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普通國道路基路面養(yǎng)護工程(G228海鹽段)
招標單位 | 海鹽縣公路與運輸管理服務中心 | 地區(qū) | 浙江嘉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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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8-20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09-10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公路,市政 |
相關產品 |
2024年普通國道路基路面養(yǎng)護工程(G228海鹽段)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2024年普通國道路基路面養(yǎng)護工程(G228海鹽段)已由海鹽縣發(fā)展和改革局備案(項目代碼2407-330424-04-01-707547),施工圖設計文件已由浙江省公路與運輸管理中心以浙公運復[2024]11號文件批準,養(yǎng)護資金來源為 上級補助和縣財政性資金 ,招標人為 海鹽縣公路與運輸管理服務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為 浙江中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進行公開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條件(最低要求)詳見 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浙江政務服務網)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嘉興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海鹽)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4066/index.html。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規(guī)模: G228海鹽段K3603+633~K3606+089,實施安全設施精細化提升單幅4.912公里。對實施范圍路段增設中央分隔帶護欄,并對硬路肩位置處老舊路側護欄進行更換。
2.2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2024年普通國道路基路面養(yǎng)護工程(G228海鹽段)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所有內容,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和施工圖紙及合同條款所包含的相關施工范圍與內容。本次招標分一個合同段。本工程總投資概算為452.061萬元,建安工程費為420.4035萬元。
2.3計劃工期:60日歷天。
2.4質量目標: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獨立法人資格,交通安全設施養(yǎng)護資質(從業(yè)范圍為可承擔各等級公路交通安全設施的各類養(yǎng)護工程)或公路養(yǎng)護工程施工二類甲級(有效期內的) 資質, 具有資格審查要求 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每個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中的 / (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且最多允許中 / 個標段。
3.4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否則均按否決投標處理。
3.5 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以及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3.6 其他要求:/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本項目招標文件和補遺書(補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文件以網上下載方式發(fā)放。
4.2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 2024 年 8 月 20 日 9 時 00 分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 9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
4.3 潛在投標人可憑本企業(yè)CA數字證書登錄“浙里公共資源交易數字化招標交易系統(tǒng)(海鹽)”用戶名和密碼登錄“浙里公共資源交易數字化招標交易系統(tǒng)(海鹽)”(網址: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HYTPBidder/memberLogin) 下載招標文件和施工圖紙等相關資料。
4.4 未取得“浙里公共資源交易數字化招標交易系統(tǒng)(海鹽)”用戶名和密碼的潛在投標人,應先辦理單位注冊登記手續(xù),取得用戶名和密碼。具體登記辦法請登錄“浙里公共資源交易數字化招標交易系統(tǒng)(海鹽)→施工單位”欄目進行操作。
4.5 潛在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問的,應以投標人的賬號登錄“浙里公共資源交易數字化招標交易系統(tǒng)(海鹽)”(網址: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HYTPBidder/memberLogin)并將所有疑問以電子文檔形式上傳。提交疑問截止日為2024年8月30日17時00分。招標人將于2024年9月2日17時00分前在浙里公共資源交易數字化招標交易系統(tǒng)(海鹽)上發(fā)布補遺書。潛在投標人應自行關注網站并自行下載,招標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標人因自身貽 誤行為導致投標失敗的,責任自負。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招標人不組織工程現(xiàn)場踏勘,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5.1 招標人將于下列時間和地點組織進行工程現(xiàn)場踏勘并召開投標預備會。
踏勘現(xiàn)場時間: 年 月 日上午 時,集中地點 ;
投標預備會時間: 年 月 日上午 時;地點 。
5.2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 2024 年 9 月 10 日 9 時 00 分。
5.3 投標文件遞交方式: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紙質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后,送達到海鹽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樓320號開標室(海鹽縣海政路333號)。
5.4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 (浙江政務服務網)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 嘉興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海鹽)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4066/index.html上發(fā)布。
7.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 海鹽縣公路與運輸管理服務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浙江中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鹽縣鹽湖西路158號 地 址:海鹽縣武原街道謝家路1479號科技大樓11樓
郵政編碼: 314300 郵 政 編 碼: 314300
聯(lián) 系 人: 李工 聯(lián) 系 人: 全思怡
電 話:0573-86086811 電 話: 0573-86051676
2024 年 8 月 20 日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條件)
標 段 | 公路養(yǎng)護工程從業(yè)單位資質等級要求 |
1、投標人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交通安全設施養(yǎng)護資質(從業(yè)范圍為可承擔各等級公路交通安全設施的各類養(yǎng)護工程)或公路養(yǎng)護工程施工二類甲級(有效期內的)資質; □聯(lián)合體投標時,聯(lián)合體各成員資質要求: , 。 |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要求)
標 段 | 財 務 要 求 |
承諾提供不少于 40 萬元人民幣的流動資金(由投標人自行決定采用銀行信貸證明或財務能力承諾書)。采用財務能力承諾書的,應附招標公告發(fā)布后銀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動資金的銀行存款證明)。 采用銀行信貸證明,開具銀行信貸證明的銀行級別: 國有或股份制商業(yè)銀 行縣(區(qū)、市)級及以上銀行 。 |
注:聯(lián)合體投標時,應由聯(lián)合體牽頭人出具,或根據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工程量比例分別出具。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業(yè)績最低要求)
標 段 | 業(yè) 績 要 求 |
/ | 自 2019 年 7 月1日(以 實際交工 日期為準)以來 按一個標段成功完成過一個一級公路不少于1公里的交安設施工程 工程的施工; |
注:1、投標人應在“第八章 投標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后附相關資料,所附資料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5.3項規(guī)定。
2、資質最低條件僅要求單項資質且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的,聯(lián)合體各成員均應滿足業(yè)績最低要求。
3、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根據聯(lián)合體分工各自滿足業(yè)績要求。
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標 段 | 信 譽 要 求 |
/ | 不得存在投標人須知第1.4.3及1.4.4項情形。 |
注:投標人應在“第八章 投標文件格式”的“投標人的信譽情況表”后附投標人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信用中國”網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網頁截圖。
附錄5 資格審查條件(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最低要求)
人 員 | 數 量 | 資 格 要 求 |
項目經理 | 1 | 1、擔任過 / 的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有 工程師及以上 技術職稱; 2、擬委任項目經理投標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項目經理(包括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 |
項目技術負責人 | 1 | 有 工程師及以上 技術職稱。 |
安全負責人 | 1 | 有 工程師及以上 技術職稱。 |
注:1、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該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不通過招標方式的,開始時間為合同簽訂之日),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通過交工驗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擬委任項目經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則認定:
(1)若該合同工程協(xié)議書尚未簽訂,則其中標通知書中明確的項目經理視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該合同工程協(xié)議書已簽訂的,則合同協(xié)議書中明確的項目經理視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該合同工程未通過驗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協(xié)議書中明確的項目經理已經更換的,則現(xiàn)任項目經理視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時應在投標文件中附該合同工程項目發(fā)包人的同意更換證明材料,否則更換前后的項目經理均視為有“在建合同工程”。
3、“在建合同工程”范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所有建設工程,不受地域、行業(yè)和投資性質的限制。
4、所附資料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5.5項規(guī)定。
附錄6 資格審查條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最低要求)
人 員 | 最低數量要求 | 資 格 要 求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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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本項目不適用)
附錄7 資格審查條件(主要機械設備和試驗檢測設備最低要求)
序號 | 設備名稱 | 規(guī)格、功率及容量 | 單位 | 最低數量要求 |
/ | / | / | / | / |
(本項目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