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鳳鎮(zhèn)光明路東、步鳳路南側地塊項目初步設計服務招標公告
招標單位 | 鹽城宏居房產(chǎn)置業(yè)有限公司 | 地區(qū) | 江蘇鹽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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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9-13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10-15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房建,市政 |
相關產(chǎn)品 |
步鳳鎮(zhèn)光明路東、步鳳路南側地塊項目初步設計服務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步鳳鎮(zhèn)光明路東、步鳳路南側地塊項目已由鹽城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行政審批局以《關于步鳳鎮(zhèn)光明路東、步鳳路南側地塊項目核準的批復》(鹽開行審經(jīng)審〔2024〕47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鹽城宏居房產(chǎn)置業(yè)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鹽城宏居房產(chǎn)置業(yè)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初步設計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位于鹽城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步鳳鎮(zhèn)光明路東、步鳳路南側地塊。
2.2建設規(guī)模:總用地面積約57149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170000平方米;主要建設住宅、公寓、商業(yè)、地下車庫、服務配套用房等;最高層數(shù)約24層;建安工程總投資估算約70000萬元;最終規(guī)模以相關主管部門審定規(guī)模為準。
2.3設計服務期限:招標人發(fā)出通知之日起45日歷天內完成初步設計(含勘察、綠色建筑前期咨詢服務、概算編制等)并通過審批;具體時間以設計任務書及招標人書面確認時間為準。
2.4招標范圍及內容:本次招標項目為一個標段,主要招標范圍包含但不限于步鳳鎮(zhèn)光明路東、步鳳路南側地塊項目建設涉及到的主體及專項等所有工程的方案優(yōu)化、初步設計(含勘察、綠色建筑前期咨詢服務、概算編制等)、協(xié)助招標人進行相關報批報審工作、后續(xù)工程總承包(或施工圖設計)招標的發(fā)包人需求(含設計任務書)編制、招標配合及施工圖設計配合等服務。具體詳見設計任務書及按招標人要求執(zhí)行,招標人保留對招標范圍及內容進行調整的權利。
2.5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省、市現(xiàn)行設計相關規(guī)范標準和《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guī)定(2016年版)》等要求,確保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批(其中初步設計須確保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批,勘察成果文件須確保通過相關圖審部門審定,綠色建筑標識須確保達到國家綠色建筑規(guī)定及招標人要求的星級標識)。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yè)設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設計甲級資質,并在人員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能力。
3.2項目負責人資質類別和等級:項目負責人須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資格。
3.3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鹽城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本區(qū)區(qū)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
(2)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均自記錄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wǎng)站公布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息已撤銷或更正的除外。
(4)投標人作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且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相關網(wǎng)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項目招標人拒絕其投標,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相關參與人因上述情形,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情況的變化,改變已經(jīng)作出的決定。
3.4投標申請人代理人及投標承諾的項目部人員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投標時提供從2024年7月開始至投標截止之日當月至少1個月在本單位繳納養(yǎng)老保險繳費記錄證明。(退休人員提供在本單位相關證明)。
3.5投標單位未按照招標文件約定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參與投標解密報價以及其他不良行為,將會被鹽城市建設工程企業(yè)不良行為管理系統(tǒng)記錄,影響后續(xù)參加我市招投標活動,請各投標人誠信投標、確保履約。
3.6本次招標不允許組建聯(lián)合體投標。
3.7評標前由招標人對照省政府第120號令要求,進行評標準備工作,并核實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的資質和資格、經(jīng)歷和業(yè)績和信用狀況等方面的情況。
4.技術成果經(jīng)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不給予經(jīng)濟補償。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招標文件。(投標人合理選擇下載招標文件時間,逾期未下載造成無法提出答疑、無法投標等情形的,責任自負)。
5.2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網(wǎng)址:http://49.73.84.193:880/#/login
6.投標截止時間
6.1投標截止時間為:2024年10月15日9時00分。
6.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投標文件的遞交
電子檔上傳網(wǎng)址:http://49.73.84.193:880/#/login
8.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9.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估法,具體如下:
評標辦法前附表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1 | 評標方法 | 中標候選人推薦方法 | 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規(guī)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并按總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綜合評分相等時,以投標報價低的優(yōu)先;投標報價也相等的,以設計大綱得分高的優(yōu)先;如果設計大綱得分也相等,由招標人擇優(yōu)確定中標人。 | ||
2.1.1 | 形式評審標準 | 投標人名稱 | 與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一致 | ||
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簽字蓋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規(guī)定 | ||||
投標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規(guī)定 | ||||
聯(lián)合體投標人 | 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明確各 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lián)合體牽頭人 | ||||
備選投標方案 | 除招標文件明確允許提交備選投標方案外,投標 人不得提交備選投標方案 | ||||
2.1.2 | 資格評審標準 | 營業(yè)執(zhí)照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5項規(guī)定,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 ||
