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廊坊市普通干線公路養(yǎng)護工程施工圖設計招標公告
招標單位 | 廊坊市公路管理中心 | 地區(qū) | 河北廊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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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7-25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08-15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公路,房建,水利 |
相關產(chǎn)品 |
2025年廊坊市普通干線公路養(yǎng)護工程施工圖設計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2025年廊坊市普通干線公路養(yǎng)護工程方案已由河北省公路事業(yè)發(fā)展中心以冀公路〔2024〕114號批準,項目業(yè)主為廊坊市公路管理中心,建設資金來自省級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廊坊市公路管理中心。項目已具備施工圖設計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圖設計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雙信封形式,評標辦法采取綜合評估法。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廊坊。
2.1.2建設規(guī)模:本次項目包含廊坊市國道京澳線(G105)霸州永清界至霸楊線交叉口段修復養(yǎng)護(大中修結(jié)合)工程、廊坊市國道京澳線(G105)城區(qū)界至小劉莊段修復養(yǎng)護(中修)工程、廊坊市國道京澳線(G105)王文路口至大城縣城南段修復養(yǎng)護(中修)工程、廊坊市國道京廣線(G106)半邊店村北至霸州城區(qū)北段(下行)修復養(yǎng)護(中修)工程、廊坊市國道天木線(G336)廊坊天津界至馬武營橋段修復養(yǎng)護(中修)工程、廊坊市國道京通線(G509)國道G230交叉口至香河通州界段修復養(yǎng)護(中修)工程、廊坊市省道廊霸線(S273)葛禮線交叉口至京廣線交叉口段修復養(yǎng)護(中修)工程、廊坊市省道廊涿線(S371)韓臺村至孟各莊橋段修復養(yǎng)護(中修)工程、廊坊市省道津保南線(S381)國道G105交叉口至京臺高速出口段修復養(yǎng)護(中修)工程、廊坊市省道京臺高速龍街連接線(SLA5)起點至國道G105交叉口段修復養(yǎng)護(中修)工程、廊坊市省道京臺高速東安莊連接線(SLD2)起點至終點段修復養(yǎng)護(中修)工程、廊坊市國道京撫線(G102)三河東環(huán)至三河薊縣界段預防養(yǎng)護工程、廊坊市國道通武線(G230)京撫線交叉口至大廠城區(qū)北段預防養(yǎng)護工程、廊坊市國道通武線(G230)大廠城區(qū)南至香河縣城高速出口段預防養(yǎng)護工程、廊坊市省道平香線(S274)南關橋至侯譚線交叉口段預防養(yǎng)護工程等15個項目及后續(xù)其他養(yǎng)護工程項目的施工圖設計,具體內(nèi)容詳見招標文件。
2.1.3設計服務期限:自簽訂合同書并下達具體任務后15天內(nèi)完成施工圖設計初步成果文件。
2.2招標范圍: 廊坊市國道京澳線(G105)霸州永清界至霸楊線交叉口段修復養(yǎng)護(大中修結(jié)合)工程等15個項目及后續(xù)其他養(yǎng)護工程項目的施工圖設計、預算文件編制、技術交底、招標與施工配合、竣(交)工驗收等。
2.3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資質(zhì)要求:滿足附件1:資格審查條件
3.1.2業(yè)績要求:滿足附件1:資格審查條件
3.1.3信譽要求:滿足附件1:資格審查條件
3.1.4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滿足附件1:資格審查條件
3.1.5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為: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經(jīng)營異常名錄、稅收違法黑名單和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2)本公告新增3.6條: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在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今)內(nèi)有行賄犯罪行為的,不得參加投標。3)本公告新增3.7條:本項目采用“雙盲”評審和“分散”評標。評審委員會按要求對商務標采取明標評審、對技術標采取暗標評審。投標單位在編制投標文件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還應滿足“雙盲”評審相關規(guī)定。
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設計資質(zhì)企業(yè)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zhì)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yè)名稱和資質(zhì)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每個投標人最多可對 / 個標段投標;被 /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評為 / 信用等級的投標人,最多可對 / 個標段投標。每個投標人允許中 / 個標。對投標人信用等級的認定條件為: / 。
3.4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5 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技術成果經(jīng)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不給予經(jīng)濟補償。
5.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申請人,請于2024年7月26日9時至2024年8月1日17時登陸“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廊坊市首頁,鏈接至廊坊市公共資源交易綜合信息平臺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6.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6.1招標人不組織進行工程現(xiàn)場踏勘并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6.2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為2024年8月15日9時,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廊坊公共資源交易綜合信息平臺【業(yè)務管理-投標文件上傳(建設工程)】菜單”上傳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LFTF格式)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6.3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河北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交通運輸廳官網(wǎng)(http://jtt.hebei.gov.cn/)、 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網(wǎng)站(http://www.hebpr.gov.cn/)上發(fā)布。
8. 其他公示內(nèi)容
中心服務責任人:高蓬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務中心1號樓2層
電話:0316-2920616
9. 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
聯(lián)系人:苗永超,聯(lián)系電話:0316-5912139,地址:廊坊市廣陽區(qū)永豐道15號廊坊發(fā)展大廈B座706室。異議提出平臺: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10. 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督部門
9.1 監(jiān)督部門名稱:廊坊市交通運輸局招標投標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
9.2 電話:0316-2122711
9.3 電子郵件:lfsjglk@163.com
11. 招標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gòu)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臺的付費主體及收費標準
平臺收費對象為使用平臺開展電子招標投標交易活動的投標人/供應商。
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不收費
12.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廊坊市公路管理中心 |
招標代理:瑞和安惠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
地 址:廊坊市新華路80號 |
地 址:石家莊市建設南大街269號 |
郵政編碼:065000 |
郵政編碼:050010 |
聯(lián) 系 人:陳景兵 |
聯(lián) 系 人:苗永超 |
電 話:0316-2336177 |
電 話:0316-5912139 |
傳 真:0316-2332185 |
傳 真:0311-69052033 |
電子郵件:/ |
電子郵件:rhahlf@126.com |
附件1:資格審查條件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zhì)最低條件)
資質(zhì)要求 |
有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有效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 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或工程設計公路行業(yè)甲級或工程設計公路行業(yè)(公路)專業(yè)甲級資質(zhì)。 |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業(yè)績最低條件)
