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外加劑(GB8076-1997)

2006/01/20 00:00 來源:

......

    一、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用于水泥混凝土中外加劑的定義、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包裝、出廠、貯存及退貨等。
    本標準適用于普通減水劑、高效減水劑、緩凝高效減水劑、早強減水劑、緩凝減水劑、引氣減水劑、早強劑、緩凝劑和引氣劑共九種混凝土外加劑。
    二、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牌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 GB/T 176-1996 水泥化學分析方法
  • GB/T 8074-87 水泥表面積測定方法 勃氏法
  • GB/T 8075-87 混凝土外加劑的分類、命名與定義
  • GB/T 8-77-87 混凝土外加劑勻質(zhì)性能試驗方法
  • GB/T 14684-93 建筑用砂
  • GB/T 14685-93 建筑用卵石、碎石
  • GBJ 80-85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試驗方法
  • GBJ 81-85 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
  • GBJ 82-85 普通混凝土長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試驗方法
  • JGJ 55-81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技術規(guī)定
  • JGJ 63-89 混凝土拌合用水標準
    三、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1、外加劑
    緩凝高效減水劑:兼有緩凝和大幅度減少拌合用水量的外加劑。
    其余混凝土外加劑的定義見GB/T 8075。
    2、基準水泥
    符合本標準附錄A要求的、專門用于檢驗混凝土外加劑性能的水泥。
    3、基準混凝土
    按照本標準試驗條件規(guī)定配制的不摻外加劑的混凝土。
    四、技術要求
    1、摻外加劑混凝土性能指標
    摻外加劑混凝土性能指標應符合表1的要求。
摻外加劑混凝土性能指標                                                    表1
試驗項目
外加劑品種
普通減水劑
高效減水劑
早強減水劑
緩凝高效減水劑
緩凝減水劑
引氣減水劑
早強劑
緩凝劑
引氣劑
一等品
合格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一等品
合格品
減水率,%,
不小于
8
5
12
10
8
5
12
10
8
5
10
10
-
-
 
-
6
6
泌水率比,%
95
100
90
95
95
100
100
100
70
80
100
100
110
70
80
含氣量,%
≤3.0
≤4.0
≤3.0
≤4.0
≤3.0
≤4.0
<4.5
<5.5
>3.0
-
-
>3.0
凝結時間
之差min
初凝
-90~+120
-90~+120
-90~+90
>+90
>+90
-90~+120
-90~+90
>+90
-90~+120
終凝
-
-
-
抗壓強度比,%,不小于
1d
-
-
140
130
140
130
-
-
-
135
125
-
-
3d
115
110
130
120
130
120
125
120
100
115
110
130
120
100
90
95
80
7d
115
110
125
115
115
110
125
120
110
110
110
105
100
90
95
80
28d
110
105
120
110
105
100
120
110
110
105
100
100
95
100
90
90
80
收縮率比,%,不大于
28d
135
135
135
135
135
135
135
135
135
相對耐久性指標,%,200次,不小于
-
-
-
-
-
80
80
-
-
80
60
對鋼筋銹蝕作用
應說明對鋼筋有無銹蝕危害
    注:(1)、除含氣量外,表中所列數(shù)據(jù)為摻外加劑混凝土與基準混凝土的差值或比值。
    (2)、凝結時間指標,“-”號表示提前,“+”號表示延緩。
    (3)、相對耐久性指標一欄中,“200次≥80和60”表示將28d齡期的摻外加劑混凝土。
    (4)、對于可以用高頻振搗排除的,由外加劑所引入的氣泡的產(chǎn)品,允許用高頻振搗,和包裝上注明“用于高頻振搗的××劑”。
 
