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郀t礦渣粉GB/T18046—2000

2006/07/21 00:00 來源:

......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郀t礦渣粉的定義、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包裝、運輸和儲存等。
    本標準適用于作水泥混合材和混凝土摻合料的粒化高爐礦渣粉的生產和檢驗。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l75—1999  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
    GB/T176—1996  水泥化學分析方法(eqvISO 680:1990)
    GB/T203—1994  用于水泥中?;郀t礦渣
    GB/T208—1994  水泥密度測定方法
    GB/T2419—1994  水泥膠砂流動度測定方法
    GB/T5483—1996石膏和硬石膏(neqIS01587:1975)
    GB/T8074—1987  水泥比表面積測定方法(勃氏法)
    GB 9774—1996水泥包裝袋
    GBl2573—1990  水泥取樣方法
    GB/T17671—1999  水泥膠砂強度檢驗方法(IS0法)(idtISO 679:1989)
    JC/T420---1991  水泥原材料中氯的化學分析方法
    JC/T667—1997  水泥粉磨用工藝外加劑

定義
    本標準采用以下定義:
    3.1  ?;郀t礦渣粉(簡稱礦渣粉):符合GB/T203標準規(guī)定的?;郀t礦渣經干燥、粉磨(或添加少量石膏一起粉磨)達到相當細度且符合相應活性指數(shù)的粉體。礦渣粉磨時允許加入助磨劑,加入量不得大于礦渣粉質量的1%。
    注
    1  石膏:應符合GB/T5483中規(guī)定的G類或A類二級(含)以上的石膏或硬石膏。
    2  助磨劑:應符合JC/T667的規(guī)定,但該標準中的基準水泥用50%的硅酸鹽水泥和50%的礦渣粉組成。

技術要求

礦渣粉應符合表1的規(guī)定。
表1
項      目
級      別
S105
S95
S75
密度,g/cm3              不小于
2.8
比表面積,m2 /k g        不小于
350
活性指數(shù),%   不小于
7d
95
75
551
28d
105
95
75
流動度比,%            不小于
85
90
95
含水量,%              不大于
1.0
三氧化硫,%            不大于
4.0
氯離子2,%            不大于
0.02
燒失量2,%            不大于
3.0
1)  可根據(jù)用戶要求協(xié)商提高。
2)  選擇性指標。當用戶有要求時,供貨方應提供礦渣粉的氯離子和燒失量數(shù)據(jù)。
 
試驗方法

5.1  燒失量、三氧化硫
 按GB/T176進行,其中燒失量的灼燒溫度為700℃±50℃,加熱時間為每次15min,燒至衡量。

5.2  氯離子
 按JC/T420進行。

5.3  密度
 按GB/T208進行。

5.4  比表面積
 按GB/T 8074進行。

5.5  活性指數(shù)及流動度比
 按附錄A(標準的附錄)進行。

5.6  含水量
 按附錄B(標準的附錄)進行。

檢驗規(guī)則

6.1  編號及取樣

6.1.1  礦渣粉出廠前按同級別進行編號和取樣。每一編號為一個取樣單位。礦渣粉出廠編號按礦渣粉生產廠年生產能力規(guī)定:
    60萬t以上,不超過1000t為一編號;
    30~60萬t,不超過600t為一編號;
    10~30萬t,不超過400t為一編號;
    10萬t以下,不超過200t為一編號。

6.1.2  取樣方法
  取樣按GBl2573規(guī)定進行,取樣應有代表性,可連續(xù)取樣,也可以在20個以上部位取等量樣品總量至少20kg。試樣應混合均勻,按四分法縮取出比試驗所需量大一倍的試樣(稱平均樣)。

6.2  檢驗項目
  礦渣粉生產廠應按第4章規(guī)定的密度、比表面積、活性指數(shù)、流動度比、含水量和三氧化硫含量等要求進行檢驗。

6.3檢驗結果評定

6.3.1  符合本標準第4章要求的為合格品。若其中任何一項不符合要求,應重新加倍取樣,對不合格的項目進行復驗,評定時以復驗結果為準。

6.3.2  凡不符合第4章要求的礦渣粉為不合格品。

6.3.3  試驗報告
  當用戶需要時,生產廠應在礦渣粉發(fā)出之日起11d內寄發(fā)除28d活性指數(shù)以外的各項試驗結果。28d活性指數(shù)應在礦渣粉發(fā)出之日起32d內補報。報告還應包括:
  a)廠名和編號;
  b)試驗報告編號及日期;
  c)礦渣粉的級別、數(shù)量;
  d)檢驗結果。

