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項目“十大場所”安防設施提檔升級二期建設項目的招標公告(第1次)
招標單位 | 鹽城市大數據集團有限公司 | 地區(qū) | 江蘇鹽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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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7-17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08-07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市政 |
相關產品 |
1. 招標條件
本項目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項目“十大場所”安防設施提檔升級二期建設項目已由上級部門批準實施,招標人為鹽城市大數據集團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自籌、已落實,出資比例為 100% 。該招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招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范圍: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項目“十大場所”安防設施提檔升級二期建設項目及其配套的軟硬件采購、生產、供應、運輸、安裝、調試等相關伴隨服務 ,具體詳見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招標人保留對上述招標范圍進行適當調整的權利。
2.2項目規(guī)模:本招標項目造價約 890 萬元。
2.3交貨或項目地點:鹽城市鹽南高新區(qū)境內
2.4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90個日歷日達到試運行(含聯調)的標準。
2.5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執(zhí)行國家“合格”標準,并符合招標文件中技術要求、國家現行的相關規(guī)范標準及有關部門最新頒布的相應的最新標準;項目確保按規(guī)范和標準驗收,且達國家合格標準。
2.6質保期要求:質保期三年。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資質、資格等要求:
3.1.1投標人資格
投標人資質等級及范圍:投標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①和②
①投標人必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頒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基礎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的運營商或其分(支)公司;或具有“廣播電視傳輸網絡建設、改造、經營、維護和管理”資格的網絡運行商或其分(支)公司。
②投標人須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建筑裝修裝飾工程施工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B類)。
3.1.2 相關人員要求
投標申請人代理人及投標承諾的項目部人員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投標時提供項目負責人從2024年05月開始至投標截止之日當月至少1個月在本單位繳納養(yǎng)老保險繳費記錄證明。(退休人員提供在本單位相關證明。)除項目負責人的其他項目部人員及授權委托人投標時無需提供繳費記錄證明,中標候選人公示前、異議(投訴)提出時相關單位需提供繳費記錄證明原件給招標人核驗。
3.2信譽要求
(1)投標人沒有被國家、江蘇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市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
(2)招投標相關單位及個人在招投標活動中存在招標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條失信行為的,在“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公示期間,本項目的招標人拒絕其投標。
(3)投標人不得存在: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情形。
(4)投標人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上被公布的,自載明的發(fā)布之日開始,直至撤銷或者更正信息中載明的發(fā)布時間的期間,本項目的招標人拒絕其投標,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資格預審申請人、投標人或者中標候選人因正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銷或更正而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5)投標人作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且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相關網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
本項目的招標人拒絕其投標,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資格預審申請人、投標人或者中標候選人因正被列為聯合懲戒對象,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銷或更正而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6)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一)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近 2 年內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二)企業(yè)近 1 年內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 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約擔保情形的;
(三)企業(yè)近三個月內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 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四)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近五年內在招標人之前的 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應當在資 格預審公告與招標公告中予以明示)。
(7)投標人應保證符合上述信譽要求,如被證明違反,除按招標文件處理,還將被視為不誠信行為,由相關管理部門按規(guī)定處理。
3.3本次招標 (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成員不超過 2 家。
3.4招標人對本次采購項目要求:
3.5投標人有串標、弄虛作假行為的,投標保證金不退。
3.6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7鹽城市招投標及標后履約不良行為系統(tǒng)已啟用,投標單位未按照招標文件約定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參與投標解密報價的、投標承諾的人員不到場以及其他不良行為,將會被系統(tǒng)記錄,影響后續(xù)參加我市招投標活動,請各投標人誠信投標、確保履約。
4.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綜合評估法”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5. 投標保證金
詳見投標人須知正文3.4條
6. 招標文件的獲取
6.1獲取時間: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
6.2獲取方式:請參照鹽城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s://ggzy.yancheng.gov.cn)辦事指南模塊中的“鹽城市公共資源貨物與服務采購類系統(tǒng)內文件領取快速操流程”,鏈接地址:http://112.24.96.37:9890/026/026002/026002011/20190829/108383b0-096c-41ed-bf4c-ecaedaed5e52.html意向投標人必須憑CA以“貨物與服務供應商”身份登陸會員系統(tǒng),及時完善和更新誠信庫信息。請各投標人對系統(tǒng)操作留有時間余量,有問題及時咨詢(關于CA辦理、續(xù)費等問題請聯系0515-69083424;誠信庫等系統(tǒng)問題請聯系0515-69083422,400-998-0000)。
6.3招標文件各投標人自行下載。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24年 8月 7日 9時 00分,現場地點見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該條如有變更,將以“補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標人。
7.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將予以拒收。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jsggzy.jszwfw.gov.cn、鹽城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https://ggzy.yancheng.gov.cn發(fā)布。
除“7.投標文件的遞交”條外,本招標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終)止,將以“補充公告”形式在鹽城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對應“招標公告”欄發(fā)布,投標人應在開標前隨時上網查閱,否則,其引起的相關后果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9. 特別提醒
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開標當日,投標人不必抵達開標現場,僅需在任意地點通過開標大廳系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參加開標會議,并根據需要在不見面開標大廳中與現場招標人進行互動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動。
鹽城市不見面開標大廳-操作手冊(投標人)及常見問題解答https://ggzy.yancheng.gov.cn/bszn/020010/20191105/3df6a6e6-4688-4e6c-9bc5-562a4c1eae31.html
10.投標單位提交并在信息庫(誠信庫)發(fā)布的相關信息均應真實有效,提交的材料無任何偽造、修改、虛假成份,材料所述內容均為本單位真實擁有。若有違反一經查實,須退出所有在鹽城市招標投標平臺上正在進行的投標項目并被取消會員資格,禁止1-3年內進入鹽城市招標市場的處罰。同時作為失信行為推送至相關網站,進行聯合懲戒。
11.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鹽城市大數據集團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偉業(yè)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鹽城市鹽南高新區(qū)學海路29號 地 址:華邦國際東廈B區(qū)13A06
聯 系 人: 顧先生 聯 系 人: 楊女士
電 話: 15105108800 電 話: 17768216733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