    2、勻質(zhì)性指標
    勻質(zhì)性指標應符合表2的要求。
勻質(zhì)性指標                                                             表2
試驗項目
指 標
含固量或含水量
a.對液體外加劑,應在生產(chǎn)廠所控制值的相對量的3%內(nèi);
b.對固體外加劑,應在生產(chǎn)廠控制值的相對量的5%之內(nèi)。
密度
對液體外加劑,應生產(chǎn)廠所控制值的±0.02g/cm3之內(nèi)
氯離子含量
應在生產(chǎn)廠所控制值相對量的5%之內(nèi)
水泥凈漿流動度
應不小于生產(chǎn)控制值的95%
細度
0.315mm篩篩余應小于15%
pH值
應在生產(chǎn)廠控制值±1之內(nèi)
表面張力
應在生產(chǎn)廠控制值±1.5之內(nèi)
還原糖
應在生產(chǎn)廠控制值±3%
總堿量(Na2O+0.658K2O)
應在生產(chǎn)廠控制值的相對量的5%之內(nèi)
硫酸鈉
應在生產(chǎn)廠控制值的相對量的5%之內(nèi)
泡沫性能
應在生產(chǎn)廠控制值的相對量的5%之內(nèi)
砂漿減水率
應在生產(chǎn)廠控制值±1.5%之內(nèi)
 
    五、試驗方法
    1. 材料
    1.1 水泥
    采用本標準附錄A規(guī)定的基準水泥。在因故得不到基準水泥時,允許采用C2A含量6%~8%,總堿量(Na2O+0.658K2O)不大于1%的熟料和二水石膏、礦渣共同磨制的標號大于(含)52 5號普通硅酸鹽水泥。但仲裁仍需用基準水泥。
    1.2 砂
    符合GB/T14684要求的細度模數(shù)為2.6~2.9的中砂。
    1.3 石子
    符合GB/T14685粒徑為5mm~20mm(圓孔篩),采用二級配,其中5mm~10mm占40%,10mm~20mm占6.0%。如有爭議,以卵石試驗結果為準。
    1.4 水
    符合JGJ63要求。
    1.5 外加劑
    需要檢測的外加劑。
    2. 配合比
    基準混凝土配合比按JGJ55進行設計。摻非引氣型外加劑混凝土和基準混凝土的水泥、砂、石的比例不變。配合比設計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a. 水泥用量:采用卵石時,(310±5)kg/m3;采用碎石時,(330±5)kg/m3。
    b. 砂率:基準混凝土和摻外加劑混凝土的砂率均為36%~40%,但摻引氣減水劑和引氣劑的混凝土砂率應比基準混凝土低1%~3%。
    c. 外加劑摻量:按科研單位或生產(chǎn)廠推薦的摻量。
    d. 用水量:應使混凝土坍落度達(80±10)mm。
    3. 混凝土攪拌
    采用60L自落式混凝土攪拌機,全部材料及外加劑一次投入,拌合量應不少于15L,不大于45 L,攪拌3min,出料后在鐵板上用人工翻拌2~3次再行試驗。
    各種混凝土材料及試驗環(huán)境溫度均應保持在(20±3)℃。
    4.試件制作及試驗所需試件數(shù)量
    4.1 試件制作:混凝土試件制作及養(yǎng)護按GBJ80進行,但混凝土預養(yǎng)溫度為(20±3)℃。
    4.2 試驗項目及所需數(shù)量詳見表3。
    5. 混凝土拌合物
    5.1 減水率測定:減水率為坍落度基本相同時基準混凝土和摻外加劑混凝土單位用水量之差與基準混凝土單位用水量之比。坍落度按GBJ80測定。減水率按式(1)計算:
 
    ...................(1)
    式中:WR——減水率,%;
    W0——基準混凝土單位用水量,kg/m3;
    W1——摻外加劑混凝土單位用水量,kg/m3。
 