6.4交貨與驗收

6.4.1  供貨方應保證出廠礦渣粉的活性指數(shù),其余品質應符合本標準第4章的要求。

6.4.2  交貨時礦渣粉的質量驗收可抽取實物試樣以其檢驗結果為依據(jù),也可以生產廠同編號礦渣粉的檢驗報告為依據(jù),采用何種方法驗收由買賣雙方商定,并在合同或協(xié)議中注明。

包裝、標志、運輸與儲存

7.1  包裝
礦渣粉可以袋裝或散裝。袋裝每袋凈重50kg,且不得少于標志質量的98%,隨機抽取20袋,總量不得少于1000kg。其他包裝形式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確定。
 礦渣粉包裝袋應符合GB 9774的規(guī)定。

7.2  標志
 包裝袋上應清楚標明:工廠名稱、產品名稱、等級、包裝年、月、日和編號。摻有石膏的還應標上“摻石膏”的字樣。
 散裝時應提交與袋裝標志相同內容的卡片。

7.3運輸與儲存
 礦渣粉在運輸與儲存時不得受潮和混入雜物。
附  錄  A
(標準的附錄)
粒化高爐礦渣粉活性指數(shù)及流動度比的測定
A1  范圍
本附錄規(guī)定了?;郀t礦渣粉活性指數(shù)及流動度比的檢驗方法。
A2  方法原理
A2.1  分別測定試驗樣品和對比樣品的抗壓強度,兩種樣品同齡期的抗壓強度之比即為活性指數(shù)。
A2.2  分別測定試驗樣品和對比樣品的流動度,二者之比即為流動度比。
A3  樣品
A3.1  對比樣品:符合GBl75規(guī)定的525號硅酸鹽水泥,當有爭議時應用符合GB 175規(guī)定的PI 型525R硅酸鹽水泥進行。
A3.2  試驗樣品:由對比水泥和礦渣粉按質量比1:1組成。
A4  試驗方法
A4.1  砂漿配比
 砂漿配比如表A1所示。
表A1
砂漿種類
水泥,g
礦渣粉,g
中國ISO標準砂,g
水,ml
對比砂漿
450
--
1350
225
試驗砂漿
225
225
 
A4.2  砂漿攪拌  
 攪拌按GB/T17671進行。
A4.3抗壓強度試驗
 按GB/T17671進行試驗,分別測定試驗樣品7d、28d抗壓強度R7、R28和對比樣品7d、28d抗壓強度R07、R028
A4.4流動度試驗
 按GB/T2419進行試驗,分別測定試驗樣品和對比樣品的流動度L、L0。
A5  結果計算
A5.1  礦渣粉各齡期的活性指數(shù)按式(A1)、式(A2)計算,計算結果取整數(shù)。
                     A7=R7/R07×l00…………………………………(A1)
式中:A7——7d活性指數(shù),%;
    R07——對比樣品7d抗壓強度,MPa;
    R7——試驗樣品7d抗壓強度,MPa。
                     A28=R28/R028×l00…………………………………(A2)
式中:A28——28d活性指數(shù),%;
    R028——對比樣品28d抗壓強度,MPa;
    R28——試驗樣品28d抗壓強度,MPa。
    A5.2  礦渣粉的流動度比按式(A3)計算,計算結果取整數(shù)。
                     F=L/L0×100………………………………………(A3)
式中:F——流動度比,%;
     L0——對比樣品流動度,mm;
    L——試驗樣品流動度,mm。
 
 
附  錄  B
(標準的附錄)
?;郀t礦渣粉含水量的測定
B1  范圍
本附錄規(guī)定了?;郀t礦渣粉含水量測定方法。
B2  方法原理
在105~110℃的恒溫下將礦渣粉的附著水烘干,從而測定礦渣粉的含水量。
B3  試驗步驟
用1/100的天平準確稱取礦渣粉50g,置于已知質量的瓷坩堝中,放入105~110℃的恒溫控制的烘干箱中烘2h,取出坩堝置于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稱量。
B4  結果計算
礦渣粉的含水量按式(B1)計算,試驗結果計算至0.1%。
                            X=(G-G1)/G×l00    …………………………(B1)
式中:X——礦渣粉的含水量,%;
    G——烘干前試樣的質量,g;
    G1——烘干后試樣的質量,g。

(中國混凝土與水泥制品網 轉載請注明出處)

編輯:

監(jiān)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水泥網立場。如有任何疑問,請聯(lián)系news@ccement.com。(轉載說明
2024-09-21 13: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