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什克騰旗2024年四好農村公路建設工程項目土建施工招標公告
招標單位 | 克什克騰旗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公室 | 地區(qū) | 內蒙古赤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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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7-08 | 項目編號 | E1504000001008504001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07-31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公路,民航/水運,水利 |
相關產品 | 路基 |
招標編號:E1504000001008504001
1.招標條件
克什克騰旗2024年四好農村公路建設工程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施工圖設計已由克什克騰旗交通運輸局以克交發(fā)〔2024〕32號文批復,建設資金來源為上級撥款,招標人為克什克騰旗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公室,現(xiàn)招標人就本項目的土建施工進行國內公開招標,并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后審。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克什克騰旗2024年四好農村公路建設工程項目:
(1)高地-二道溝通組公路工程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qū)赤峰市克什克騰旗境內,路線全長1.913Km。本項目采用四級公路標準,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
(2)土城子南窩鋪前梁-北哨公路工程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qū)赤峰市克什克騰旗境內,路線全長2.645Km。本項目采用四級公路標準,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
(3)壩筒子溝-于營子通組公路工程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qū)赤峰市克什克騰旗境內,路線全長7.242Km。本項目采用四級公路標準,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
(4)同興-陸家窩鋪通組公路工程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qū)赤峰市克什克騰旗境內,路線全長6.460Km。本項目采用四級公路標準,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
(5)永明山后-老窩鋪通組公路工程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qū)赤峰市克什克騰旗境內,路線全長7.265Km。本項目采用四級公路標準,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
(6)土城子萬德成-前進通組公路工程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qū)赤峰市克什克騰旗境內,路線全長3.3Km。本項目采用四級公路標準,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
(7)新開地鄉(xiāng)紅石砬組公路工程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qū)赤峰市克什克騰旗境內,路線全長1.73Km。本項目采用四級公路標準,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
(8)G303-查干敖瑞公路工程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qū)赤峰市克什克騰旗境內,路線全長6.023Km。本項目采用四級公路標準,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
(9)罕達罕組-查干敖來組公路工程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qū)赤峰市克什克騰旗境內,路線全長3.277Km。本項目采用四級公路標準,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
(10)烏蘭布統(tǒng)蘇木葫蘆諾日嘎查公路工程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qū)赤峰市克什克騰旗烏蘭布統(tǒng)鎮(zhèn)境內,路線全長0.913Km。本項目采用三級公路標準,路面采用瀝青混凝土。
2.2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施工標劃分6個標段,劃分數(shù)據(jù)見下表:
標段編號 |
道路名稱 |
工程長度(km) |
主要工程內容 |
|
TJ-1 |
高地-二道溝通組公路工程 |
1.913 |
10.103 |
路基、路面、排水防護、交通安全設施及其它附屬設施等(詳見招標圖紙) |
新開地鄉(xiāng)紅石砬組公路工程 |
1.730 |
|||
同興-陸家窩鋪通組公路工程 |
6.460 |
|||
TJ-2 |
土城子南窩鋪前梁-北哨公路工程 |
2.645 |
5.945 |
|
土城子萬德成-前進通組公路工程 |
3.300 |
|||
TJ-3 |
壩筒子溝-于營子通組公路工程 |
7.242 |
||
TJ-4 |
永明山后-老窩鋪通組公路工程 |
7.265 |
||
TJ-5 |
G303-查干敖瑞公路工程 |
6.023 |
9.3 |
|
罕達罕組-查干敖來組公路工程 |
3.277 |
|||
TJ-6 |
烏蘭布統(tǒng)蘇木葫蘆諾日嘎查公路工程 |
0.913 |
0.913 |
2.3計劃工期: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10月31日,即83日歷天,缺陷責任期12個月。(具體工期以合同簽訂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有國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及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并具備以下資格:
①具有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②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③TJ-1標段、TJ-2標段、TJ-3標段、TJ-4標段、TJ-5標段:近5年內(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交工驗收時間為準)至少獨立完成過1項5公里及以上的四級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施工(工程內容中必須體現(xiàn)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并通過竣工或交工驗收,信譽良好,且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TJ-6:近5年內(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交工驗收時間為準)至少獨立完成過1項三級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施工(工程內容中必須體現(xiàn)瀝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并通過竣工或交工驗收,信譽良好,且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資質企業(yè)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yè)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本項規(guī)定僅適用于根據(jù)《關于發(fā)布公路工程從業(yè)企業(yè)資質名錄的通知》(廳公路字〔2011〕114號)文件列入名錄的投標人】