試驗項目及所需數(shù)量                                                     表3
試驗項目
外加劑類別
試驗類別
試驗所需數(shù)量
混凝土拌合批數(shù)
每批取樣數(shù)目
摻外加劑混凝土總取樣數(shù)目
基準混凝土總取樣數(shù)目
減水率
除早強劑、緩凝劑外各種外加劑
混凝土拌合物
3
1次
3次
3次
泌水率比
各種外加劑
3
1個
3個
3個
含氣量
3
1個
3個
3個
凝結時間差
3
1個
3個
3個
抗壓強度比
硬化混凝土
3
9或12塊
27或36塊
27或36塊
收縮比率
3
1塊
3塊
3塊
相對耐久性指標
引氣劑、引氣減水率
硬化混凝土
3
1塊
3塊
3塊
鋼筋銹蝕
各種外加劑
新拌或硬化砂漿
3
1塊
3塊
3塊
注:
1、試驗時,檢驗一種外加劑的三批混凝土要在同一天內(nèi)完成。
2、試驗齡期參考表1試驗項目欄。
    WR以三批試驗的算術平均值計,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一位。若三批試驗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中有一個與中間值之差超過中間值的15%時,則把最大值與最小值一并舍去,取中間值作為該組試驗的減水率。若有兩個測值與中間值之差均超過15%時,則該批試驗結果無效,應該重做。
    5.2 泌水率比測定:泌水率比按式(2)計算,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一位數(shù)。
    . ......................(2)
    式中:BR——泌水率之比,%;
    Bt——摻外加劑混凝土泌水率,%;
    Bc——基準混凝土泌水率,%。
    泌水率的測定和計算方法如下:
    先用濕布潤濕容積為5L的帶蓋筒(內(nèi)徑為185mm,高200mm),將混凝土拌合物一次裝入,在振動臺上振動20s,然后用抹刀輕輕抹平,加蓋以防水分蒸發(fā)。試樣表面應比筒口邊低約20mm 。自抹面開始計算時間,在前60min,每隔10min用吸液管吸出泌水一次,以后每隔20min 吸水一次,直至連續(xù)三次無泌水為止。每次吸水前5min,應將筒底一側墊高約20mm,使筒傾 斜,以便于吸水。吸水后,將筒輕輕放平蓋好。將每次吸出的水都注入帶塞的量筒,最后計算出總的泌水量,準確至1g,并按式(3)、(4)計算泌水率:
 
    .....................(3)
    Cw=G1-G0            .....................(4)
    式中:B——泌水率,%;
    VW——泌水總質(zhì)量,g;
    W——混凝土拌合的用水量,g;
    G——混凝土拌和物的總質(zhì)量,g;
    GW——試樣質(zhì)量,g;
    G1——筒及試樣質(zhì)量,g;
    G0——筒質(zhì)量,g。
    試驗時,每批混凝土拌合物取一個試樣,泌水率取三個試樣的算術平均值。若三個試樣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中有一個與中間值之差大于中間值的15%,則把最大值與最小值一并舍去,取 中間值作為該組試驗的泌水率,如果最大與最小值與中間值之差均大于中間值的15%時,則應重做。
    5.3 含氣量:按GBJ80用氣水混合式含氣量測定儀,并按該儀器說明進行操作,但混凝土拌合物一次裝滿并稍高于容器,用振動臺振實15s~20s,用高頻插入式振搗器(φ25mm,14000次/min)在模型中心垂直插搗10s。
    試驗時,每批混凝土拌合物取一個試樣,含氣量以三個試樣測值的算術平均值來表示。若三個試樣中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中有一個與中間值之差超過0.5%時,將最大值與最小值一并舍去,取中間值作為該批的試驗結果,如果最大值與最小值均超過0.5%,則應重作。
    5.4 凝結時間差測定:凝結時間差按式(5)計算:
    △T=Tt-Tc       ......................(5)
    式中:△T——凝結時間之差,min;
    Tt——摻外加劑混凝土的初凝或終凝時間,min;
    Tc——基準混凝土的初凝或終凝時間,min。
    凝結時間彩貫入阻力儀測定,儀器精度為5N,凝結時間測定方法如下:
    將混凝土拌合物用5mm(圓孔篩)振動篩篩出砂漿,拌勻后裝入上口內(nèi)徑為160mm,下口內(nèi)徑為 150mm,凈高150mm的剛性不滲水的金屬圓筒,試樣表面應低于筒口約10mm,用振動臺振實(約3s~5s),置于(20±3)℃的環(huán)境中,容器加蓋。一般基準混凝土在成型后3h~4h,摻早強劑的在成型后1h~2h,摻緩凝劑的在成型后4h~6h開始測定,以后每0.5h或1h測定一次,但在臨近初、終凝時,可以縮短測定間隔時間。每次測點應避開前一次測孔,其凈距為試針直徑的2倍,但至少不小于15mm,試針與容器邊緣之距離不小于25mm。測定初凝時間用截面積為100mm2的試針,測定終凝時間用20mm2的試針。貫入阻力按式(6)計算:
        ....................(6)
 
