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凍劑基礎標準
2005-11-29 00:00
1.1 品 種
1.1.1 混凝土工程中可采用下列防凍劑:
1 強電解質無機鹽類:
1)氯鹽類:以氯鹽為防凍組分的外加劑;
2)氯鹽阻銹類:以氯鹽與阻銹組為防凍組分的外加劑;
3)無氯鹽類:以亞硝酸鹽、硝酸鹽等無機鹽為防凍組分的外加劑。
2 水溶性有機化合物類:以某些醇類等有機化合物為防凍組分的外加劑。
3 有機化合物與無機鹽復合類。
4 復合型防凍劑:以防凍組分復合早強、引氣、減水等組分的外加劑。
1.2 適 用 范 圍
1.2.1 含強電解質無機鹽的防凍劑用于混凝土中,必須符合以下規(guī)范:
1 預應力混凝土結構;
2 相對濕度大于80%環(huán)境中使用的結構、處于水位變化部位的結構、露天結構及經常受水淋、受水流沖刷的結構;
3 大體積混凝土;
4 直接接觸酸、堿或其他侵蝕性介質的結構;
5 經常處于溫度為60℃以上的結構,需經蒸養(yǎng)的鋼筋混凝土預制構件;
6 有裝飾要求的混凝土,特別是要求色彩一致的或是表面有金屬裝飾的混凝土;
7 薄壁混凝土結構,中級和重級工作制吊車的梁、屋架、落錘及鍛錘混凝土基礎等結構;
8 使用冷拉鋼筋或冷拔低碳鋼絲的結構;
9 骨料具有堿活性的混凝土結構。
1.2.2 含亞硝酸鹽\碳酸鹽的防凍劑嚴禁用于預應力混凝土結構。
1.2.3 含有六價鉻鹽、亞硝酸鹽等有害成分的防凍劑,嚴禁用于飲水工程及與食品相接觸的工程,嚴禁食用。
1.2.4 含有硝銨、尿素等產生刺激性氣味的防凍劑,嚴禁用于辦公、居住等建筑工程。
1.2.5 強電解質無機鹽防凍劑應符合早強劑及早強減水劑標準規(guī)范第1.2.5條的規(guī)定,其摻量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1.3.2條的規(guī)定。
1.2.6 有機化合物類防凍劑可用于素混凝土、鋼筋混凝土及預應力混凝土工程;
1.2.7 有機化合物與無機鹽復合防凍劑及復合型防凍劑可用于素混凝土、鋼筋混凝土及預應力混凝上工程,并應符合早強劑及早強減水劑標準規(guī)范第1.2.1條、第1.2.2條、第1.2.3條、第1.2.4條、第1.2.5條的規(guī)定:
1.2.8 對水工、橋梁及有特殊抗凍融性要求的混凝土工程,應通過試驗確定防凍劑品種及摻量。
1.3 施 工
1.3.1 防凍劑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在日最低氣溫為0~-5℃,混凝土采用塑料薄膜和保溫材料覆蓋養(yǎng)護時,可采用早強劑或早強減水劑;
2 在日最低氣溫為-5~-10℃、-10~-15℃、-15~-20℃,采用上款保溫措施時,宜分別采用規(guī)定溫度為-5℃、-10℃、-15℃的防凍劑;
3 防凍劑的規(guī)定溫度為按《混凝土防凍劑》(JC475)規(guī)定的試驗條件成型的試件,在恒負溫條件下養(yǎng)護的溫度。施工使用的最低氣溫可比規(guī)定溫度低5℃。
1.3.2 防凍劑運到工地(或混凝土攪拌站)首先應檢查是否有沉淀、結晶或結塊。檢驗項目應包括密度(或細度),R -7、R+28抗壓強度比,鋼筋銹蝕試驗:合格后方可入庫、使用。
1.3.3 摻防凍劑混凝土所用原材料,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宜選用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水泥存放期超過3個月時,使用前必須進行強度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2 粗、細骨料必須清潔,不得含有冰、雪等凍結物及易凍裂的物質;
3 當骨料具有堿活性時,由防凍劑帶人的堿含量、混凝土的總堿含量,應符合本規(guī)范;
4 儲存液體防凍劑的設備應有保溫措施。
1.3.4 摻防凍劑的混凝土配合比,宜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含引氣組分的防凍劑混凝土的砂率,比不摻外加劑混凝土的砂率可降低2%~3%;
2 混凝土水灰比不宜超過0.6,水泥用量不宜低于300kg/m3,重要承重結構、薄壁結構的混凝土水泥用量可增加10%,大體積混凝土的最少水泥用量應根據(jù)實際情況而定。強度等級不大于C15的混凝土,其水灰比和最少水泥用量可不受此限制。
1.3.5 摻防凍劑混凝土采用的原材料,應根據(jù)不同的氣溫,按下列方法進行加熱:
1 氣溫低于-5℃時,可用熱水拌合混凝土:水溫高于65℃時,熱水應允與骨料拌合,再加入水泥;