業(yè)績要求 |
近5年內(nèi)(2019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完成過1項一級及以上等級公路養(yǎng)護工程的施工圖設計工作。 |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信譽要求 |
投標人在近1年(2023年7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項目中違約而被驅(qū)逐或因投標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
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主要人員最低要求)
人 員 |
數(shù)量 |
資格要求 |
項目負責人 |
1 |
高級工程師,近5年內(nèi)(2019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作為項目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負責過1項一級及以上等級公路養(yǎng)護工程的施工圖設計工作。 |
附件2:評標辦法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條款號 |
條款名稱 |
評審因素與評審標準 |
1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分相等時,評標委員會依次按照以下優(yōu)先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 (1)評標價低的投標人優(yōu)先; (2)技術建議書得分較高的投標人優(yōu)先; (3)投標人滿足資格審查條件(業(yè)績最低條件)要求的業(yè)績數(shù)量較多的優(yōu)先。 |
2.1.1 2.1.3 |
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標準 |
第一個信封(商務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nèi)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填報了項目名稱、補遺書編號(如有)、設計服務周期、工程質(zhì)量要求及安全目標; b.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nèi)容均按規(guī)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3)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提供了投標保證金。 (4)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的,提供了授權委托書,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5)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若親自簽署投標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6)投標人未提出分包計劃。 (7)投標人未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 (8)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 (9)投標文件中未出現(xiàn)有關投標報價的內(nèi)容。 (10)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11)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的實質(zhì)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12)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a.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b.投標人未增加發(fā)包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c.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驗收、計量、支付辦法; d.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未提出異議; e.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 f.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個信封(技術文件)評審標準: (1)技術建議書(暗標)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0.2款的規(guī)定。 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評審標準: (1)報價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nèi)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內(nèi)容齊全完整;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填報了項目名稱、標段號、補遺書編號(如有)、投標價(包括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 b. 已標價報價清單說明文字與招標文件規(guī)定一致,未進行實質(zhì)性修改和刪減;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nèi)容均按規(guī)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3)投標報價未超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 (4)投標報價的大寫金額能夠確定具體數(shù)值。 (5)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報價。 |
2.1.2 |
資格評審標準 |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資質(zhì)證書副本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2)投標人的資質(zhì)等級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3)投標人的類似項目業(yè)績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4)投標人的信譽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5)投標人的項目負責人資格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6)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或第1.4.4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7)投標人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5項規(guī)定。 |
2.2.1 |
分值構(gòu)成 |
第一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分分值構(gòu)成: 技術建議書:45分 主要人員:20分 業(yè) 績:25分 第二信封(報價文件)評分分值構(gòu)成: 評標價:10分 |
2.2.2 |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評標基準價的計算: 在開標現(xiàn)場,招標人將當場計算并宣布評標基準價。 (1)評標價的確定: 評標價=投標函文字報價 (2)評標價平均值的計算: 除按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2.4項規(guī)定開標現(xiàn)場被宣布為不進入評標基準價計算的投標報價之外,所有投標人的評標價去掉一個最高值和一個最低值后的算術平均值即為評標價平均值(如果參與評標價平均值計算的有效投標人少于5家時,則計算評標價平均值時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評標基準價的確定: 將評標價平均值直接作為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對招標人計算的評標基準價進行復核,存在計算錯誤的應予以修正并在評標報告中作出說明。除此之外,評標基準價在整個評標期間保持不變,不隨任何因素發(fā)生變化。 |
2.2.3 |
評標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標人評標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數(shù) |
3.9.1 |
評標結(jié)果 |
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的人數(shù)為1-3名。 |
具體評分標準如下:
評分因素與權重分值 |
評分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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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因素 權重分值 |
各評分因素細分項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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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技術建議書 |
45分 |
對招標項目的理解和總體設計思路 |
10分 |
對招標項目的理解(5分) |
對本項目名稱、所在地區(qū)、建設規(guī)模、主要工作內(nèi)容、工期承諾等闡述基本全面,得3分; |
