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鹿口河治理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公告
招標單位 | 沛縣水務局 | 地區(qū) | 江蘇徐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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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7-05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07-26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水利,房建,鐵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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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江蘇省水利廳印發(fā)《全省水利工程及市縣自辦項目前期工作三年滾動推進安排意見(2024~2026年)》(蘇水計〔2024〕17號)任務安排,沛縣鹿口河治理工程需開展前期工作,工程所需資金由省級及以上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招標人為沛縣水務局,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建協(xié)全過程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勘察設計公開招標。
2.1項目建設地點:沛縣。
2.2項目建設內容:鹿口河
一、概況
鹿口河位于沛縣南部,西起豐縣大沙河東岸,經沛縣在高樓鄉(xiāng)境內注入微山湖,河道全長39km,流域面積385km2。其中沛縣境內河道長度34km,流域面積328km2,該河流經棲山、河口、張寨、胡寨等鎮(zhèn)。目前鹿口河(湖口-鐵路河)15km河道淤積嚴重,堤身單薄,左堤無法滿足城市防洪50年一遇的標準。
初步計劃2025年河道按 10 年一遇排澇標準、左堤按50 年一遇防洪標準、右堤按20 年一遇防洪標準進行治理,同時根據沂沭泗提標改造規(guī)劃充分研究確定最終實施標準,進行鹿口河河道清淤、修筑堤防、防汛道路建設、改造沿線圩口閘、新建部分排澇站等。
總投資估算金額:約15000萬元。
2.3本合同項目招標范圍:包含初步設計、招標圖設計、施工圖設計三階段的勘察設計工作,以及相關設計的匯總上報和設計文件審查、施工招標、施工期、竣工驗收及后評價等各階段的服務工作,并提交相應的勘察、設計文件及有關技術資料;根據項目主管部門的要求開展的必要的所有技術咨詢和服務,并提交相應的文件及有關技術資料(包括電子版)。
2.4勘察設計周期:
(1)勘察設計周期從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至工程竣工驗收、后評價等相關服務完全終止結束。
(2)中標單位在簽訂合同 30日內完成初步設計文件,初步設計文件批復后天 25 日內,提供招標圖、施工圖(含工程量清單、標底及技術資料等)。
(3)征地拆遷圖編繪:初步設計文件批復后 15天內完成。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資質證書:①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行政管理部門頒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②具有水利行業(yè)(河道整治)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③具有巖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質勘察)乙級及以上專業(yè)資質。
(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或牽頭人)自2019年5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今,具有工程總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勘察設計業(yè)績;業(yè)績證明材料以合同協(xié)議書、項目批復文件為準,兩者須同時具備。
(3)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未出現(xiàn)基本存款賬戶被國家有關機關查封、凍結情況。
(4)項目負責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類高級及以上職稱(如為聯(lián)合體投標,項目負責人須為牽頭人單位人員)。
(5)技術負責人要求:/。
(6)主要專業(yè)設計負責人要求:/。
(7)勘察負責人要求:/。
(8)勘察設備要求:/。
(9)其他要求:被各級政府信用管理部門公布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單位),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不同網站公布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息存在差異的,以“信用中國”公布的信息為準)。
3.2本次招標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設計單位若不具備上述工程勘察資質,可由設計單位為牽頭人與勘察單位組成聯(lián)合體共同投標。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否決投標處理。
4.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不給予經濟補償。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獲取招標文件準備
本招標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2024年 7月 5日至2024年7月11日(北京時間,下同)為招標文件獲取期,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招標文件獲取期滿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5.1.1到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相關下載(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tǒng)登錄“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tǒng)”—投標單位—水利工程—相關下載)辦理數(shù)字證書(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登錄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企業(yè)信用信息系統(tǒng)(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tǒng)登錄—投標單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臺)建立、更新企業(yè)信息庫(有關證書證件和業(yè)績證明等原件的電子掃描件錄入、更新)。
5.1.2登錄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tǒng)登錄—投標單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臺要求完成本項目有關投標信息填報。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正確性由投標人承擔責任。
5.2獲取招標文件
