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發(fā)生合并 原勞動合同仍有效

2008-06-10 00:00

  最近幾天,有小道消息說我們單位要與其他單位合并。

  我們單位是每年年底與職工簽下一年的合同,請問,若單位真的與其他單位合并了,單位去年年底與我們簽的合同還有效嗎?

  趙燕濱法官:有效。

  勞動合同法中規(guī)定,用人單位發(fā)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xù)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xù)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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