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閩清縣地質災害綜合治理項目(三)坂東塔莊段(施工)-招標公告
招標單位 | 閩清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 地區(qū) | 福建福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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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7-26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08-13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房建,公路,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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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福建省福州市閩清縣地質災害綜合治理項目(三)坂東塔莊段(施工)已由閩清縣發(fā)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梅發(fā)改審批〔2024〕118號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閩清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建設資金來源增發(fā)國債及地方財政撥款,招標人為閩清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盛越建設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 工程建設地點:本項目位于閩清縣坂東鎮(zhèn)、塔莊鎮(zhèn)。
- 工程建設規(guī)模:項目對閩清縣坂東鎮(zhèn)、塔莊鎮(zhèn)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排危除險綜合治理,白中段項目工程概算費用約954.7411元。
- 招標范圍和內容:
(1)招標范圍和內容:閩清縣坂東鎮(zhèn)、塔莊鎮(zhèn)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排危除險綜合治理。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清除土石方、新建擋土墻、截洪溝、排水溝、坡面綠化等。(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及招標圖紙等為依據);
其中,用于確定企業(yè)資質及等級的相關數據:本項目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經費在五百萬元及以上為一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
2.4.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8092161元;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100個日歷天,定額工期/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規(guī)定的項目);其中各關鍵節(jié)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
2.6. 標段劃分(如果有):/;
2.7. 質量要求:達到《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以及符合國家現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技術規(guī)程》合格標準。
-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自然資源或原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單位甲級資質和《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
-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下同)須具備工程地質(或巖土工程)專業(yè)(或水文地質專業(yè)或環(huán)境地質專業(yè))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或國家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zhí)業(yè)資格。
-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招標人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的,投標人自愿組成聯(lián)合體的應由/為牽頭人,且各方應具備其所承擔招標項目承包內容的相應資質條件;承擔相同承包內容的專業(yè)單位組成聯(lián)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 本招標項目不應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yè)信用綜合評價分值。
- 投標人“類似工程業(yè)績”要求:0個;“類似工程業(yè)績”是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fā)布招標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內(含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fā)布招標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
-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1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 1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 其他資格要求:①本招標項目不要求中標人在項目所在地設立分(子)公司,中標人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②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地質勘查活動監(jiān)督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自然資辦發(fā)〔2021〕42號)、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建好用好全國地勘查行業(yè)監(jiān)督管服務平臺的通知》(自然資辦發(fā)〔2023〕7號)等相關文件,投標人被列為異常名錄的、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不得參與投標,否則按廢標處理。投標人因不符合相關行業(yè)投標資質標準要求條件、被有關部門或管理機構核查責令限期改正期間的,不得參與投標,否則按廢標處理;其他詳見招標文件。
- 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 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4年07月29日12:00:00 至 2024年08月03日17:00:00 通過 福州市電子招投標交易系統(tǒng)(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無記名方式免費下載電子招標文件等相關資料。本招標項目電子招標文件使用福州市電子招投標交易系統(tǒng)電子標書生成器打開。投標人獲取招標文件后,應檢查招標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標文件應具有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的電子印章;招標人沒有電子印章的,須附招標人對招標代理機構的授權書。
- 評標辦法和定標方式
5.1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簡易評標法。
5.2本招標項目采用的定標方式:依據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
-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投標截止日期前。
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161000元。
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①根據《福建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等5部門關于印發(fā)保障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參與招投標競爭九條措施的通知》(閩發(fā)改規(guī)〔2023〕7號)規(guī)定,對依法必須招標且招標標的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含1000萬元)的政府投資項目,本項目免于收取無失信記錄企業(yè)投標保證金。若投標人存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情形的,應在收到招標人書面通知7日內無條件足額補繳投標保證金,否則將被列為招投標重點監(jiān)管企業(yè)。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資格文件部分提交《免繳投標保證金承諾函》。②在本項目(標段)投標截止時仍被列為招投標重點監(jiān)管對象的投標人,僅限于使用現金形式提交投標保證金。招投標重點監(jiān)管對象名單通過福建省公共資源電子行政監(jiān)督平臺查詢。
- 投標文件的遞交
-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2024年08月13日09:30:00 ,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福州市電子招投標交易系統(tǒng)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平臺(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電子招投標交易系統(tǒng)(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發(fā)布。
-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閩清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地址::福州市閩清縣梅城鎮(zhèn)臺山路108號,郵編:/
電子郵箱: /
電話: 0591-62300691 ,傳真: /
聯(lián)系人: 張科長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盛越建設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臺江區(qū)南公小區(qū)7號樓2層,郵編:350001;
電話:13075981316,傳真:/;
聯(lián)系人:江工。
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名稱:福州市電子招投標交易系統(tǒng)
網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聯(lián)系電話:0591-87585006
招投標監(jiān)督機構名稱: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qū)南江濱西大道193號4座5層至8層
聯(lián)系電話: 0591-83309390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名稱:閩清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地址:閩清縣梅溪鎮(zhèn)錦繡閩江11幢四樓(316國道邊梅溪新城)
聯(lián)系電話:0591-62301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