5.2.1完備上述準備工作后,在第5.1款規(guī)定的招標文件獲取期內,使用單位數(shù)字證書登錄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tǒng)登錄“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tǒng)”—投標單位—水利工程—登錄)免費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及其附件。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7月26日9時30分。逾期送達的電子投標文件(線上文件),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6.2開標模式及遞交方式
√不見面開標,電子投標文件(線上文件)通過交易平臺遞交。
7.現(xiàn)場踏勘和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不組織踏勘現(xiàn)場和投標預備會,投標人可以自行踏勘現(xiàn)場。
8.評標標準和方法
8.1評標方法:綜合評估法
8.2資格評審標準:具體要求詳見本公告第3款“投標人資格要求”。
8.3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方法:
投標報價低于最高投標限價的85%時,不參與評標基準價的計算。
評標基準價=A×(1-a)+B×a
(1)A(算術平均值)計算方法
①n≤5家,所有參與計算的有效投標報價(經算術修正后的,下同)的算術平均值;
②5<n≤10家,所有參與計算的有效投標報價去掉一個最高和一個最低投標報價后的算術平均值;
③10<n≤20家,所有參與計算的有效投標報價去掉二個最高和二個最低投標報價后的算術平均值;
④n>20家,所有參與計算的有效投標報價去掉三個最高和三個最低投標報價后的算術平均值。
n指通過初步評審的有效投標人個數(shù)。
(2)B—最高投標限價;
(3)報價權重系數(shù)a,a為60%、65%、70%其中之一,開標時隨機抽取。
最高投標限價:批復的勘察設計費*98%
8.4分值構成
投標報價:15分;商務:3分;單位業(yè)績:6分;資源配置:18分;技術建議書:58分;其他評分因素:/。
8.5評分因素與評分標準
條款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標準 | 分值 | |
2.2.4 (1) | 商務評分標準 | 財務狀況 投標人(或牽頭人)
| 近三年(2020~2022年)連續(xù)盈利得2分,有兩年盈利得1分,兩年以下不得分。 附審計機構或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報告掃描件,否則不得分。 | 2 |
質量管理體系 投標人(或牽頭人) | 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得1分。 附證書掃描件,否則不得分。 | 1 | ||
單位業(yè)績評分標準 | 類似項目業(yè)績 投標人(或牽頭人) | 自2019年5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今,具有工程總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勘察設計業(yè)績,每有1個得3分,最高得6分。 附合同協(xié)議書、項目批復文件的掃描件,兩者須同時具備,否則不得分。 |
6 | |
2.2.4 (1) | 資源配置評分標準 | 項目負責人 投標人(或牽頭人) | 2019年5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今,擔任過總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勘察設計的項目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職務的得2分。 附體現(xiàn)項目負責人姓名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xié)議書掃描件,否則不得分。 | 2 |
勘察負責人 | ①具有工程類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的得2分;附職稱證書掃描件,否則不得分。 ②具有土木工程師(巖土)注冊證書的得2分;附注冊證書掃描件,否則不得分。 | 4 | ||
其他主要人員 | ①其他主要人員資歷 專業(yè)配置合理,人力資源數(shù)量(水工、巖土、電氣、金屬結構、造價、水土保持專業(yè))能夠滿足設計工作需要,可得6分,每少1個專業(yè)扣1分,扣完為止(一人只計一個專業(yè))。附證書掃描件,否則不得分。 ②上述專業(yè)人員具有工程類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6分。附職稱證書掃描件,否則不得
| 12 | ||
2.2.4(2) | 技術建議書評分標準 | 項目管理機構設置(框圖、人員)、崗位職責 | 聯(lián)合體分工明確(如需),組織機構合理、高效,職責分工明確,人員穩(wěn)定,保證措施合理,最高可得滿分;有缺陷的,酌情扣分。 | 4 |
投標人對本項目的理解及總體設計方案 | 投標人了解本工程宏觀情況,對項目的重點、難點問題及技術關鍵點的判斷準確,分析全面透徹,提出的對策措施切實可行;對設計工作內容思路清晰、技術路線正確;總體設計思路切合工程實際,合理可行;技術方案及參數(shù)科學合理,可得滿分;否則酌情賦分。 | 14 | ||
本項目應重視的問題及對策措施 | 關鍵問題分析全面、準確、清晰;相應對策及建議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經濟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術、新方案、新方法的;可得滿分,否則酌情賦分。 | 12 | ||
主要設計方案優(yōu)化與比較 | 方案優(yōu)化措施合理、可行的,可得4~6分; 方案優(yōu)化措施較合理、可行的,可得2~4分; 方案優(yōu)化措施一般、基本合理、可行的,可得0~2分。 | 6 | ||
工程造價控制 | 造價關鍵點分析全面、準確、清晰;相應對策及建議合理、可行、可靠;可得滿分,否則酌情賦分。 | 5 | ||
質量保證體系及措施 | 質量保證體系健全,運行正常,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可得滿分,有缺陷的,酌情扣分。 | 5 | ||
進度計劃及進度保證措施 | 進度計劃滿足招標文件要求,進度保證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可得滿分,有缺陷的,酌情扣分。 | 4 | ||
施工期服務 | 有現(xiàn)場服務計劃、服務措施和服務承諾的得滿分,否則酌情賦分。 | 4 | ||
對本工程設計的合理化建議 | 提出好的實施意見和建議的可得滿分,否則酌情賦分。 | 4 | ||
2.2.4 (3) | 投標報價評分標準 | 偏差率 | 偏差率為0,得滿分;偏差率>0的,每高1%,扣1分;偏差率<0的,每低1%,扣0.5分。 | 15 |
分值 | ||||
2.2.4 (4) | 其他因素評分標準 | / | / | / |
8.6關聯(lián)標段限制中標項目數(shù)量規(guī)定
一個投標人在/(所有關聯(lián)招標項目名稱)項目中最多只能在/個合同項目上中標,詳細情況見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6.3.2項。
9.發(fā)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蘇水利網發(fā)布。
招 標 人:沛縣水務局
地 址:江蘇省徐州沛縣沛公路2號
聯(lián) 系 人:趙凡
電 話:0516-89618029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建協(xié)全過程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無錫市濱湖區(qū)蠡湖大道2018-7-501、502、601、602
聯(lián) 系 人:張偉
電 話:0516-83822529/15190744011
電子郵件:1519074401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