3.2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lián)合體投標。
3.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4潛在投標人只可對本項目任意1個標段投標,最多允許中1個標段,否則均按無效投標處理。
3.5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3.6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3.7投標單位、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在近三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的,不得參加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資料獲取方式:潛在投標人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自行下載電子招標資料。
4.2凡有意參與的潛在投標人,請登錄《赤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ifeng.gov.cn/)的“赤峰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管理服務軟件系統(tǒng)”,按規(guī)定流程辦理信息入庫及CA證書(具體辦理流程詳見4.5)。
4.3完成信息入庫的潛在投標人請于2024年7月9日8時00分至2024年7月15日17時30分登錄“赤峰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管理服務軟件系統(tǒng)”,填寫投標信息并下載電子版招標資料。投標人必須在電子文件獲取截止時間前登錄“赤峰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管理服務軟件系統(tǒng)”進行下載操作。
4.4投標人自獲取招標文件之日起,應隨時關注“赤峰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管理服務軟件系統(tǒng)”,及時查看招標人關于本招標項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電子投標文件將無法上傳,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4.5信息入庫及CA證書辦理具體流程詳見赤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ifeng.gov.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2b64936a-65eb-4fc0-951b-0c09933759c4&categoryNum=014),江蘇國泰新點軟件有限公司客服部門負責提供赤峰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tǒng)使用中出現(xiàn)疑問的咨詢服務工作,各交易主體系統(tǒng)使用操作、企業(yè)入庫申報及維護、電子投標文件制作軟件等相關問題的咨詢解答。
客服服務時間和方式如下:
平臺統(tǒng)一技術服務電話:4009980000
服務時間:8:00-17:30(星期一至星期日)
統(tǒng)一技術服務QQ:4008503300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 13:30-21:00(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3:30-17:30(節(jié)假日)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招標人不組織現(xiàn)場踏勘及投標預備會。
5.2加密的電子版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7月31日9時00分,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日前,登錄“赤峰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管理服務軟件系統(tǒng)”將加密投標文件上傳,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電子招標投標系統(tǒng)生成的電子投標文件,視為投標人自行放棄。
5.3本項目為不見面開標模式,投標人無需到開標現(xiàn)場參加開標會議,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赤峰市不見面開標大廳,在規(guī)定時間遠程解密,完成開標程序。具體操作詳見赤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關于建設工程類項目全面啟用“不見面”開標模式的通知--赤峰市不見面開標大廳操作手冊(投標人)”。
5.4逾期上傳或未上傳加密電子版投標文件的,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5.5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前,需提交投標保證金TJ-1標段10萬元、TJ-2標段6萬元、TJ-3標段5萬元、TJ-4標段7萬元、TJ-5標段7萬元、TJ-6標段3萬元。投標保證金形式:銀行保函或銀行電匯(轉賬)或轉賬支票或赤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投標保函形式。
6.評標辦法
6.1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方式采用資格后審,評審辦法采用合格制。評標辦法采用雙信封形式的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以下網站上發(fā)布:
①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②內蒙古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s://www.nmgztb.com.cn);
③內蒙古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政務網站(http://jtyst.nmg.gov.cn/);
④赤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ifeng.gov.cn/),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7.2本項目招標文件的關鍵內容(資格條件要求、評標辦法)詳見招標公告附件。
8.監(jiān)督部門
單位:克什克騰旗交通運輸局
地址:赤峰市克什克騰旗經棚鎮(zhèn)
電話:0476-5223560
郵政編碼:025350
9.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克什克騰旗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公室
地址:克什克騰旗交通運輸局辦公樓
郵編:025350
聯(lián)系人:于先生
電話:0476-5227080
招標代理:內蒙古潤釗工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松山區(qū)新天地商務樓
聯(lián)系人:賀先生
電話:15849376344
2024年7月8日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條件)
標段編號 |
項目 |
基本資格條件 |
所有標段 |
法人資格 |
具有國內獨立法人資格及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
資質等級 |
具有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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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許可證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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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 |