對本項目名稱、所在地區(qū)、建設規(guī)模、主要工作內(nèi)容、工期承諾等闡述全面,無漏項,得3.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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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項目名稱、所在地區(qū)、建設規(guī)模、主要工作內(nèi)容、工期承諾等闡述全面、合理,符合項目要求,得4.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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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設計思路 (5分) |
設計理念和思路與本項目工可的設計理念、思路基本吻合,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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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理念和思路與本項目工可的設計理念、思路吻合,在工可基礎上采取了部分優(yōu)化措施,得3.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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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理念和思路與本項目工可中的設計理念、思路高度吻合,在工可基礎上進行了充分的闡述和優(yōu)化并適合本項目,得4.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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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項目設計的特點、關鍵技術問題的認識及其對策措施 |
10分 |
項目設計的特點和關鍵技術問題的針對性一般,技術建議基本可行,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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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設計的特點和關鍵技術問題針對性較強,技術建議可行,得6.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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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設計的特點針對性強,關鍵技術問題對策明確、合理,技術建議科學、有效、可行,得8.1-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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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組織設計方案 |
5分 |
基本滿足行車通暢性與安全性要求,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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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足行車通暢性與安全性要求,較完善,得3.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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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足行車通暢性與安全性要求,科學、完善、可行,得4.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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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工作量及計劃安排 |
5分 |
工作量及計劃安排基本合理,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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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及計劃安排合理,得3.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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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及計劃安排科學,安排周密,得4.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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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的質(zhì)量保證措施、進度保證措施、安全保證措施 |
5分 |
質(zhì)量、進度及安全保證措施不夠具體,可實施性一般,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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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zhì)量、進度及安全保證措施較具體,可實施性較強,得3.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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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zhì)量、進度及安全保證措施具體可靠,可實施性強,適合本項目,得4.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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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續(xù)服務的安排及保證措施 |
5分 |
投標人對于后續(xù)服務的承諾及保證措施安排一般,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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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對于后續(xù)服務的承諾及保證措施安排較完善,得3.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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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對于后續(xù)服務的承諾及保證措施安排完善合理,得4.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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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化方案及措施 |
5分 |
具有降低工程造價的合理技術方案及具體措施的,得3.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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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成熟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建議方案的,得4.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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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主要人員 |
20分 |
項目負責人任職資格與業(yè)績 |
20分 |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要求得12分; 每增加1項滿足資格審查條件要求業(yè)績加4分,最多加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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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評標價 |
10分 |
評標價得分計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標人的評標價>評標基準價,則評標價得分=F-(投標人評標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100×E1; (2)如果投標人的評標價≤評標基準價,則評標價得分=F+(投標人評標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100×E2。 其中,F=10;E1=0.2;E2=0.1;評標價最低得分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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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其他因素 |
25分 |
業(yè)績 |
25分 |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要求得15分; 每增加1項滿足資格審查條件要求業(yè)績加5分,最多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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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不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