    式中:R——貫入阻力值,MPa;
    P——貫入深度達25mm時所需的凈壓力,N;
    A——貫入儀試針的截面積,mm2。
    根據(jù)計算結果,以貫入阻力值為縱坐標,測試時間為橫坐標,繪制貫入阻力值與時間關系曲線,求出貫入阻力值達3.5MPa時對應的時間作為初凝時間及貫入阻力值達28MPa時對應的時 間作為終凝時間。凝結時間從水泥與水接觸時開始計算。
    試驗時,每批混凝土拌合物取一個試樣,凝結時間取三個試樣的平均值。若三批試驗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之中有一個與中間值之差超過30min時,則把最大值與最小值一并舍去,取中間 值作為該組試驗的凝結時間。若兩測值與中間值之差的均超過30min時,該組試驗結果無效,則應重做。
    6. 硬化混凝土
    6.1 抗壓強度比測定:抗壓強度比以摻外加劑混凝土與基準混凝土同齡期抗壓強度之比表示,按式(7)計算:
    ...............(7)
 
    式中:Rs——抗壓強度比,%;
    St——摻外加劑混凝土的抗壓強度,MPa;
    Sc——基準混凝土的抗壓強MPa。
    摻外加劑與基準混凝土的抗壓強度按GBJ 81進行試驗和計算。試件用振動臺振動15s~20s,用插入式高頻振搗器(φ25mm,14000次/min)振搗時間為8s~12s。試件預養(yǎng)溫度為(20±3) ℃。試驗結果以三批試驗測值的平均值表示,若三批試驗中有一批的最大值或最小值與中間值的差值超過中間值的15%,則把最大及最小值一并舍去,取中間值作為該批的試驗結果,如有兩批測值與中間值的差均超過中間值的15%,則試驗結果無效,應該重做。
    6.2收縮率比測定:收縮率比以齡期28d摻外加劑混凝土與基準混凝土干縮率比值表示,按(8)式計算:
    ................(8)
 
    式中:Rε——收縮率比,%;
    εt——摻加外加劑的混凝土的收縮率,%;
    εc——基準混凝土的收縮率,%。
    摻外加劑及基準混凝土的收縮率按GBJ82測定和計算,試件用振動臺成型,振動15s~20s,用 插入式高頻振動器(φ25mm,14000次/min)插搗8s~12s。每批混凝土拌合物取一個試樣,以三個試樣收縮率的算術平均值表示。
   6.3 相對耐久性試驗:按GBJ82進行,試件采用振動臺成型,振動15s~20s,用插入式高頻振   搗器(φ25mm,14000次/min)時,應距兩端120mm各垂直插搗8s~12s。標準養(yǎng)護28d后進行凍融循環(huán)試驗。
    每批混凝土拌合物取一個試樣,凍融循環(huán)次數(shù)以三個試件動彈性模量的算術平均值表示。
    相對耐久性指標是以摻外加劑混凝土凍融200次后的動彈性模量降至80%或60%以上評定外加劑質(zhì)量。
    7. 鋼筋銹蝕試驗
    鋼筋銹蝕采用鋼筋在新拌或硬化砂漿中陽極極化電位曲線來表示,測定方法按本標準附錄B、C規(guī)定進行。
    8. 外加劑勻質(zhì)性
    外加劑勻質(zhì)性試驗按GB/T 8077進行。總堿量按本標準附錄D進行測定。
    六、檢驗規(guī)則
    1. 取樣及編號
    1.1 試樣分點樣和混合樣。點樣是在一次生產(chǎn)的產(chǎn)品所得試樣,混合樣是三個或更多的點樣等量均勻混合而取得的試樣。
    1.2 生產(chǎn)廠應根據(jù)產(chǎn)量和生產(chǎn)設備條件,將產(chǎn)品分批編號,摻最大于1%(含1%)同品種的外加劑每一編號為100t,摻量小于1%的外加劑每一編號為50t不足100t或50t的也可按一個批量計,同一編號的產(chǎn)品必須混合勻勻。
    1.3 每一編號取樣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劑量。
    2. 試樣及留樣
    每一編號取得的試樣應充分混勻,分為兩等份,一份按表2中規(guī)定部分項目進行試驗。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備有疑問時提交國家指定的檢驗機關進行復驗或仲裁。
    3. 檢驗分類
    3.1 出廠檢驗:每編號外加劑檢驗項目,根據(jù)其品種不同按表4項目進行檢驗。
 