2 氣溫低于-10℃時:骨料可移入暖棚或采取加熱措施,骨料凍結成塊時須加熱,加熱溫度不得高于65℃r,并應避免灼燒.用蒸汽直接加熱骨料帶入的水分,應從拌合水中扣除。
1.3.6 摻防凍劑混凝土攪拌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嚴格控制防凍劑的摻量;
2 嚴格控制水灰比,由骨料帶入的水及防凍劑溶液中的水,應從拌合水中扣除;
3 攪拌前,應用熱水或蒸汽沖洗攪拌機,攪拌時間應比常溫延長50%;
4 摻防凍劑混凝土拌合物的出機溫度,嚴寒地區(qū)不得低于15℃;寒冷地區(qū)不得低于10℃。入模溫度,嚴寒地區(qū)不得低于10℃.寒冷地區(qū)不得低于5℃。
1.3.7 防凍劑與其他品種外加劑共同使用時,應先進行試驗,滿足要求方可使用。
1.3.8 摻防凍劑混凝土的運輸及澆筑除應滿足不摻外加劑混凝土的要求外,還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混凝土澆筑前,應清除模板和鋼筋上的冰雪和污垢,不得用蒸汽直接融化冰雪,避免再度結冰;
2 混凝土澆筑完畢應及時對其表面用塑料薄膜及保溫材料覆蓋。摻防凍劑的商品混凝土,應對混凝土攪拌運輸車罐體包裹保溫外套。
1.3.9 摻防凍劑混凝土的養(yǎng)護,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在負溫條件下養(yǎng)護時,不得澆水,混凝土澆筑后,應立即用塑料薄膜及保溫材料覆蓋,嚴寒地區(qū)應加強保溫措施;
2 初期養(yǎng)護溫度不得低于規(guī)定溫度;
3 當混凝土溫度降到規(guī)定溫度時,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受凍臨界強度;當最低氣溫不低于-10℃時,混凝土抗壓強度不得小于3.5MPa:當最低溫度不低于-15℃,混凝土抗壓強度不得小于4.0MPa;當最低溫度不低于-20℃時,混凝土抗壓強度不得小于5.0MPa;
4 拆模后混凝土的表面溫度與環(huán)境溫度之差大于20℃時,應采用保溫材料覆蓋養(yǎng)護。
1.1.1 混凝土工程中可采用下列防凍劑:
1 強電解質無機鹽類:
1)氯鹽類:以氯鹽為防凍組分的外加劑;
2)氯鹽阻銹類:以氯鹽與阻銹組為防凍組分的外加劑;
3)無氯鹽類:以亞硝酸鹽、硝酸鹽等無機鹽為防凍組分的外加劑。
2 水溶性有機化合物類:以某些醇類等有機化合物為防凍組分的外加劑。
3 有機化合物與無機鹽復合類。
4 復合型防凍劑:以防凍組分復合早強、引氣、減水等組分的外加劑。
1.2 適 用 范 圍
1.2.1 含強電解質無機鹽的防凍劑用于混凝土中,必須符合以下規(guī)范:
1 預應力混凝土結構;
2 相對濕度大于80%環(huán)境中使用的結構、處于水位變化部位的結構、露天結構及經常受水淋、受水流沖刷的結構;
3 大體積混凝土;
4 直接接觸酸、堿或其他侵蝕性介質的結構;
5 經常處于溫度為60℃以上的結構,需經蒸養(yǎng)的鋼筋混凝土預制構件;
6 有裝飾要求的混凝土,特別是要求色彩一致的或是表面有金屬裝飾的混凝土;
7 薄壁混凝土結構,中級和重級工作制吊車的梁、屋架、落錘及鍛錘混凝土基礎等結構;
8 使用冷拉鋼筋或冷拔低碳鋼絲的結構;
9 骨料具有堿活性的混凝土結構。
1.2.2 含亞硝酸鹽\碳酸鹽的防凍劑嚴禁用于預應力混凝土結構。
1.2.3 含有六價鉻鹽、亞硝酸鹽等有害成分的防凍劑,嚴禁用于飲水工程及與食品相接觸的工程,嚴禁食用。
1.2.4 含有硝銨、尿素等產生刺激性氣味的防凍劑,嚴禁用于辦公、居住等建筑工程。
1.2.5 強電解質無機鹽防凍劑應符合早強劑及早強減水劑標準規(guī)范第1.2.5條的規(guī)定,其摻量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1.3.2條的規(guī)定。
1.2.6 有機化合物類防凍劑可用于素混凝土、鋼筋混凝土及預應力混凝土工程;
1.2.7 有機化合物與無機鹽復合防凍劑及復合型防凍劑可用于素混凝土、鋼筋混凝土及預應力混凝上工程,并應符合早強劑及早強減水劑標準規(guī)范第1.2.1條、第1.2.2條、第1.2.3條、第1.2.4條、第1.2.5條的規(guī)定:
1.2.8 對水工、橋梁及有特殊抗凍融性要求的混凝土工程,應通過試驗確定防凍劑品種及摻量。
1.3 施 工
1.3.1 防凍劑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在日最低氣溫為0~-5℃,混凝土采用塑料薄膜和保溫材料覆蓋養(yǎng)護時,可采用早強劑或早強減水劑;
