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裕安路幼兒園建設項目
招標單位 | 蕪湖銀湖實業(yè)有限公司 | 地區(qū) | 安徽蕪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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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單位 | 鴻天創(chuàng)興集團有限公司 , 安徽凱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項目編號 | WH21GC2024FJ2731 |
中標金額 | 4114.709148萬元 | 發(fā)布時間 | 2024-06-25 |
項目分類 | 中標 | 行業(yè)分類 | 混凝土,水利 |
相關產(chǎn)品 |
項目名稱 |
蕪湖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裕安路幼兒園建設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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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WH21GC2024FJ2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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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蕪湖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裕安路幼兒園建設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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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編號 |
WH21GC2024FJ273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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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 |
名稱 |
蕪湖銀湖實業(yè)有限公司 |
地址 |
蕪湖市華山路3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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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及電話 |
施冬冬 0553-5848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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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 |
名稱 |
合普項目管理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
地址 |
合肥市包河區(qū)延安路1666號3幢研發(fā)車間5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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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及電話 |
李云 15305530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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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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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時間 |
2024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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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標候選人 |
單位名稱 |
鴻天創(chuàng)興集團有限公司 |
投標資格響應條件 |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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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報價(元) |
4114709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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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王劍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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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編號:川25120162017057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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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名稱: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建造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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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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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承諾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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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定公示的單位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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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定公示的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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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標候選人 |
單位名稱 |
安徽凱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標資格響應條件 |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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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報價(元) |
4115123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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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丁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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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編號:皖234222207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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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名稱: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建造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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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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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承諾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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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定公示的單位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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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定公示的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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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標候選人 |
單位名稱 |
安徽尤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投標資格響應條件 |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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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報價(元) |
4114089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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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崔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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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編號:皖234212202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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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名稱: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建造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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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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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承諾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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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定公示的單位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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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定公示的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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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標被否決單位及原因 |
1.安徽高能建設有限公司:投標文件中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的社保證明材料未能體現(xiàn)每個月的繳費情況。 2.安徽河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標文件中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的社保證明材料未能體現(xiàn)每個月的繳費情況。 3.安徽巨路建設有限公司:投標文件中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的社保證明材料未能體現(xiàn)每個月的繳費情況。 4.安徽百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投標文件中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的社保證明材料未能體現(xiàn)每個月的繳費情況。 5.安徽建磊水利建設有限公司:投標報價文件中,景觀工程,編號為WB050201020002分項工程,項目名稱與招標文件不符。 6.十一冶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投標文件中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的社保證明材料未能體現(xiàn)每個月的繳費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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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時間 |
公示發(fā)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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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公示項 |
詳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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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在線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異議(網(wǎng)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同上。 2、若投標人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滿意的,可根據(jù)《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投訴接收轉辦暫行辦法》(公管辦[2018]11號)規(guī)定,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線向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投訴受理中心提出投訴(網(wǎng)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聯(lián)系電話:0553-3121232。 3、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原件)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