具有有效的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通過賬戶管理系統(tǒng)打印的《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
|
注:1.在《投標文件》投標人基本情況表及附件中反映。 2.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取消企業(yè)銀行賬戶許可的通知》(銀發(fā)[2019]41號)的規(guī)定,對于不再核發(fā)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的試點地區(qū)的投標人可不提供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但應提供該地區(qū)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通過賬戶管理系統(tǒng)打印的《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3.根據(jù)交通運輸部《關于發(fā)布公路工程從業(yè)企業(yè)資質名錄的通知》(廳公路字〔2011〕114號文),資格審查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的投標人未列入“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的投標人,將否決其投標。 |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要求)
標段編號 |
財 務 要 求 |
所有標段 |
近三年的財務審計報告中年平均營業(yè)額應不小于500萬元人民幣。 |
注:1.在《投標文件》近年財務狀況表及附件中反映。 2.近三年的財務審計報告中年平均營業(yè)額以2021年度~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中顯示的“營業(yè)收入”為準,若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未出,則為2020年度~2022年度。 |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業(yè)績最低要求)
標段編號 |
業(yè) 績 要 求 |
TJ-1 TJ-2 TJ-3 TJ-4 TJ-5 |
近5年內(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交工驗收時間為準)至少獨立完成過1項5公里及以上的四級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施工(工程內容中必須體現(xiàn)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并通過竣工或交工驗收,信譽良好,且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
TJ-6 |
近5年內(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交工驗收時間為準)至少獨立完成過1項三級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施工(工程內容中必須體現(xiàn)瀝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并通過竣工或交工驗收,信譽良好,且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
注:1.投標人應在第九章 投標文件格式“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后附滿足“附錄3資格審查條件(業(yè)績最低要求)”規(guī)定的相關證明材料,該證明材料應是投標人已列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公開的“業(yè)績信息”欄中的主包已建業(yè)績或分包已建業(yè)績的具體項目網頁截圖(截圖內容應包括“項目名稱”、“標段類型”、“合同價”、“主要工程量”、“項目主要管理人員”等欄目在內的項目詳細信息)并注明該項目省廳錄入或省廳審核的序號。 在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無法查詢,但可在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查詢的,應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查詢到的網頁截圖復印件(截圖內容應包括“項目名稱”、“標段類型”、“合同價”、“主要工程量”、“項目主要管理人員”等欄目在內的項目詳細信息)并注明該項目省廳錄入或省廳審核的序號。 2.評標時,招標人將對投標人提供的具體項目網頁截圖在“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進行核實,并以核實信息為準。如投標人未提供相關項目網頁截圖或提供的相關項目網頁截圖中的信息不滿足上述規(guī)定,則該項業(yè)績不予認定。 3.在對投標人進行施工業(yè)績審查時,與投標人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lián)企業(yè),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的業(yè)績不能作為投標人的業(yè)績。 4.投標人網上業(yè)績信息必須有明確的交工日期及完成的工程內容,如未填寫交工日期或主要工程內容中未體現(xiàn)出招標文件資格審查條件(業(yè)績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關工程內容,則業(yè)績不予認定。 5.在對投標人進行施工業(yè)績審查時,與投標人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lián)企業(yè),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的業(yè)績不能作為投標人的業(yè)績。 |
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標段編號 |
信 譽 要 求 |
所有標段 |
本附錄無新增要求。 |
注:1.在《投標文件》近年發(fā)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表及附件中反映。 2.未進行內蒙古自治區(qū)公路施工企業(yè)信用評價的施工企業(yè),其等級按照公路建設市場全國綜合信用評價確定;未進行公路建設市場全國綜合信用評價的施工企業(yè),其等級按D級以上確定(不含本數(shù))。 |
附錄5 資格審查條件(主要人員最低要求)
人員 |
最低數(shù)量 |
資格要求 |
項目經理 |
1 |
1.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2.必須在本單位工作; 3.持有公路工程專業(yè)二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要求在投標單位注冊); 4.取得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fā)的行業(yè)類別代碼為G(公路工程)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5.至少擔任過1項四級及以上的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的項目經理職務; |
項目總工 |
1 |
1.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2.必須在本單位工作; 3.取得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fā)的行業(yè)類別代碼為G(公路工程)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4.至少擔任過1項四級及以上的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的項目總工或技術負責人職務。 |
