于粉煤灰細度的測定。 A2儀器采用氣流篩析儀(又稱負壓篩析儀)。主要由篩座、篩子、真空源及收塵器等組成,利用氣流作為篩分的動力和介質(zhì),通過旋轉(zhuǎn)的噴嘴噴出的氣流作用使篩網(wǎng)里的待測粉狀物料呈流態(tài)化,并在整個系統(tǒng)負壓的作用下將細顆粒通過篩網(wǎng)抽走,從而達到篩分的目的。示意圖如下。為止。 A3試驗步驟 A3.1稱取試樣50g,精確至0.1g。倒入0.045mm方孔篩篩網(wǎng)上,將篩子置于篩座上,蓋上篩蓋。 A3.2接通電源,將定時開關開到3min,開始篩析。 A3.3開始工作后,觀察負壓表,負壓大于2000Pa時,表示工作正常,若負壓小于2000Pa,則應停機,清理收塵器中的積灰后再進行篩析。 A3.4在篩析過程中,可用輕質(zhì)木棒或硬橡膠棒輕輕敲打篩蓋,以防吸附。 A3.5 3min后篩析自動停止,停機后將篩網(wǎng)內(nèi)的篩余物收集稱量,準確至0.1g。 A4結果計算篩余百分數(shù)X(%)按式(A1)計算: X=G×2………………………………(A1)式中:G——篩余物重量。附錄B粉煤灰需水量比測定方法(補充件) B1適用范圍本附錄適用于粉煤灰需水量比的測定。 B2方法原理本測定方法是依GB2419分別測定試驗樣品和對比樣品達到同一流動度125 ̄135mm范圍的加水量之比。 B3樣品 B3.1試驗樣品:90g粉煤灰,210g硅酸鹽水泥和750g標準砂。 B3.2對比樣品:300g硅酸鹽水泥,750g標準砂。 B4試驗步驟按GB2149進行。分別測定試驗樣品的流動度達到125 ̄135mm時的需水量W[1](mL)和對比樣品達到同一流動度時的需水量 W[2](mL)。 B5結果計算粉煤灰需水量比按式(B1)計算: W1需水量比=───×100………………………………(B1) W2計算結果取整數(shù)。附錄C粉煤灰水泥膠砂28天抗壓強度比試驗方法(補充件) C1適用范圍本附錄適用于測定水泥膠砂28天抗壓強度比。 C2方法原理水泥膠砂抗壓強度比按GB177進行,分別測定試驗樣品的28天抗壓強度R[1]和對比樣品的28天抗壓強度R[2]。 C3試樣制備 C3.1粉煤灰 a.含水量小于1%; b.細度(0.080mm方孔篩篩余)5% ̄7%。 C3.2硅酸鹽水泥 a.安定性必須合格; b.抗壓強度大于42.5MPa; c.比面積290 ̄310m2/kg; d.石膏摻入量(外摻)以SO3計為1.5% ̄2.5%。 C4樣品 C4.1試驗樣品:162g粉煤灰,378g硅酸鹽水泥和1350g標準砂。 C4.2對比樣品:540g硅酸鹽水泥,1350g標準砂。 C4.3成型加水量:對比樣品238mL,試驗樣品按水泥膠砂流動度125 ̄135mm時的水灰比計算。 C5試驗步驟按GB177進行,分別測定試驗樣品的28天抗壓強度R1和對比樣品28天抗壓強度R2。 C6結果計算粉煤灰水泥膠砂28天抗壓強度比(%)按式(C1)計算: R1 28天抗壓強度比=───×100………………………………(C1) R2計算結果取整數(shù)。附加說明:本標準由國家建筑材料工業(yè)局、能源部提出。本標準由中國建筑材料科學研究院水泥研究所和長江科學院負責起草。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楊基典、駱淑嫻、吳超寰、江麗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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