資質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 ||||
財務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 ||||
業(yè)績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 ||||
信譽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 ||||
項目負責人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 ||||
其他主要人員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 ||||
聯(lián)合體投標人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規(guī)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標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 ||||
2.1.3 | 響應性評審標準 | 投標報價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2款規(guī)定 | ||
投標內容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1項規(guī)定 | ||||
設計服務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2項規(guī)定 | ||||
質量標準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3項規(guī)定 | ||||
投標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3.1項規(guī)定 | ||||
投標保證金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4.1項規(guī)定 | ||||
權利義務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2.1項規(guī)定和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中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 ||||
設計大綱 | 符合第五章“發(fā)包人要求”中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 ||||
條款號 | 條款內容 | 編列內容 | |||
2.2.1 | 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 資信標:資信業(yè)績部分:10分 技術標:設計大綱部分:80分 經(jīng)濟標:投標報價:10分 其他評分因素:不良記錄 | |||
2.2.2 |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以有效投標文件的評標價(評標價是指經(jīng)澄清、補正和修正算術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下同)算術平均值為A(若有效投標文件≥7家時,去掉其中的一個最高價和一個最低價后取算術平均值為A;若有效投標文件≥10家時,去掉其中的二個最高價和二個最低價后取算術平均值為A) | |||
2.2.3 | 投標報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 | ①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與A值相等者,投標報價得滿分10分。 ②投標報價與A值相比(相除),比A值高的,每高1%扣0.1分,并從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計算。 ③投標報價與A值相比(相除),比A值低的,每低1%扣0.2分,并從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計算。 | |||
條款號 | 評分因素(偏差率) | 評分標準 | |||
2.2.4(1) | 資信業(yè)績 評分標準(綜合標評審)(10分) | 類似項目業(yè)績 (2分) | 投標人自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以來,具有承擔過單項合同總建筑面積達1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系指GB/T50841-2013建筑工程分類標準中3.2民用建筑工程所列工程)的設計業(yè)績(或工程總承包項目的設計業(yè)績)的,提供1個得2分,本項滿分2分。投標時須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詳見投標人須知正文3.5.2。 | ||
項目負責人資歷和業(yè)績(3分) | 1、項目負責人自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以來,以項目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身份具有承擔過單項合同總建筑面積達1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系指GB/T50841-2013建筑工程分類標準中3.2民用建筑工程所列工程)的設計業(yè)績(或工程總承包項目的設計業(yè)績)的,提供1個得2分,本項滿分2分。投標時須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詳見投標人須知正文3.5.2。 注:同一個業(yè)績在上述“類似項目業(yè)績”和本項“項目負責人業(yè)績”中僅計一次分,不重復計分。 2、項目負責人具有建設工程類高級或正高級或研究員級或教授級專業(yè)技術職稱的得1分,本項滿分1分。投標時須提供上述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電子證照)。 | ||||
其他主要人員資歷 (5分) | 除項目負責人外,擬派本項目的項目組成員中包含一級注冊建筑師1名的得1分,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1名的得1分,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1名的得1分,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1名的得1分,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1名的得1分;本項滿分5分; 上述人員之間不得相互兼任。投標時須提供上述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電子證照)。 | ||||
2.2.4(2)設計大綱評分標準(80分) | 1、項目解讀(20分) | 對項目的設計方案解讀;各專業(yè)的設計依據(jù)、設計特點、系統(tǒng)組成及主要參數(shù)指標;設計成果完備且深度滿足任務書要求,提供關鍵空間效果圖,設計理念清晰完整,充分考慮實際使用需求。 | |||
2、設計構思(25分) | 應包含交通流線、消防、豎向設計及綠化布置圖、管道綜合圖、室外主要工程做法、交通分析圖等;總平流線順暢、交通組織合理有序,滿足消防設計要求;可以提供認為有必要展示的建筑專業(yè)相關成果文件,對后續(xù)施工圖設計具有指導意義。 | ||||
3、設計機構設置和崗位職責(5分) | 設計機構設置和崗位職責全面、實用、滿足項目實際需求。 | ||||
4、設計質量、進度、投資、保密、安全等保證措施(10分) | 設計質量、設計進度、投資控制、保密、安全設計管理具有科學性、可行性、滿足項目實際需求。 | ||||
5、設計工作重點、難點分析(10分) | 設計工作重點、難點分析到位、全面、可行。 | ||||
6、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5分) | 對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的使用等內容進行評分。 | ||||
7、經(jīng)濟指標和概算分析(3分) | 對經(jīng)濟指標和概算分析等內容進行評分。 | ||||
8、合理化建議(2分) | 合理化建議具有可行性、針對性,能有效指導本項目更優(yōu)實施。 | ||||
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人的設計大綱從是否滿足規(guī)范要求、是否滿足使用功能、設計任務書等多方面進行評審。以上設計大綱評審各評審點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設定分值的70%,如果得分小于設定分值的70%時請評委文字描述具體原因。設計方案總篇幅一般不超過200頁,每超過1頁扣0.1分,扣完為止。 | |||||
2.2.4 (3) | 投標報價 評分標準(10分) | 偏差率 | ①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與A值相等者,投標報價得滿分10分。 ②投標報價與A值相比(相除),比A值高的,每高1%扣0.1分,并從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計算。 ③投標報價與A值相比(相除),比A值低的,每低1%扣0.2分,并從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計算。 | ||