注:1.在《投標文件》擬委任的人員資歷表及附件中反映。附錄5 資格審查條件(主要人員最低要求)為所有標段要求。 2.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相關業(yè)績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載明的、能夠證明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具有相關業(yè)績的網頁截圖為準,如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無法查詢,但可在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查詢的,以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查詢到的網頁截圖為準,查詢無結果或無法查詢或查詢不符的不予認定。 3.必須在本單位工作:項目經理、項目總工需提供在社保系統(tǒng)打印的本單位人員繳費明細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出具期限為:2023年6月-至今至少連續(xù)6個月) 4.根據(jù)《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fā)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管理辦法的通知》(交安監(jiān)發(fā)〔2016〕65號)第二條、第三條和《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交辦安監(jiān)函〔2016〕816號)第二條的要求,公路水運工程領域全面使用由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證書的有效性以證書二維碼確認。 5.在崗要求:項目經理、項目總工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則投標人應提供“在建項目撤離承諾書”,承諾上述人員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6.附錄5 資格審查條件(主要人員最低要求)為所有標段。 |
評標辦法(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條款號 |
評審因素與評審標準 |
|
1 |
評標方法 |
評標價相等時,評標委員會依次按照以下優(yōu)先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1)投標報價低的投標人優(yōu)先; (2)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分較高的投標人優(yōu)先; (3)注冊資本較高的投標人優(yōu)先; (4)《接收投標文件登記表》中遞交投標文件時間較早的投標人優(yōu)先。 |
2.1.1 2.1.3 |
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標準 |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填報了項目名稱、標段號、補遺書編號(如有)、工期、工程質量要求及安全目標; b.投標函附錄的所有數(shù)據(jù)均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guī)定填寫。 d.投標函簽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e.電子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7.3項格式、內容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3)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提供了投標保證金: a.投標保證金金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金額,且投標保證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標有效期; b.若投標保證金采用現(xiàn)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標人應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前,將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的基本賬戶轉入招標人指定賬戶; c.若投標保證金采用銀行保函形式提交,銀行保函的格式、開具保函的銀行、銀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前向招標人提交了銀行保函原件。 (4)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且授權人和被授權人均在授權委托書上簽名且符合要求。電子投標文件,必須由CA數(shù)字證書簽章。授權委托書出具的日期在本項目招標公告發(fā)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標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5)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署紙版的投標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上簽名且符合要求。電子投標文件,必須由CA數(shù)字證書簽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出具的日期在本項目招標公告發(fā)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標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6)投標人如有分包計劃,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1款規(guī)定,且按招標文件第九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寫了“擬分包項目情況表”。 |
條款號 |
評審因素與評審標準 |
|
2.1.1 2.1.3 |
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標準 |
(7)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8)投標文件中未出現(xiàn)有關投標報價的內容。 (9)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未超過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限。 (10)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11)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a.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b.投標人未增加發(fā)包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c.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驗收、計量、支付辦法; d.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未提出異議; e.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 f.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標文件正、副本份數(shù)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7.4項規(guī)定。 (13)投標函上填寫的標段號與投標文件封套上標記的標段號一致。 (14)投標函上填寫的投標人名稱與投標文件封套上標記的投標人名稱一致。 (15)加密電子版投標文件開標,未出現(xiàn)“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5.2.1項第(5)目所列相應情形。 (16)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經系統(tǒng)檢測未出現(xiàn)不同投標人電子投標電腦機器碼一致或從同一個IP地址下載招標文件、上傳投標文件的情形。 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填報了項目名稱、標段號、補遺書編號(如有)、投標價(包括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 b.已標價工程量清單說明文字與招標文件規(guī)定一致,未進行實質性修改和刪減;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guī)定填寫。 d.