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高富二路以西、廣明高速以北地塊(100.36 畝)場地平整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招標單位 | 佛山市高明區(qū)荷城街道城建綜合事務中心 | 地區(qū) | 廣東佛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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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7-26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開標時間 | 2024-08-09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市政,房建 |
相關產(chǎn)品 |
荷城街道高富二路以西、廣明高速以北地塊(100.36畝)場地平整工程
第 一 次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
項目編號:GC2024(GM)WZ0027
項目名稱:荷城街道高富二路以西、廣明高速以北地塊(100.36畝)場地平整工程
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發(fā)出時間:2024 年 07 月 26 日
原定開標時間:2024 年 08 月 09 日上午 9:30
一、澄清修改內容
1、現(xiàn)就《招標文件》第 五 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第 100 頁,“附件1:工程質量保修書”的內容作出修改:
原內容: |
修改為: |
三、缺陷責任期 工程缺陷責任期為 個月,缺陷責任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單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進行驗收,單位工程缺陷責任期自單位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責任期終止后,發(fā)包人應退還剩余的質量保證金。 |
三、缺陷責任期 工程缺陷責任期為 3 個月,缺陷責任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單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進行驗收,單位工程缺陷責任期自單位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責任期終止后,發(fā)包人應退還剩余的質量保證金。 |
二、其他說明
(1)本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是對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修改或補充,對于招標文件及其他函件內容相同(或相同性質)的內容應作修改或補充,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內容的也應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則后果自負。
(2)如本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的內容與在此之前發(fā)出的招標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頭答復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 ”的內容為準。
(3)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遞交投標保證金截止時間未改變。
(4)本“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 ”共 2 頁,請投標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 標 人:佛山市高明區(qū)荷城街道城建綜合事務中心 |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同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廣東省佛山市高明區(qū)荷城街道泰華路208號 |
地 址:佛山市高明區(qū)荷城街道荷香路223號高明何族汽車城穗山苑2號樓二層210商鋪 |
聯(lián) 系 人:傅小姐 |
聯(lián) 系 人:梁先生 |
電 話:0757-88237393 |
電 話:0757-88881448 |
2024年 07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