縉云縣新建鎮(zhèn)洋山區(qū)塊組團配套工程-筧川跨溪大橋中標候選人公示
招標單位 | 縉云縣新建鎮(zhèn)人民政府 | 地區(qū) | 浙江麗水 |
---|---|---|---|
中標單位 | 溫州市陽光建設有限公司 | 項目編號 | 縉招標JS2024-38 |
中標金額 | 613.1231萬元 | 發(fā)布時間 | 2024-08-13 |
項目分類 | 中標候選人 | 行業(yè)分類 | 房建,市政 |
相關產品 |
中標候選人公示
工程名稱:縉云縣新建鎮(zhèn)洋山區(qū)塊組團配套工程-筧川跨溪大橋
招標序號:縉招標JS2024-38
招標單位:縉云縣新建鎮(zhèn)人民政府 開標時間:2024年8月12日
招標代理機構:麗水藍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及電話:陳女士、0578-3340958
中標候選人:溫州市陽光建設有限公司 資質等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
擬派項目經理:劉建鋒 ????????證書號碼:浙2332013202307737
預中標價:大寫:陸佰壹拾叁萬壹仟貳佰叁拾壹元整(?:6131231.00)
質量要求:合格 工期:160日歷天
公示時間:2024年 8 月 13 日至2024年 8 月 16 日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包括中標候選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在公示期間向招標人提出書面異議,招標人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對評標結果提出異議是投訴的前置條件,未提出異議的投訴事項不予受理。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招標人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答復未解決異議問題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投訴。依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七部委令第11號)和《麗水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綜合管理辦法》麗政發(fā)(2017)49號、(2019修改版)等有關規(guī)定,以書面形式向行業(yè)行政監(jiān)督部門提交投訴書,同時提交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的投訴不予受理。投訴聯(lián)系電話:0578-3122913
公示單位:縉云縣新建鎮(zhèn)人民政府 備案部門:縉云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24年 8 月 13 日 2024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