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計生委:母親年滿49歲的失獨家庭可領扶助金

  自2002年實施以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以下簡稱《生育法》)已走過10個年頭。就重慶本土而言,1997年通過《重慶市計劃生育條例》,成為我市第一部人口計生地方性法規(guī)。昨天,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在《生育法》實施十周年新聞發(fā)布會上表示,我市人口計生服務近年來不斷完善,“陽光計生”行動成效顯著。市民享有避孕節(jié)育知情選擇權,大月份引產被嚴格禁止。

  針對社會關心的失獨家庭生活問題,市人口計生委新聞發(fā)言人、副主任王衛(wèi)表示,失獨家庭中凡母親年滿49周歲,經申報審批后,父母均可每人每年領取3120元特別扶助金。若雙方離異,則需父母均年滿49周歲。除物質關懷外,今后,還將加大心靈慰藉。

  另外,全市農村獨生子和雙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可申領獎勵扶助金1080元,農村獨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可申領1560元。獨生子女殘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則可申領特別扶助金2760元。

  我市已全面推行避孕節(jié)育知情選擇行動。市民可自主決定采取何種避孕措施,服務部門對主動采取長效避孕措施的市民還將給予獎勵。對采取人流、引產補救措施的市民,須要當事人簽字同意后方可進行,并嚴格禁止孕婦大月份引產,我市也未發(fā)生一例大月引產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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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01: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