出廠檢驗項目                                                               表4
測定項目
外加劑品種
普通減水劑
高效減水劑
早強減水劑
緩凝高效減水劑
緩凝減水劑
引氣減水劑
早強劑
緩凝劑
引氣劑
備注
固體含量
 
密度
 
 
 
 
 
 
 
 
 
液體外加劑必測
細度
 
 
 
 
 
 
 
 
 
粉體外加劑必測
pH值
 
 
 
 
表面張力
 
 
 
 
 
 
泡沫性能
 
 
 
 
 
 
 
 
氯離子含量
 
硫酸鈉含量
 
 
 
 
 
 
 
 
 
含有硫酸鈉的早強減水劑或早強劑必測
總堿量
每年至少一次
還原糖分
 
 
 
 
 
木質(zhì)素磺酸鈣減水劑必測
水泥凈漿流動度
 
 
 
兩種任選一種
水泥砂漿流動度
 
 
    3.2 型式檢驗:型式檢驗項目包括表2中勻質(zhì)性及表1中新拌及硬化混凝土性能指標。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進行型式檢驗:
    a. 新產(chǎn)品或老產(chǎn)品轉(zhuǎn)廠生產(chǎn)的試制定型鑒定;
    b. 正式生產(chǎn)后,如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chǎn)品性能時;
    c. 正常生產(chǎn)時,一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
    d. 產(chǎn)品長期停產(chǎn)后,恢復生產(chǎn)時;
    e.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f. 國家質(zhì)量監(jiān)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試驗要求時。
    4. 判定規(guī)則
    產(chǎn)品經(jīng)檢驗,勻質(zhì)性符合表2的要求,各種類型的減水劑的減水率、緩凝型外加劑的凝結時間差、引氣型外加劑的含氣量及硬化混凝土的各項性能符合表1要求,則判定該編號外加劑為相應等級的產(chǎn)品,如不符合上述要求時,則判該編號外加劑不合格。其余項目作為參考指標。
    5. 復驗
復驗以封存樣進行。如使用單位要求現(xiàn)場取樣,應事先在供貨合同中規(guī)定,并在生產(chǎn)和使用單位人員在場的情況下于現(xiàn)場取平均樣,復驗按照型式檢驗項目檢驗。
    七、包裝、出廠、貯存及退貨
    1. 包裝
    粉狀外加劑應采用有塑料袋襯里的編織袋,每袋重20kg~50kg。液體外加劑應采用塑料桶、金屬桶包裝或槽車運輸。
    所有包裝的容器上均應在明顯位置注明以下內(nèi)容:產(chǎn)品名稱、型號、凈質(zhì)量或體積(包括含 量或濃度)、生產(chǎn)廠名。生產(chǎn)日期及出廠編號應于產(chǎn)品合格證上予以說明。
    2. 產(chǎn)品出廠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出廠:不合格品、技術文件不全(產(chǎn)品說明書、合格證、檢驗報 告)、包裝不符、質(zhì)量不足、產(chǎn)品受潮變質(zhì),以及超過有效期限。
生產(chǎn)廠隨貨提供說明書的內(nèi)容應包括產(chǎn)品名稱及型號、出廠日期、主要特性及成分、適用范圍及推薦摻量、外加劑總堿量、氯離子含量、有無毒性、易燃狀況、儲存條件及有效期、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3. 貯存
    外加劑應存放在專用倉庫或固定的場所妥善保管,以易于識別,便于檢查和提貨為原則。
    4. 退貨
    4.1 使用單位在規(guī)定的存放條件和有效期限內(nèi),經(jīng)復驗發(fā)現(xiàn)外加劑性能與本標準不符時,則應予退回或更換。
    4.2 實際的質(zhì)量、體積與規(guī)定的質(zhì)量、體積(按固形物計)有2%的差異時,可以要求退貨或補足。粉狀的可取50包,液體的可取30桶(其他包裝形式由雙方協(xié)商),稱量取平均值計算。
    4.3 凡無出廠文件或出廠技術文件不全,以及發(fā)現(xiàn)實物質(zhì)量與出廠技術文件不符合,可退貨。
 

編輯:

監(jiān)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內(nèi)容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水泥網(wǎng)立場。如有任何疑問,請聯(lián)系news@ccement.com。(轉(zhuǎn)載說明
2024-09-21 13:5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