投標函簽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e.電子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7.3項格式、內容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第二個信封簽署人應與第一個信封簽署人一致) (3)投標報價或調價函中的報價未超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如有)。 (4)投標報價或調價函中報價的大寫金額能夠確定具體數(shù)值。 (5)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報價(包含電子投標文件標書信息確認),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6)投標人若提交調價函,調價函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2.6項要求。 (7)投標人若填寫工程量固化清單,填寫完畢的工程量固化清單未對工程量固化清單電子文件中的數(shù)據(jù)、格式和運算定義進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單中的投標報價和投標函大寫金額報價一致。 (8)投標文件正、副本份數(shù)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7.4項規(guī)定。 (9)投標函上填寫的標段號與投標文件封套上標記的標段號一致。 (10)投標函上填寫的投標人名稱與投標文件封套上標記的投標人名稱一致。 (11)加密電子版投標文件開標,未出現(xiàn)“投標人須知”第5.2.4項規(guī)定的任一情形。 (12)未被評標委員會認定為低于成本的投標報價。 (13)投標函填寫的標段號與所投標段一致。 |
2.1.2 |
資格評審標準 |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2)投標人的資質等級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3)投標人的財務狀況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4)投標人的類似項目業(yè)績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5)投標人的信譽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6)投標人的項目經理、項目總工資格、在崗情況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7)投標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8)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或第1.4.4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9)投標人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5項規(guī)定。 |
條款號 |
條款內容 |
編列內容 |
2.2.1 |
第一個信封評分分值構成(總分100分) |
施工組織設計:40分 主要人員:25分 技術能力:10分 履約信譽:15分 業(yè)績:10分 |
2.2.3 |
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標準 |
評標價計算公式: 評標價=投標函文字報價-暫估價-暫列金額(不含計日工總額) |
3.2.4 |
通過第一個信封詳細評審的投標人數(shù)量 |
按照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選擇前3名通過詳細評審 |
評分因素與權重分值 |
評分標準 |
|||||
條款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因素權重分值 |
各評分因素細分項 |
分值 |
||
2.2.2(1) |
施工組織設計 |
40分 |
總體施工組織布置及規(guī)劃 |
5分 |
根據(jù)先進合理程度,得3~5分 |
|
主要工程項目的施工方案、方法與技術措施 |
6分 |
根據(jù)先進合理程度,得3.6~6分 |
||||
工期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 |
5分 |
根據(jù)先進合理程度,得3~5分 |
||||
工程質量管理體系及保證措施 |
5分 |
根據(jù)先進合理程度,得3~5分 |
||||
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及保證措施 |
5分 |
根據(jù)先進合理程度,得3~5分 |
||||
環(huán)境保護、水土保持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 |
5分 |
根據(jù)先進合理程度,得3~5分 |
||||
文明施工、文物保護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 |
3分 |
根據(jù)先進合理程度,得1.8~3分 |
||||
項目風險預測與防范,事故應急預案 |
3分 |
根據(jù)先進合理程度,得1.8~3分 |
||||
其他應說明的事項 |
3分 |
根據(jù)先進合理程度,得1.8~3分 |
||||
2.2.2(2) |
主要人員 |
25分 |
項目經理任職資格與業(yè)績 |
15分 |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最低要求得滿分15分 |
|
項目總工任職資格與業(yè)績 |
10分 |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最低要求得滿分10分 |
||||
2.2.2(3) |
其他因素 |
技術 能力 |
10分 |
本款不作為考核內容所有投標人均得滿分 |
10分 |
本款不作為考核內容所有投標人均得滿分 |
履約 信譽 |
15分 |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
15分 |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最低要求得滿分15分 |
||
業(yè)績 |
10分 |
資格審查條件(業(yè)績最低要求) |
10分 |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最低要求得滿分10分 |
||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2.2(1)評標委員會成員對投標人商務和技術各項因素的評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標文件規(guī)定該因素滿分值的60%,組織評標工作時,對打分不滿足評分因素滿分值60%的評委,招標人及時要求其在評標報告中作出說明。 3.2.4通過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人少于3個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全部投標;未否決全部投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在評標報告中闡明理由,招標人應當進行第二信封報價文件開標,但評標委員會在進行報價文件評審時仍有權否決全部投標;評標委員會未在報價文件評審時否決全部投標的,應當在評標報告中闡明理由并推薦中標候選人。 2.2.3 本項目招標采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2.1項(1)目規(guī)定的投標人按照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單電子文件填寫工程量清單,評標期間不再進行算術性修正工作。投標人的投標總價一經開標宣布并確認,無論何種原因,不準改變。 4.需要注意的問題 (1)本次招標采用雙信封法開標,即商務及技術文件封一個信封,報價文件封另一個信封。投標文件第一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不得出現(xiàn)有關報價的內容,否則評標委員會將對投標文件第一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作否決投標處理。 (2)評標委員會發(fā)現(xiàn)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或者在設有標底時明顯低于標底,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其投標作否決處理。 (3)各評分因素得分應以評標委員會各成員的打分平均值確定。評標委員會成員對某一項評分因素的評分低于權重分值60%的,應在評標報告中作出說明。 (4)在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中綜合得分排名前3名的投標人范圍內,當排名最后的投標人出現(xiàn)并列時,仍只允許3名投標人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并列排名的投標人將按照下列優(yōu)先順序擇優(yōu)選擇:①施工組織設計評分較高的投標人優(yōu)先;②施工組織設計評分相同的,按注冊資本較高的投標人優(yōu)先;③注冊資本相同的,按系統(tǒng)上傳投標文件的先后順序確定。 (5)當評委總數(shù)為7人及以上時,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分去掉一個評委最高得分去掉一個評委最低得分,取其他評委的平均得分(評價得分按照評標系統(tǒng)內的運算規(guī)律計算,評標委員會應核實計算結果)。 第3.6項細化為: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查詢以下網站對投標人提供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實。若投標文件載明的信息與相關網站發(fā)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標人的資格條件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應查詢的信息如下: (1)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或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對投標人的企業(yè)業(yè)績及人員業(yè)績進行核實; (2)“信用中國”、“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對投標人失信信息進行核實; (3)“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對投標人股東信息進行核實; (4)“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中國建造師網”對投標人提供的建造師注冊證書或臨時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等信息進行核實; (5)“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工程項目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信息公共查詢平臺”對投標人提供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等信息進行核實。 若投標文件載明的信息與相關網站發(fā)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標人的資格條件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
1. 評標方法
本次評標采用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的施工組織設計、主要人員、技術能力等因素進行評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對排名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數(shù)量以內的投標人的報價文件進行評審,按照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jù)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評標價相等時,評標委員會應按照評標辦法前附表規(guī)定的優(yōu)先次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2. 評審標準
2.1 初步評審標準
2.1.1 形式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2 資格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適用于未進行資格預審的)。
2.1.3 響應性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 分值構成與評分標準
2.2.1 第一個信封評分分值構成
(1)施工組織設計: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主要人員: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其他評分因素: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2 第一個信封評分評分標準
(1)施工組織設計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主要人員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3 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 評標程序
3.1第一個信封初步評審
3.1.1 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5.1項至第3.5.6項規(guī)定的有關證明和證件的原件,以便核驗。評標委員會依據(jù)本章第2.1款規(guī)定的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適用于未進行資格預審的)
3.2 第一個信封詳細評審
3.2.1 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款規(guī)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并計算出各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
(1)按本章第2.2.2項(1)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施工組織設計部分計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項(2)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主要人員部分計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項(3)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其他部分計算出得分C。
3.2.2 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A+B+C。
3.2.4 評標委員會按照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評標辦法前附表規(guī)定數(shù)量以內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通過詳細評審。
3.2.5 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初步評審的投標人不少于3個且未超過評標辦法前附表第3.2.4項規(guī)定數(shù)量的,均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詳細評審,不再對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文件進行評分。
3.3 第二個信封開標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結束后,招標人將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1款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對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開標。
3.4 第二個信封初步評審
