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經濟開發(fā)區(qū)紡織產業(yè)園二期項目北地塊
招標單位 | 沛縣金農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 | 地區(qū) | 江蘇徐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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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10-10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10-31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房建,市政 |
相關產品 |
沛縣經濟開發(fā)區(qū)紡織產業(yè)園二期項目北地塊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沛縣經濟開發(fā)區(qū)紡織產業(yè)園二期項目(項目名稱)已由沛縣經濟開發(fā)區(qū)經濟發(fā)展局以沛開經發(fā)備[2022]1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沛縣金農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沛縣經濟開發(fā)區(qū)紡織產業(yè)園二期項目北地塊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沛縣經濟開發(fā)區(qū)紡二路西側、紡五路北側。
2.1.2建設規(guī)模:總建筑面積約 23.89 萬平方米,其中包含標準廠房,其他輔助用房,配套建設道路、雨污管網、供電、消防、綠化及停車場等附屬設施。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經專家論證本項目為技術復雜項目)
2.1.3工期要求:730日歷天。
2.1.4 其他: 質量要求:合格。
2.1.5 合同估算價:48764.33萬元。
2.1.6 標段劃分:本工程共一個標段。
2.2招標范圍:詳見工程量清單所含施工圖全部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含)以上資質,且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企業(yè)承擔過類似工程:企業(yè)自 2020年1月1日(含)以來承接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指建筑面積不小于12萬平方且單項合同金額不小于27500萬元的房屋建筑工程;以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證明(直接發(fā)包項目以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合格證明)為準,以上必須同時具備;其中金額以中標通知書為準(直接發(fā)包以合同為準),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為準。類似工程業(yè)績以“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備案的業(yè)績?yōu)闇省俊?/span>
3.2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壹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取得 《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3.2.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3.2.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 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綠化養(yǎng)護工程、市政養(yǎng)護工程除外)。
3.2.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 5 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3.3.1 投標申請人需提供擬選派的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社保部門出具的由投標人繳納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3.3.2 本工程實行電子化招投標,投標人、擬選派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已在“ 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備案。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3 項規(guī)定的情形。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3.4.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
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4.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3.4.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3.4.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3.4.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
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3.4.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5 失信被執(zhí)行人懲戒執(zhí)行蘇信用辦〔2018〕23 號文件。
3.6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3.7根據(jù)《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關于開展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號),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的,將作為資格審查不通過處理。(企業(yè)動態(tài)資質查詢信息以“江蘇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發(fā)布的信息為準)。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4年10月10日 09 時 00 分至 2024 年10月15日 17 時 00 分;
4.2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免費獲取;
4.3投標人自主選擇任意―種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制作投標文件,使用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生成投標文件時需支付工具使用費,收費標準見“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中“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下載”欄。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本工程招標文件通過網上發(fā)售,請投標申請人在 2024 年10月15日 17 時 00 分前內登陸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下載。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 2024年10月21日 17 時前向招標人提出。
5. 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4年10月31日09時30分。
5.2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評標辦法采用: 評定分離方式,定標辦法采用票決法。具體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2.2.1 | 評審因素及分值構成 | 投標報價:86 分 施工組織設計:12 分 業(yè)績:2 分 | |||
2.2.2 |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1、評標基準值計算方法的確定: 開標時從以下方法中隨機抽取確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評標基準值計算具體細則見本章附件B,參數(shù)設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圍: 95%-98% ,開標時隨機抽取確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圍:95%~98%,開標時隨機抽取確定; K2 取值為:90% ; 3、特殊情形下,評標基準價調整方式: 除確認存在計算錯誤外,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專家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 |||
2.2.3(1) | 投標報價(86分) | 評標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評標價相對評標基準價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計算時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 |||
2.2.3(2) | 施工組織設計(12分) | 1、評標委員會按下列評分因素和評分標準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評審。 2、施工組織設計各評分點得分應當取所有技術標評委評分中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和最低評分后的平均值為最終得分。 3、施工組織設計中除缺少相應內容的評審要點不得分外,其它各項評審要點得分不應低于該評審要點滿分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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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因素 | 分值 | 頁數(shù)要求 | 評分標準 | ||
總體概述 | 2 | / | 施工組織總體設想、方案針對性及施工標段劃分 | ||
施工現(xiàn)場平面布置和臨時設施、臨時道路布置 | 2 | / | 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應包括主要機械設備、堆場、加工場、臨時道路、臨水臨電、排水排污設施等的布局,主要施工階段總平面圖合理性情況 | ||
施工進度計劃和各階段進度的保證措施 | 2 | / | 施工進度計劃響應招標文件情況;工序安排、關鍵線路管理策劃情況等進行綜合打分。 | ||
施工過程各階段質量安全的保證措施 | 2 | / | 施工組織規(guī)范,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技術組織措施等進行綜合打分。 | ||
勞動力、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 | 1 | / | 勞動力、主要材料、機械設備、大型工具、生產工藝設備、施工設施的投入計劃情況及保障措施等進行綜合打分。 | ||
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實施的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 | 2 | / | 結合現(xiàn)場情況和施工圖紙,對工程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重點、難點部位、危大工程的理解、施工方法及質量保證措施情況等進行綜合打分。 | ||
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應用 | 1 | / | 對采用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的情況進行評分。 | ||
2.2.3 (3) | 投標人業(yè)績評分標準 (2分) | 1、項目負責人自 2020 年1月 1日以來負責項目單項合同金額27500萬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類似業(yè)績(以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合格證明為準 (直接發(fā)包項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為準),以上必須同時具 備,時間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金額以合同為準)。每個業(yè)績1分,滿分2 分。 注: 以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合格證明為準(直接發(fā)包 項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為準),以上必須同時具備時間以 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金額以合同為準。類似工程業(yè)績均以“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備案的業(yè)績?yōu)闇?,證明材料應能明確體現(xiàn)上述要求)。 |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 次 招 標 公 告 同 時 在 江 蘇 建 設 工 程 招 標 網
( http://www.jszb.com.cn/jszb/ ) 、 徐 州 市 公 共 資 交 易 平 臺
(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發(fā)布。
8.2 本公告發(fā)布時間為 2024年10月10日至 2024年10月15日。
9.其他
9.1 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或者
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中標資格,招標人有權拒絕退還其投標保證金;合同信息歸集執(zhí)行蘇建規(guī)字【2020】1 號文件。
9.2 付款方式:全部施工至正負零后付中標價的25%,全部主體施工完成付中標價的 20%。主體全部完成并驗收合格后付中標價的 10%。合同約定內容全部完成、竣工驗收通過并移交全部竣工資料目竣工驗收備案后付至中標價的60%??⒐そY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報送招標人后,招標人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預審(預審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預審通過后報送雙方約定的審計機構進行審計,并以雙方約定的審計機構審定的工程造價,扣除審減額的5%后作為工程的最終結算依據(jù)。審計完成后扣除相應費用。余款2年內分4次付清,即第一年中秋、春節(jié)各付余款的 25%,第二年扣除相應費用后中秋春節(jié)各付余款的25%。
9.3 本工程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在開標過程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聯(lián)系技
術支持客服電話,電話為:4009980000。
10.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 沛縣金農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 江蘇建都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沛縣經濟開發(fā)區(qū)科技創(chuàng)業(yè)園 地 址: 沛縣新城區(qū)漢邦路5號
郵 編: 221600 郵 編: 221600
聯(lián) 系 人:張健 聯(lián) 系 人: 陳坤
電 話:0516-67550271 電 話: 0516-89648809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