2 在日最低氣溫為-5~-10℃、-10~-15℃、-15~-20℃,采用上款保溫措施時,宜分別采用規(guī)定溫度為-5℃、-10℃、-15℃的防凍劑;
3 防凍劑的規(guī)定溫度為按《混凝土防凍劑》(JC475)規(guī)定的試驗條件成型的試件,在恒負溫條件下養(yǎng)護的溫度。施工使用的最低氣溫可比規(guī)定溫度低5℃。
1.3.2 防凍劑運到工地(或混凝土攪拌站)首先應檢查是否有沉淀、結晶或結塊。檢驗項目應包括密度(或細度),R -7、R+28抗壓強度比,鋼筋銹蝕試驗:合格后方可入庫、使用。
1.3.3 摻防凍劑混凝土所用原材料,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宜選用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水泥存放期超過3個月時,使用前必須進行強度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2 粗、細骨料必須清潔,不得含有冰、雪等凍結物及易凍裂的物質;
3 當骨料具有堿活性時,由防凍劑帶人的堿含量、混凝土的總堿含量,應符合本規(guī)范;
4 儲存液體防凍劑的設備應有保溫措施。
1.3.4 摻防凍劑的混凝土配合比,宜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含引氣組分的防凍劑混凝土的砂率,比不摻外加劑混凝土的砂率可降低2%~3%;
2 混凝土水灰比不宜超過0.6,水泥用量不宜低于300kg/m3,重要承重結構、薄壁結構的混凝土水泥用量可增加10%,大體積混凝土的最少水泥用量應根據(jù)實際情況而定。強度等級不大于C15的混凝土,其水灰比和最少水泥用量可不受此限制。
1.3.5 摻防凍劑混凝土采用的原材料,應根據(jù)不同的氣溫,按下列方法進行加熱:
1 氣溫低于-5℃時,可用熱水拌合混凝土:水溫高于65℃時,熱水應允與骨料拌合,再加入水泥;
2 氣溫低于-10℃時:骨料可移入暖棚或采取加熱措施,骨料凍結成塊時須加熱,加熱溫度不得高于65℃r,并應避免灼燒.用蒸汽直接加熱骨料帶入的水分,應從拌合水中扣除。
1.3.6 摻防凍劑混凝土攪拌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嚴格控制防凍劑的摻量;
2 嚴格控制水灰比,由骨料帶入的水及防凍劑溶液中的水,應從拌合水中扣除;
3 攪拌前,應用熱水或蒸汽沖洗攪拌機,攪拌時間應比常溫延長50%;
4 摻防凍劑混凝土拌合物的出機溫度,嚴寒地區(qū)不得低于15℃;寒冷地區(qū)不得低于10℃。入模溫度,嚴寒地區(qū)不得低于10℃.寒冷地區(qū)不得低于5℃。
1.3.7 防凍劑與其他品種外加劑共同使用時,應先進行試驗,滿足要求方可使用。
1.3.8 摻防凍劑混凝土的運輸及澆筑除應滿足不摻外加劑混凝土的要求外,還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混凝土澆筑前,應清除模板和鋼筋上的冰雪和污垢,不得用蒸汽直接融化冰雪,避免再度結冰;
2 混凝土澆筑完畢應及時對其表面用塑料薄膜及保溫材料覆蓋。摻防凍劑的商品混凝土,應對混凝土攪拌運輸車罐體包裹保溫外套。
1.3.9 摻防凍劑混凝土的養(yǎng)護,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在負溫條件下養(yǎng)護時,不得澆水,混凝土澆筑后,應立即用塑料薄膜及保溫材料覆蓋,嚴寒地區(qū)應加強保溫措施;
2 初期養(yǎng)護溫度不得低于規(guī)定溫度;
3 當混凝土溫度降到規(guī)定溫度時,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受凍臨界強度;當最低氣溫不低于-10℃時,混凝土抗壓強度不得小于3.5MPa:當最低溫度不低于-15℃,混凝土抗壓強度不得小于4.0MPa;當最低溫度不低于-20℃時,混凝土抗壓強度不得小于5.0MPa;
4 拆模后混凝土的表面溫度與環(huán)境溫度之差大于20℃時,應采用保溫材料覆蓋養(yǎng)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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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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