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忠良:碳中和將帶來一場“工業(yè)革命”
根據國際能源署(IEA)數據,2021年全球溫室氣體總排放量達到408億噸碳當量,其中碳排放量達到363億噸,占總排放量的89%。目前,人類活動的碳排放量仍然有繼續(xù)增長的趨勢。國際科學界公認溫室氣體排放是導致地球氣溫上升、威脅地球生態(tài)環(huán)境的重要原因。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華潤集團戰(zhàn)略管理部高級副總監(jiān)余忠良與華潤集團戰(zhàn)略研究中心宏觀室主任、副研究員梁猛撰文指出,能源形式的變化會導致人類社會的巨大變遷,碳中和的影響將不會僅僅是局限于能源行業(yè),而可能是又一次“工業(yè)革命”。全球性碳減排運動終將引發(fā)一次以“碳達峰”和“碳中和”為關鍵里程碑的“能源革命”。
回顧歷史,從瓦特發(fā)明蒸汽機開始,人類社會逐步進入了機器和化石能源時代,創(chuàng)造了光輝燦爛的工業(yè)文明。它創(chuàng)造了巨大的物質財富,但同時也帶來了大量的溫室氣體排放,其中主要是CO2(下文簡稱“碳”)。根據國際能源署(IEA)數據,2021年全球溫室氣體總排放量達到408億噸碳當量,其中碳排放量達到363億噸,占總排放量的89%。目前,人類活動的碳排放量仍然有繼續(xù)增長的趨勢。國際科學界公認溫室氣體排放是導致地球氣溫上升、威脅地球生態(tài)環(huán)境的重要原因。為了拯救地球,保護人類社會的生存和發(fā)展不可或缺的地球生物圈,國際社會發(fā)動了一場持續(xù)多年、聲勢浩大、不斷推動的全球性碳減排運動,筆者認為它終引發(fā)一次以“碳達峰”和“碳中和”為關鍵里程碑的“能源革命”,一次將被載入史冊的人類偉大自救。
氣候變化是人類社會面臨的最嚴峻挑戰(zhàn)
溫室氣體排放會導致氣候變暖,進而威脅人類社會的生存發(fā)展的生態(tài)圈,人類必須立即行動起來阻止這個進程。這個看似簡單的描述,實際上經歷了一個從科學共識到社會共識,再到共同行動的艱辛過程,而最終形成的《巴黎協定》則是世界各國至今就氣候變化問題達成的最具操作性的成果,其目標是把21世紀全球氣溫上升幅度控制在2℃以內(2021格拉斯哥氣候峰會重申了這個目標)。這意味著全球必須在2050年實現碳中和。
根據世界氣象組織(WMO)的《溫室氣體公報》,2020年地球大氣中的CO2濃度已經超過413.2ppm,是工業(yè)化之前水平的149%。2017至2021年,全球地表平均氣溫已經比工業(yè)化前上升1.06℃至1.26℃。全球氣溫的上升,使地球兩極冰蓋與高山冰川加速融化,導致海平面上升,給人口稠密的沿海地區(qū)帶來嚴重威脅。國際科學家預計,目前全球海平面已經比1880年上升24至27厘米。地球上一次經歷與目前類似的碳濃度是在300萬-500萬年前,當時氣溫比現在高2℃-3℃,海平面比現在高10-20米(一個可以給人類社會帶來巨大破壞的可怕高度)。此外,溫室效應還導致極端氣象災害的發(fā)生頻率越來越高,造成的損失也越來越大。因此,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扭轉氣候變化趨勢,是既迫切而又有遠大意義的事情。
碳中和是指在某個時刻,一個地區(qū)的碳排放量和吸收量正好可以正負抵消,達到相對意義上的零排放(而碳達峰則是指在某一時刻,人類活動產生的碳排放量達到峰值)。中科院丁仲禮院士認為,碳中和就是人類行為排放的CO2,全部被人為努力(植樹造林、工程封存、工業(yè)利用等)和自然過程(海洋吸收、生物固碳和土壤固碳等)所吸收的過程。目前,地球的陸地和海洋生態(tài)系統(tǒng)每年大約可以吸收48%的人類活動碳排放量,其余一半多則滯留在大氣中。
當前,全球“2050年實現凈零排放絕對必要”已成為世界各國的一個共識,這也是將全球變暖幅度控制在比工業(yè)化以前時期“遠低于”2℃,并“爭取做到”低于1.5℃的關鍵所在。2020年,全球已經有54個國家的碳排放實現了達峰,其碳排放總量約占全球碳排放總量的40%,碳排放量排名全球前十五的國家中,有十個已經實現碳達峰。它們中有些是因為經濟衰退實現了碳達峰,有些則是因為經濟結構改變實現了碳達峰,也有的是因為執(zhí)行嚴格的減排政策實現了碳達峰。根據目前各國已經作出的承諾,到2030年,全球將有58個國家實現碳達峰,占全球總碳排放量的60%。
《巴黎協定》締約國需要每五年自愿提升減排承諾