3.4.1 評標委員會依據(jù)本章第2.1.1項、第2.1.3項規(guī)定的評審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4.2 投標報價有算術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2)總價金額與依據(jù)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修正總價,但單價金額小數(shù)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3)當單價與數(shù)量相乘不等于合價時,以單價計算為準,如果單價有明顯的小數(shù)點位置差錯,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同時對單價予以修正;
(4)當各子目的合價累計不等于總價時,應以各子目合價累計數(shù)為準,修正總價。
3.4.3 工程量清單中的投標報價有其他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在招標人給定的工程量清單中漏報了某個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或總額價,或所報單價、合價或總額價減少了報價范圍,則漏報的工程子目單價、合價和總額價或單價、合價和總額價中減少的報價內容視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和總額價之中。
(2)在招標人給定的工程量清單中多報了某個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或總額價,或所報單價、合價或總額價增加了報價范圍,則從投標報價中扣除多報的工程子目報價或工程子目報價中增加了報價范圍的部分報價。
(3)當單價與數(shù)量的乘積與合價(金額)雖然一致,但投標人修改了該子目的工程數(shù)量,則其合價按招標人給定的工程數(shù)量乘以投標人所報單價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若超過最高投標限價(如有),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5 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
3.5.1 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款規(guī)定的量化因素和標準進行價格折算,計算出評標價,并編制價格比較一覽表。
3.5.2 評標委員會發(fā)現(xiàn)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并否決其投標。
3.6 投標文件相關信息的核查
3.6.1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查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對投標人的資質、業(yè)績、主要人員資歷和目前在崗情況、信用等級等信息進行核實。若投標文件載明的信息與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發(fā)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標人的資格條件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6.2 評標委員會應對在評標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投標人與投標人之間、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存在的串通投標的情形進行評審和認定。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a.投標人之間協(xié)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b.投標人之間約定中標人;
c.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中標;
d.屬于同一集團、協(xié)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xié)同投標;
e.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采取的其他聯(lián)合行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a.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個人編制;
b.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c.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d.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投標報價呈規(guī)律性差異;
e.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f.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個人的賬戶轉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
a.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
b.招標人直接或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
c.招標人明示或暗示投標人壓低或抬高投標報價;
d.招標人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
e.招標人明示或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
f.招標人與投標人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為。
(4)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弄虛作假的行為:
a.使用通過受讓或租借等方式獲取的資格、資質證書投標;
b.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
c.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業(yè)績;
d.提供虛假的項目負責人或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關系證明;
e.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
f.其他弄虛作假的行為。
3.7 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說明
3.7.1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明顯文字或計算錯誤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投標人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或說明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7.2 澄清和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算術性錯誤的修正除外)。投標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7.3 評標委員會不得暗示或誘導投標人作出澄清、說明,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或說明,直至滿足評標委員會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或給發(fā)包人帶來未曾要求的利益的變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評標時不予考慮。
3.8 不得否決投標的情形
投標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2.3項所列情形的,均視為細微偏差,評標委員會不得否決投標人的投標,應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2.4項規(guī)定的原則處理。
3.9 評標結果
3.9.1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按照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序。
3.9.2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