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四座樓安置房項目西區(qū)附屬工程
招標單位 | 沛縣歌風城鎮(zhèn)建設有限公司 | 地區(qū) | 江蘇徐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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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7-24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08-15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房建,市政 |
相關產(chǎn)品 |
沛縣四座樓安置房項目西區(qū)附屬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沛縣四座樓安置房項目西區(qū)附屬工程(項目名稱) 已由沛縣行政審批局 以 【2022】40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沛縣歌風城鎮(zhèn)建設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自籌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沛縣四座樓安置房項目西區(qū)附屬工程 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2.1.1 建設地點:江蘇省徐州市沛縣正陽路西側、曹參路北側
2.1.2 建設規(guī)模:本項目總用地面積78544.38㎡??偨ㄖ娣e約27.4萬平方米。
2.1.3 工期要求: 180 日歷天。
2.1.4 其他 : 質量要求:合格。
2.1.5 合同估算價:8706.09萬元。
2.1.6 標段劃分:本工程共一個標段。
2.2 招標范圍: 室外雨污水管網(wǎng)工程,熱力工程,小區(qū)大門及配電室工程,智能化工程(含三網(wǎng)合一)及景觀鋪裝、鐵藝圍墻、非機動車棚、瀝青道路、供配電工程等。詳見工程量清單所含及施工圖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且取得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企業(yè)近 2019年7月1日以來承接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指單項合同金額 6000萬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以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合格證明為準 ;直接發(fā)包項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為準),以上必須同時具備,時間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金額以合同為準),類似工程業(yè)績“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鏈接的業(yè)績?yōu)闇省?/span>。
3.2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貳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取得 《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3.2.1 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3.2.2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綠化養(yǎng)護工程、市政養(yǎng)護工程除外)。
3.2.3 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 5 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3.3.1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須取得《徐州市建筑業(yè)企業(yè)信用管理手冊》;
3.3.2 投標申請人需提供擬選派的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社保部門出具的由投標人繳納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3.3.3本工程實行電子化招投標,投標人及擬選派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備案。
3.3.4 自2022年7月24日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 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因違反招標投標規(guī)定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3.5 自2023年7月24日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3.6 自2024年4月24日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江蘇省或徐州市或沛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3 項規(guī)定的情形。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 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3.4.2 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4.3 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3.4.4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3.4.5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3.4.6 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chǎn)被接管、凍結和破產(chǎn)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3.4.7 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 投標人近 3 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 5 年的。
3.5 失信被執(zhí)行人懲戒執(zhí)行蘇信用辦〔2018〕23 號文件。
3.6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3.7 根據(jù)“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關于開展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工作的公告”(2018 年)第 6 號),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的,將作為資格審查不通過處理.(企業(yè)動態(tài)資質查詢信息以“江蘇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 發(fā)布的信息為準)。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4年7月24日09時00分至 2024年7月29日17時 00 分;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shù)字證書”登錄“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免費獲取;
4.3 投標人自主選擇任意一種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制作投標文件,使用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生成投標文件時需支付工具使用費,收費標準見“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中“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下載”欄。
5. 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4年8月15日 09 時 30 分。
5.2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評標辦法采用: 評定分離方式,定標辦法采用票決法。具體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發(fā)布。
9.其他
9.1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中標資格,招標人有權拒絕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9.2本工程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在開標過程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聯(lián)系技術支持客服電話,電話為:4009980000。
9.3付款方式:工程開工至工程竣工驗收后付至中標價60%(工程開工確認后付工程中標價的10%,工程確認完成50%后付中標價的20%,工程確認完成90%后付中標價的2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工程中標價的10%,以上付款節(jié)點均扣除暫列金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算審計后,余款2年內分4次付清,即第一年中秋、春節(jié)各付余款25%,第二年中秋、春節(jié)各付余款25%,并以雙方約定的審計機構審定的工程造價,扣除審減額的5%后作為工程的最終結算依據(jù)。
10.注意事項
請各潛在投標人仔細閱讀招標文件全部內容、踏勘現(xiàn)場,一旦投標將視投標人 已經(jīng)認真閱讀了招標文件、踏勘了現(xiàn)場等,同意招標人的條件和要求,中標后將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等如期完成各項工程施工。
11.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 沛縣歌風城鎮(zhèn)建設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機構: 江蘇建都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地址:沛縣金融中心 | 地 址: 沛縣新城區(qū)漢邦路5號 |
郵 編:221600 | 郵 編: 221600 |
聯(lián)系人:周浩然 | 聯(lián)系人: 陳坤 |
電 話:0516-68162987 | 電 話: 0516-89648809 |
2024 年7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