為“將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含量穩(wěn)定在一個適當的水平,以保證生態(tài)系統(tǒng)的平滑適應、食物的安全生產和經濟的可持續(xù)發(fā)展”,1997年12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參加國三次會議制定了《京都議定書》?!毒┒甲h定書》建立了一個自下而上的框架和“誰用誰減排”的碳市場。這樣做的缺陷是,盡管碳市場的設計精巧,但要在一個分裂的世界實現協調一致的行動難度實在太大,導致碳市場的功能只是局部和暫時的。這也是《京都議定書》很難找到繼承者的原因。
哥本哈根世界氣候大會(COP15)失敗后,國際社會開始尋找其他可行的框架,這才有了“靈活自愿”的《巴黎協定》。2015年12月12日,《巴黎協定》在巴黎世界氣候大會(COP21)上通過,由195個國家共同簽署。
與《京都議定書》“自下而上”不同,《巴黎協定》沒有對各國的氣候目標作出明確規(guī)定,而是提供了一個“自上而下”的行動框架,讓各國自愿做出減排承諾。
“自上而下”的精髓在于自愿,但這個自愿只是針對經濟體/國家而言;對于企業(yè),一旦一個國家做出了零碳承諾,其主權范圍內的企業(yè)就必須轉型為零碳企業(yè),否則就會面臨被淘汰的風險。這是一種類似于核裂變的經濟社會反應,在國家承諾和全球化的壓力下,幾乎沒有企業(yè)能夠幸免。
在新的框架下,所有締約國都要“自愿”作出減排承諾,且每五年要“自愿”提升一次。2016至2020年是第一個五年,2021年是第二個五年規(guī)劃的開始。2021年格拉斯哥氣候峰會重申了《巴黎協定》的目標,近200個國家在會上簽署了世界上第一個減少煤炭使用的協議。
碳交易并不是實現碳中和的關鍵,除碳基才是
碳市場的設計存在瑕疵
碳市場最初是《京都議定書》的產物,其原理是通過增加碳排放者的成本、給減排者提供補貼的方式鼓勵減排,達到減少總排放量的目的。既然是以“減排”為基礎,則必須要公允確定“減數”和“被減數”,這是個技術上難以逾越的巨大障礙。這是碳市場在大多數國家和地區(qū)難以實現大規(guī)模交易的主要瑕疵之一。
現在,有人提出以“固碳量”為交易基礎,這是個明確的和有意義的進步,可以在碳中和的某個階段實際推動降低總排放量。但我們必須認識到,這種推動作用也只是在短期內有效。這種短期性是碳市場的第二個重大瑕疵。我們可以設想一下,隨著碳中和目標越來越近,碳交易會隨著碳排放量越來越小、固碳成本越來越高而逐漸消亡。固碳成本太高會同步抬高碳價格,從而縮小交易規(guī)模,人們會盡可能轉向替代能源或者材料。
《巴黎協定》實際是“自愿強制零碳”機制
《巴黎協定》的結構性變化引起了一個行業(yè)在減排態(tài)度上的徹底改變,此前一直不容易被納入框架的發(fā)電行業(yè)終于進來了。由于國家作出了整體的碳中和承諾,火電再也無法置身事外(《京都議定書》和之后的空白期,火電的排放理由很直白:發(fā)的電不是自己用的,所以誰用電誰負責)。
在新的框架下,雖然我國的火電企業(yè)還可以通過購買“碳匯”或者“固碳量”繼續(xù)發(fā)電,但它們必須為此付出越來越高的成本,而且它們也很難再通過把減排責任推給用電方而置身事外?!栋屠鑵f定》將原來統(tǒng)一的碳市場方式,轉變?yōu)闊o數個企業(yè)的“自愿”行動,不僅下放了排放監(jiān)察的責任,也大大提高了“零碳”的效率。
綜上所述,企業(yè)的決策者們都應該仔細研究《巴黎協定》,然后找出相應的應對策略。首先,企業(yè)在綠色發(fā)展上,不能對碳市場寄予太大的希望。碳中和更需要的是企業(yè)實現零碳發(fā)展,而不是購買碳匯來中和。其次,有節(jié)奏的壓減火電是我國實現碳中和的必由之路。國家中長期能源戰(zhàn)略目標是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發(fā)電量占總發(fā)電量的50%”,2021年這個比例僅為34.5%,這就意味著2030年之前每年需要提高非化石能源發(fā)電量占比大約兩個百分點,唯一可行的方法是在大力發(fā)展非化石能源的同時,大幅度壓縮火電發(fā)電量。以中國現在的能源結構,單靠減排是絕對無法達成碳中和承諾的。
減排的關鍵在于“經濟除碳”
碳市場的作用在不同特點的經濟體中是截然不同的。在“碳基經濟”狀態(tài)下,減碳意味著要減少社會能源消耗量或提高能源效率(大幅度降低單位GDP能耗),這可能需要付出經濟增長放慢甚至萎縮的代價。
