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你被“月餅稅”了嗎
中秋節(jié)漸漸近了,路上提著月餅提袋的人也漸漸多起來了。說起來發(fā)發(fā)月餅,可以算是在這個傳統(tǒng)佳節(jié)里公司對員工的一種人文關(guān)懷了。而正是基于這樣的背景之下,當人們聽到公司發(fā)月餅也要繳納“月餅稅”的時候,會覺得多么的不可思議。
過個中秋,團個圓,吃個月餅,也要上稅?別驚訝,這是有法可依的事件。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各公司中秋節(jié)所發(fā)放的月餅在繳稅范圍內(nèi),需要將月餅的市場價值加入到員工工資內(nèi),然后按照工資標準的個稅進行扣除。除月餅外,單位所發(fā)的大部分福利都需繳稅,如果有公司違規(guī)沒有繳稅,若有人舉報,會進行相應處罰。
稅法規(guī)定,應稅所得包括:現(xiàn)金、實物、有價證券以及其他形式的經(jīng)濟利益。單位發(fā)放的月餅,提供給員工的免費一日游,均應作為應稅所得與當月發(fā)放的工資薪金合并計征個稅。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這點我們都懂。只是在“月餅稅”這事情上,總是讓人覺得心里別扭無比。
如此說來,如果單位發(fā)月餅了,可別屁顛屁顛拎起就走,而是要多問多打聽,核實一下你的月餅扣稅了沒有,是“稅前月餅”還是“稅后月餅”,如是“稅后月餅”,你方可心安理得地拿走,如是“稅前月餅”,那么你可能有兩種選擇,一是拒領,一是主動繳稅。如若不然,在萬家團聚、花好月圓的中秋佳節(jié),你還要冒著偷稅漏稅的風險吃這份月餅,既破壞了美好的節(jié)日氣氛,又違反了國家法律,多不值當??!
而為什么大家都會對“月餅稅”心有芥蒂,大概也和月餅這個包裝過度價格虛高有關(guān)。試想一下,如果用同樣的材料去做包子,估計一盒三四百大洋的月餅,做成包子能賣出三四十已經(jīng)很不錯了。而“月餅稅”的本意卻是讓大家按照三四百的基點來繳稅。你說,這讓大家情何以堪。
這也難怪,當大家第一次聽說“月餅稅”的時候,多數(shù)的人反應大抵是希望用領回來的部分月餅以實物的形式抵稅。比如,吃掉月餅剩下盒子來抵稅,或者把雙黃蓮蓉摳一個蛋黃出來給公司算是繳稅……如果不允許實物納稅,建議稅務局開設B2C電子平臺,拍賣月餅錢款納稅;稅金反正還要二次分配,請稅局指定本人月餅稅分配對象,本人親自送月餅……能冒出如此想法的網(wǎng)友都很有才!然而,月餅也要繳稅的點子,是不是更“有才”?!
咱們這個月餅都吃了幾千年了吧?在這個如此有歷史文化底蘊的節(jié)日里,為國家延續(xù)一種寶貴精神的時候,還要上稅?如此說來,即使韓國把咱們的什么端午、七夕、中秋、重陽等等通通拿去申遺了,也不足惜了。誰叫咱們忙著靠老祖宗留下來的民俗節(jié)日來多整點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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