2.2.4 (4) | 其他因素 評分標準(其他評審)) | 不良記錄 | 該項為扣分項,對投標企業(yè)在鹽城市建設工程企業(yè)不良行為管理系統(tǒng)里存在不良記錄,且在公示期內的進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為止,直接在總得分里扣除。若聯(lián)合體方式投標的,牽頭單位與聯(lián)合體均需要參與不良記錄評審,并參與計分。 |
1.評標方法
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規(guī)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并按總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綜合評分相等時,以投標報價低的優(yōu)先;投標報價也相等的,以設計大綱得分高的優(yōu)先;如果設計大綱得分也相等,由招標人擇優(yōu)確定中標人。
2.評審標準
2.1初步評審標準
2.1.1形式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2資格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3響應性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分值構成與評分標準
2.2.1分值構成
(1)資信業(yè)績部分: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設計大綱部分: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投標報價: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4)其他評分因素: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2評標基準價計算評標基準價計算法: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3投標報價的偏差率計算
投標報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4評分標準
(1)資信業(yè)績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設計大綱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投標報價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評標程序
評標
評標準備:
評標前由招標人對照省政府第120號令要求,進行評標準備工作,并核實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的資質和資格、經(jīng)歷和業(yè)績、保證金繳納情況、在建工程和信用狀況等方面的情況。發(fā)現(xiàn)投標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響履約的異常低價投標,通知投標人進行書面澄清說明,提請評標委員會分析研判認定是否作無效標處理。由于投標單位授權委托人聯(lián)系不上或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能作出書面澄清說明的,被否決投標責任自負。
招標人在評標準備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主動提請評標委員會作無效標處理,在招標人審查意見表生成后,評標準備工作一旦結束,評標準備結果不因后續(xù)資格審查否決投標、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3.1初步評審
3.1.1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規(guī)定的有關證明和證件的原件,以便核驗。評標委員會依據(jù)本章第2.1款規(guī)定的標準對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3.1.2投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1)投標文件沒有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或者對招標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偏差范圍或最高項數(shù);
(2)有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
3.1.3投標報價有算術錯誤及其他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要求投標人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并要求投標人書面澄清確認。投標人拒不澄清確認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2)總價金額與單價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但單價金額小數(shù)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3.2詳細評審
3.2.1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款規(guī)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并計算出綜合評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資信業(yè)績部分計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設計大綱部分計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投標報價計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其他部分計算出得分D。
3.2.2評分分值計算過程中保留小數(shù)點后三位,小數(shù)點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終得分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標人得分=A+B+C+D。
3.2.4評標委員會發(fā)現(xiàn)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并否決其投標。
3.3投標文件的澄清
3.3.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對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補正。澄清、說明或補正應以書面方式進行。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或補正。
3.3.2澄清、說明或補正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且不得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并構成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3.3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或補正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說明或補正,直至滿足評標委員會的要求。
3.4評標結果
3.4.1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序。
3.4.2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和中標候選人名單。
10.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同步在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http://www.jszb.com.cn/jszb)、鹽城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s://ggzy.yancheng.gov.cn)同步發(fā)布。
11.其他
本工程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招標文件載明的“網(wǎng)上開標大廳”網(wǎng)址,按系統(tǒng)提示完成開標流程。因投標人自身設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完成投標的,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后果。
12.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鹽城宏居房產(chǎn)置業(yè)有限公司
地址:鹽城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軟件園6#樓B座12樓
聯(lián)系人:張女士
聯(lián)系電話:0515-81691608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雙清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鹽城市紫薇廣場C區(qū)7樓
聯(lián)系人:尤先生、張先生
電話:0515-88200316、13515130964
電子郵件:3109209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