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家灘國家考古遺址公園提升項目公眾考古中心設(shè)計中標候選人公示
招標單位 | 含山縣凌家灘遺址管理處 | 地區(qū) | 安徽馬鞍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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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單位 | 江蘇龍騰工程設(shè)計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市文源古建筑保護設(shè)計有限公司 | 項目編號 | 皖E1-18-2024-0300001 |
中標金額 | 95萬元 | 發(fā)布時間 | 2024-07-29 |
項目分類 | 中標候選人 | 行業(yè)分類 | 市政,房建,水利 |
相關(guān)產(chǎn)品 |
目名稱 |
凌家灘國家考古遺址公園提升項目公眾考古中心設(shè)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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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皖E1-18-2024-03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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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凌家灘國家考古遺址公園提升項目公眾考古中心設(shè)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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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編號 |
皖E1-18-2024-0300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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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 |
含山縣凌家灘遺址管理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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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統(tǒng)一代碼 |
2309-340522-04-01-533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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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價 |
16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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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gòu) |
安徽凱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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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gòu)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
馬鞍山市含山縣凌家灘路281號鴻泰物流園東側(cè)辦公樓三樓 宮能武13635552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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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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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時間 |
2024/7/25 9:00:00 |
計劃工期 |
30天(圖紙審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內(nè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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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決的投標人名稱 |
詳見附件 |
被否決的依據(jù)和原因 |
詳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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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候選人 |
名稱 |
聯(lián)合體牽頭人:江蘇龍騰工程設(shè)計股份有限公司、聯(lián)合體成員:合肥市文源古建筑保護設(shè)計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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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
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專業(yè)設(shè)計甲級資質(zhì)、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shè)計乙級 |
投標工期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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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聯(lián)合體牽頭人:南京市江寧區(qū)神舟路37號創(chuàng)智產(chǎn)業(yè)園;聯(lián)合體成員:合肥市蜀山區(qū)清溪路18號天一家園清溪苑4幢3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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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價(元)/費率(%) |
95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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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曲國華 |
資格證書名稱及編號 |
一級注冊建筑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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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01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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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shù)負責人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無技術(shù)負責人要求 |
質(zhì)量標準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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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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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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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shù)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shù)負責人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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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shù)負責人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shù)負責人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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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企業(yè)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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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企業(yè)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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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時間 |
公示發(fā)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為雙休日或節(jié)假日,則順延至雙休日或節(jié)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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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異議和投訴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標人對公示中的結(jié)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nèi)提出,提出方式(線上或線下)見招標文件(受理異議的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宮能武;13635552966)。 如以書面形式提出的,應在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雙休日、節(jié)假日休息)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gòu)提出。 2、若投標人對異議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以書面形式向含山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提出投訴,聯(lián)系人:刁節(jié)桃,聯(lián)系電話:0555-4327519。 3、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nèi)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如以書面形式提出的異議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quán)書原件)簽字并加蓋公章。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nèi)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nèi)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nèi)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