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24線K215+126~K224+276水頭段路面重鋪工程答疑紀要
招標單位 | 泉州市公路事業(yè)發(fā)展中心南安分中心 | 地區(qū) | 福建泉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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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9-09 | 項目編號 | 南建標[2024]088號 |
投標截止時間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公路,房建,市政 |
相關產(chǎn)品 |
G324線K215+126~K224+276水頭段路面重鋪工程
答疑紀要
致各投標單位:
我司組織的G324線K215+126~K224+276水頭段路面重鋪工程(招標項目編號:南建標[2024]088號),現(xiàn)發(fā)布答疑紀要如下:
問提1、根據(jù)《工程量清單說明》第4.5點“施工標準化建設費取費基數(shù)按工程量清單第100章至7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工傷保險費、安全生產(chǎn)費、施工標準化建設費)的合計金額計取,費率按1.0%計列。”投標報價是是否需要按此條款進行報價?“104-3 施工標準化建設”如何進行計量支付?
回復:報價請按預算編制說明及清單說明“施工標準化建設費取費基數(shù)按工程量清單第100章至7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工傷保險費、安全生產(chǎn)費、施工標準化建設費)的合計金額計取,費率按1.0%計列?!边M行報價。
“104-3 施工標準化建設”計量支付請根據(jù)公路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18年版)--第八章--工程量清單計量規(guī)則。
問提2、“102-4-2 保通工程(設施)費(不含圍擋)”包含哪些內容,如何進行計量支付?
回復:請結合設計圖紙;計量支付請根據(jù)公路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18年版)--第八章--工程量清單計量規(guī)則。
問提3、根據(jù)專用合同條款第1.1.5.2條“承包人報價清單中的各子目投標單價不作為合同單價。發(fā)包人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合同單價經(jīng)南安市財政局審核的控制價中各子目單價×中標下浮率((中標價-不調整費用)/(控制價-不調整費用)×100%)進行調整,但中標總價保持不變(發(fā)包人暫估價(若有)、保險費、安全生產(chǎn)費、標準化工地建設費用不調整),調整后的總價與中標價差額列入工程量清單第100章105-1 子目“不平衡報價修正”,合同價格保持不變。調整后的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作為合同附件?!闭?zhí)峁┙?jīng)南安市財政局審核的控制價中各子目單價。
回復:本項目不提供南安市財政局審核的控制價,投標人根據(jù)招標人發(fā)布的工程量固化清單,填寫工程量清單中各子目的單價及總額價,確定投標報價,用于計算投標人評標價得分,但投標人報價清單內的單價不作為合同單價。發(fā)包人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合同單價經(jīng)南安市財政局審核的控制價中各子目單價×中標下浮率((中標價-不調整費用)/(控制價-不調整費用)×100%)進行調整,但中標總價保持不變(發(fā)包人暫估價(若有)、保險費、安全生產(chǎn)費、標準化工地建設費用不調整),調整后的總價與中標價差額列入工程量清單第 100章105-1 子目“不平衡報價修正”,簽約合同總價保持不變。調整后的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作為合同附件。以用于后期結算。
本答疑紀要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所有投標人都具有約束力。本答疑紀要的內容與招標文件有不一致之處,以本答疑紀要的內容為準,本答疑紀要同時在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平臺(http://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wǎng)(http://www.ggzyjy.quanzhou.gov.cn)、南安市人民政府(網(wǎng)址: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上發(fā)布,投標人應自行查閱,否則后果自負。
招標人:泉州市公路事業(yè)發(fā)展中心南安分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卓閩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