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集團2024年度路面修復及預防養(yǎng)護項目標段1招標公告298236
招標單位 | 南京公路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 | 地區(qū) | 江蘇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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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7-24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08-13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公路,民航/水運,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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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集團2024年度路面修復及預防養(yǎng)護項目 標段1 招標公告
E2024071651003020268835
1.招標條件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企業(yè)資質要求:
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指聯合體各方)應為中國大陸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或事業(yè)法人,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指聯合體各方)應具有路基路面養(yǎng)護甲級資質,持有省級及以上有關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 企業(yè)業(yè)績要求:
2019年7月1日(含)以來(以投標報表中的交/竣工時間為準),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指聯合體牽頭人)具有一級公路或高速公路路面病害修復養(yǎng)護的業(yè)績。
3.3 企業(yè)信譽要求:
a.截至投標文件遞交當日,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指聯合體各方)在最近一次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等級評價為C級及以上。 b.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指聯合體各方)應提供第三方信用評價報告,信用評價等級為BBB級及以上,投標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業(yè)與產業(yè)信用評價機構名錄庫管理系統(tǒng)中備案。
3.4 企業(yè)財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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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人員資格要求:
1)項目經理的資格及業(yè)績: 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須為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公路工程專業(yè)),具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yè)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項目經理業(yè)績要求: 2019年7月1日(含)以來(以投標報表中的交/竣工時間為準),擔任過一級公路或高速公路路面病害修復養(yǎng)護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或項目總工。 注:(若以聯合體投標的,項目經理須由聯合體牽頭人單位提供) 2)專職安全員:1名,具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注:(若以聯合體投標的,專職安全員須由聯合體牽頭人單位提供)
3.6 其他要求: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無效。
(3)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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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資格審查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
5.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6.招標文件的獲取
7.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7.1 踏勘現場的時間和地點: 招標人不統(tǒng)一組織進行現場考察及標前會議,投標申請人認為需要可自行進行現場考察,招標人將予以必要的協(xié)助,費用由投標申請人自理。
7.3 投標人應充分考慮上傳文件時的不可預見因素,未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上傳的,視為逾期送達,招標人(“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拒絕接收。
7.4 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方式進行公開開標,開標地點:南京智能開標大廳(通過“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官網--南京智能開標大廳”入口登錄)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9.其他
(1)本項目為南京交通全流程電子招標試點項目,投標人請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攜帶數字證書至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蘇省公共資源服務平臺(南京市)登錄權限,所攜帶數字證書需已接入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數字證書(CA)互聯互通系統(tǒng)(詳見《關于公共資源交易數字證書(CA)互聯互通系統(tǒng)上線試運行的通知》)。(投標預約,制作投標文件,開標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數字證書)。 (2)未在江蘇省交通運輸招標投標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建立信用檔案的投標人應及時注冊建立信用檔案,注冊程序詳見江蘇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站“江蘇省交通運輸招標投標信息管理系統(tǒng)”登錄區(qū)中的說明。注冊過程遇到問題可向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建設管理處咨詢(電話:025-52853032)。 (3)投標人需要在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tǒng)中備案或更新的內容,請在投標文件遞交之前完成備案或更新。根據蘇交建[2015]25 號文的規(guī)定,投標人企業(yè)備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為 3 個工作日,投標人制作投標報表時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間的備案信息。投標人應提前做好資料更新,以免影響投標文件的編制,招標人不會因為投標人資料更新而推遲開標時間。 (4)各申請人自2018年10月1日起,南京市交通建設項目招投標實行信用報告制度,投標單位在投標時應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業(yè)與產業(yè)信用評價機構名錄庫內的評價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信用報告有效期為1年,有效期內可重復使用。投標單位需登錄南京市交通行業(yè)與產業(yè)信用評價機構名錄庫管理系統(tǒng)(http://njjtxypj.cn/)進行評級申請、合同上傳、評級結果查詢及評級申訴等操作。信用報告出具后經系統(tǒng)備案、審核通過方可使用。具體操作詳見“相關下載 ”中的“名錄庫操作手冊--受評單位 ”文件。咨詢電話:025-83194125。 (5)本項目行政監(jiān)督部門為南京市交通運輸局建設管理處,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3-1號南京交通大廈10樓,聯系電話:025-83194125。
10.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