對中國這樣的碳排放大國,單純依靠提高能源效率和經濟結構調整(主要是提高服務業(yè)比重)來達成碳中和是不現實的。當然,這不等于說各種提升效率和節(jié)能的手段,如提高能源效率、生產效率和物流效率等,及提倡低碳生活方式不重要(根據國家統(tǒng)計局數據,2012年以來我國單位GDP能耗累計降低30%,為我國爭取了巨大的無碳經濟增長空間),而是說它們的減排效果相對于實現碳中和這個巨大的目標是非常有限的,而且一旦觸及天花板,這類減排措施往往會帶來高昂的代價。例如,為了減排而實施大規(guī)模的“拉閘限電”,以及“一刀切”方式去產能,都會嚴重影響經濟增長甚至民生,造成很大的社會財富浪費。
相比較而言,去碳基才是我國實現碳中和目標,同時保持經濟穩(wěn)定增長唯一可行的路徑。首先,我國仍然是一個發(fā)展中國家,在未來很長的一時期,發(fā)展經濟仍然是最重要的事情。經濟發(fā)展離不開能源,簡單粗暴的“拉閘限電”雖然可以立竿見影地減少碳排放,但其后果是直接犧牲了經濟發(fā)展。其次,在一些行業(yè),比如交通,去碳基需要打通整條供應鏈,即整條供應鏈的上中下游不能存在碳瓶頸。例如,如果車輛都是燃油車,即使除去了發(fā)電端的碳基,它們仍然會產生碳排放。反之,如果汽車都是電動車,但若不除去發(fā)電端的“碳基”,車輛的碳排放也依然存在。再次,碳中和可能成為改變人類社會命運的又一次“工業(yè)革命”,預計“非碳基能源”將深刻改變世界政治和經濟版圖。轉變能源結構并不容易,整個社會需要經歷一次從能源到基礎設施,再到引發(fā)經濟社會生產生活方式的巨變,這才是我們應該關注的重中之重。第四,“非碳基能源”也是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一環(huán),是我國平衡發(fā)展與安全的一個重要支點。我國油氣資源不足,2021年石油對外依存度高達72%,在單邊主義盛行、地緣政治風險高企的今天,國家能源安全處于受制于人的被動局面。如果我們能除去交通鏈條上的碳基,實現車輛全電動化,我國石油依賴進口的局面便可以徹底扭轉,國家的能源安全就有了保障。
總的來說,我國實現碳達峰相對比較容易,實現碳中和則非常困難。隨著我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入、產業(yè)結構調整和發(fā)展轉型,2030年實現碳達峰的壓力并不是很大,但碳達峰之后僅30年就要實現碳中和目標,在時間上遠較歐美國家短,這將是一個極具挑戰(zhàn)性的艱巨任務。
我國能源效率并不低,單位GDP能耗高主要是匯率原因造成的
2021年,我國能源消費總量達到52.4億噸標準煤,其中煤炭消費量為29.3億噸標準煤,占總能源消費量的56.0%,相應碳排放量達77.5億噸,占我國碳排放量的65.1%(根據IEA數據,我國碳排放總量119億噸),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的合計碳排放占比達到89.1%。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根據IEA數據,2021年我國單位GDP的碳排放量為0.45tCO2/1000美元,遠高于發(fā)達經濟體的單位GDP碳排放量(歐盟為0.13tCO2/1000美元)。人均碳排放量達8.4噸,高于發(fā)達經濟體的8.2噸。可能有人會因此認為我國生產效率不高是我國碳排放高企的主要原因,這種理解是錯誤的。所謂能源強度或者排放強度,是指單位GDP的能耗和碳排放量。我國單位GDP碳排放偏高,一個主要原因在于計價貨幣是美元,而人民幣匯率的市場化程度不高。實際上,我國制造業(yè)整體效率與發(fā)達經濟體相近,在一些行業(yè)上甚至領先它們。OECD(經濟合作與發(fā)展組織)曾在2007年出過一份報告,研究認為當時中國鋼鐵行業(yè)的效率比全部OECD國家低了僅17%左右,比歐洲的OECD國家低了約30%。而中國的GDP總量在追上德國的時候,碳排放量卻是德國的5倍左右,這顯然已經不是一個單純的生產效率問題了。
綜上,碳中和不但涉及從碳基能源轉向非碳基能源,而且從工業(yè)生產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會出現徹底的改變,其影響的深度和廣度,將大大超出我們現在的認知。
編輯:李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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