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布

本標準適用于以石棉紗、線機織的石棉布。用于各種設備和熱傳志系統(tǒng)作保溫隔熱和復制其它石棉制品的材料。一、型號分類 1石棉布按燒失量分為以下五種型號: (1)SB-16; (2)SB-19; (3)SB-24; (4)SB-28; (5)SB-32。注:①“SB”系石棉布的漢語拼音字的縮寫。“S”表示石棉,“B”表示布。②夾金屬絲的石棉布,銅絲用“T”,鉛絲用“Q”表示,加注于上列SB兩拼音字母之后。二、技術條件 2石棉布的規(guī)格尺寸、經(jīng)緯密度、單位面積重量、織紋結構及允許公差,必須符合表1規(guī)定:表1———————————————————————————————————————規(guī)格經(jīng)緯密度毫米根數(shù)/100毫米厚度幅寬經(jīng)線緯線單位面積重量織紋不少于不少于公斤/米2不大于結構尺寸允許尺寸允許 SB-16 SB-24 SB-16 SB-24公差公差 SB-19 SB-28 SB-19 SB-28 SB-32 SB-32 1000 15±0.2 1200±20 80 72 40 36 1.10平紋 1500 1000 20±02 1200±20 72 64 36 32 1.50平紋 1500 25±02 1000±20 64 60 32 30 190平紋 30±02 1000±20 56 52 28 26 230平紋 30±02 1000±20 84 84 60 60 240平斜紋————————————————————————————————————————注:①特殊品種規(guī)格,按供需雙方協(xié)議制造。②夾金屬絲石棉布單位面積重量不作規(guī)定。 3石棉布的燒失量必須符合表2規(guī)定:表2———————————————————————————————————————型號燒失量,% SB-16 16 SB-19 19 SB-24 24 SB-28 28 SB-32 32———————————————————————————————————————注:夾金屬絲的石棉布的燒失量不包括金屬線在內。 4石棉布的抗拉強度,不得低于表3規(guī)定;加熱后抗拉強度不得低于表4規(guī)定:表3———————————————————————————————————————型號 SB-16 SB-19 SB-24 SB-28 SB-32強度公斤附注厚度毫米經(jīng)向緯向經(jīng)向緯向經(jīng)向緯向經(jīng)向緯向經(jīng)向緯向 15 50 25 50 25 45 20 45 20 45 20 20 60 30 60 30 47 22 47 22 47 22 25 70 35 70 35 50 26 50 26 50 26 30 80 40 80 40 60 30 60 30 60 30 30 90 50 90 50 80 45 80 45 80 45平斜紋———————————————————————————————————————表4————————————————————————————————————————型號 SB-16 SB-19 SB-24 SB-28 SB-32試驗溫度℃強度公斤附注厚度毫米經(jīng)向緯向經(jīng)向緯向經(jīng)向緯向經(jīng)向緯向經(jīng)向緯向 15 25 13 25 13 18 8 16 7 14 6 20 30 15 30 15 19 9 17 8 14 7 25 35 18 35 18 20 10 18 9 15 8 30 40 20 40 20 24 12 21 11 18 9 30 45 25 45 25 32 18 28 16 24 14平斜紋———————————————————————————————————————注:①銅絲石棉布的抗拉強度和加熱后抗拉強度,應不低于表3和表4規(guī)定。②夾其它金屬絲石棉布的抗拉強度和加熱后抗拉強度,不作規(guī)定。 5石棉布的水分應不大于35%。如超過,允許扣除超過部分計量,但最高不得大于55%。 6石棉布表面應潔凈、平整、織紋清晰。不允許有缺經(jīng)、缺緯、跳線和線頭明顯外露等織造上的缺陷。三、檢驗方法 7幅寬測定:將石棉布攤放在平臺上,用直尺任測三點,每點間距不得少于1米。以三點的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 8厚度測定:采用精度002毫米游標卡尺,任測三點,每點間距不得少于200毫米。以三 點的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 9單位面積重量測定:離布邊100毫米裁取100×100毫米試樣三塊,在105~110℃溫度條件下烘干至恒重,分別在天平上稱量,準確至001克。單位面積重量按下式計算: G1 AW=——— 10式中:AW——單位面積重量,公斤/米2; G1——試樣恒重量,克。以三個試樣的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 10經(jīng)緯密度測定:以測定過單位面積重量的試樣,用抽線法計量每塊試樣的經(jīng)、續(xù)根數(shù)。以三個試樣的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 11燒失量測定:裁取3~5克試樣三份,在105~110℃溫度條件下烘干至恒重,分別在天平上稱量,準確至0001克。然后置于高溫爐中,在750~800℃溫度條件下灼燒30分鐘,取出后待至紅色消褪,移入玻璃干燥器中冷卻,再行稱量。燒失量按下式計算: G1-G2 SS=—————×100 G1式中:SS——燒失量,%; G1——試樣恒重量,克; G2——試樣灼燒后的重量,克。以三個試樣的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 12抗拉強度測定:離布邊100毫米處裁取,尺寸為150×170毫米,經(jīng)、緯向試樣各三 條,用抽線法使布條寬為50毫米,每邊多留邊線2~4根,測定時不得夾入夾具內。拉力機夾具速度每分鐘為100±10毫米,夾具間距離為100毫米。經(jīng)、緯向抗拉強度各以三個試樣的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 13加熱后的抗拉強度測定:用第12條方法樣,放在熱風烘干箱內,按試驗溫度(±10℃)加熱30分鐘。取出后放入玻璃干燥器中冷卻,再以第12條測定方法測定。以三個試樣的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 14水分測定:裁取3~5克試樣三份,分別在天平上稱量,在105~110℃溫度條件下工業(yè)化干至恒重,準確至0001克。水分含量按下式計算: G-G1 SF=———×100 G式中:SF——水分,% G——試樣原重量,克; G1——試樣恒重量,克。 15外觀質量檢驗:按第6條規(guī)定直觀檢查。四、驗收規(guī)則 16同一品種,同一規(guī)格的石棉布,以500公斤為一批,不足500公斤按一批計。 17每一批石棉布取一卷作外觀質量、規(guī)格尺寸檢驗。同時裁取200~300毫米長度一段作物理性能測定。 18石棉布經(jīng)檢驗,如有任何一項未達到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時,再取數(shù)量為原樣二倍的試樣對該項指標進行復驗。如仍為符合規(guī)定,則該批產品為不合格品。五、包裝與標志 19石棉布每卷重25~50公斤,但必須燦一品種同一規(guī)格。每卷內允許有不短于5米長的布一段。 20每卷石棉布應先用包裝紙包裹,然后以麻布或其它包裝材料包裹。 21每卷石棉布應有下列標志: (1)制造廠名稱和商標; (2)產品名稱; (3)規(guī)格及型號; (4)毛重和凈重; (5)制造日期; (6)技術檢驗部門合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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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3:5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