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折射維權之難

2010/09/30 00: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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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逢節(jié)假日,“加班費”總會引起廣泛關注,今年也不例外。中秋節(jié)前,北京市勞動部門發(fā)布消息,提醒各用人單位不能用倒休沖抵加班費;最高人民法院出臺司法解釋,明確了加班費爭議的舉證責任。但是,面對諸多利好,仍有很多網(wǎng)友表示對實際領到加班費并不抱希望,甚至有人直言為“畫餅充饑”。

  網(wǎng)民的言辭或許有些激烈,究竟有多少人拿不到加班費也難以準確統(tǒng)計,但這至少反映了一個問題:部分勞動者不僅確實拿不到加班費,而且難以通過正常渠道維護合法權益,只能在網(wǎng)上匿名發(fā)發(fā)牢騷,宣泄一下自己的不滿情緒。

  勞動者維權為何這么難?

  本來,在法定節(jié)假日工作并獲得加班費是勞動者的一項權利,但在整體就業(yè)形勢嚴峻的今天,如果用人單位不主動“給錢”、勞動者反而主動“要錢”,勞動者就可能面臨被掃地出門或者“被穿小鞋”的風險。在缺乏工會等組織保護的情況下,勞動者與企業(yè)之間的較量,孰強孰弱不言而喻。因此,勞動者有時候主動放棄對權益的爭取,雖屬無奈,倒也是一種“識時務”的選擇。

  再者,政府部門的監(jiān)管也不夠。每逢節(jié)假日,有關部門都會提前發(fā)布信息:加班費應該怎么計算,用人單位拒付應該如何打官司。至于是否真有單位拒付加班費,倒很少看到有關部門的主動檢查;用人單位因拒付加班費而遭到處罰的案例,更是異常少見。這一現(xiàn)狀,導致用人單位面臨的“付費”壓力若有若無,其主動保護勞動者權益的積極性可想而知。

  保護勞動者權益,法律是最后的底線。按照規(guī)定,雖然勞動者可以就獲得加班費進行舉證,但加班單、工資條都掌握在用人單位手中,員工能輕易拿到嗎?如果拿不到,怎么才能證明自己?難道要使用偷拍手段?不僅如此,很多單位名義上不要求加班,其指派的任務卻顯然無法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這樣就自然而然轉變成“主動”加班。如此,想通過法律討回公道是難上加難,保障底線也難免失守。

  事實上,勞動者維權之難,不只體現(xiàn)在加班費上。例如,作為一項現(xiàn)代社會的文明制度,帶薪休假讓人們心向往之,這也是緩解法定節(jié)假日全民出游帶來各種問題的最佳途徑。但目前來看,盡管國家頒布了相關條例、規(guī)定,帶薪休假的實施顯然不盡如人意。是勞動者不愿意休假?并非如此。同獲得加班費一樣,勞動者要想“帶薪休假”,同樣會面臨就業(yè)艱難、監(jiān)管缺位、訴訟麻煩等一系列問題,令人望而卻步。

  “加班費”事雖不太大,卻反映出勞動者維權之難。當務之急是加強企業(yè)工會的力量,讓勞動者更有底氣;政府應強化監(jiān)督檢查,為勞動者撐腰;法院則要簡化訴訟程序,讓勞動者有最后的保障。如此打通勞動者的維權渠道,加班費才不會“逢節(jié)必議”,網(wǎng)上坊間也會少了很多牢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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