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市管理職業(yè)學院新橋校區(qū)(一期)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中標候選人公示
招標單位 | 安徽城市管理職業(yè)學院 | 地區(qū) | 安徽合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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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單位 | 中鐵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及中國華西工程設計建設有限公司 | 項目編號 | 2024AFAGZ01603 |
中標金額 | 50400.0001萬元 | 發(fā)布時間 | 2024-08-20 |
項目分類 | 中標候選人 | 行業(yè)分類 | 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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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城市管理職業(yè)學院新橋校區(qū)(一期)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中標候選人公示
一、項目相關情況
招標項目名稱:安徽城市管理職業(yè)學院新橋校區(qū)(一期)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
招標項目編號:2024AFAGZ0160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招標公告發(fā)布日期:2024年7月26日
開標日期:2024年8月19日
安徽城市管理職業(yè)學院新橋校區(qū)(一期)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項目中標候選人結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標候選人名稱:中鐵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及中國華西工程設計建設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qū)南四環(huán)西路128號諾德中心1號樓;成都市金牛區(qū)沙灣東二路一號世紀加州一幢一單元四至六樓
投標報價:人民幣伍億零肆佰萬零壹元整(¥504000001.00元)
質量:合格,確保黃山杯(單體項目)
工期:720日歷天
備注說明:詳見附件
招標人名稱:安徽城市管理職業(yè)學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區(qū)淮海大道300號
聯(lián)系人:李老師、何老師
聯(lián)系方式:0551-62516412、62516402、62520302
招標代理機構名稱:安徽萬隆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qū)馬鞍山南路與九華山路交口世紀陽光大廈1102室
項目負責人:鄧工、盧工
聯(lián)系電話:0551-68164290、62586899
公示期: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3日
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通過電子交易系統(tǒng)在線提出或以其他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安徽萬隆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qū)馬鞍山南路與九華山路交口世紀陽光大廈1102室,聯(lián)系人:鄧工、盧工,聯(lián)系電話:0551-68164290、62586899。
若對異議答復不滿意或逾期未答復的,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投訴。投訴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投訴受理條件須符合《淮南市公共資源交易質疑處理暫行辦法》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公共資源交易項目質疑和投訴受理工作的通知》(淮公管〔2017〕106號)要求。投訴材料原件掃描件和word版電子件發(fā)送至sxfgwggj2019@163.com郵箱或通過網上在線提交至淮南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電子化交易平臺(http://jy.ggj.huainan.gov.cn:8090/TPBidder/login.aspx),并電話通知投訴聯(lián)系人查收。投訴聯(lián)系人:王文杰(壽縣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0554-4038012。通過電子化平臺網上在線提交異議或投訴的,具體操作詳見2021年8月5日發(fā)布的《異議、質疑、投訴使用手冊》(http://jy.ggj.huainan.gov.cn/zlxz/004001/20210805/5a37caac-8333-41ca-8dc9-a18504e07149.html)。
二、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異議應通過電子交易系統(tǒng)在線提出或以其他書面形式實名提出,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投標人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