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2023年度幸福河湖建設工程監(jiān)理(1)
招標單位 | 沛縣河湖水環(huán)境綜合治理工程建設處 | 地區(qū) | 江蘇徐州 |
---|---|---|---|
發(fā)布時間 | 2024-06-12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07-05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水利,市政,房建 |
相關產(chǎn)品 | 土方工程、綠化與生態(tài)修復工程、建筑工程 |
沛縣2023 年度幸福河湖建設工程監(jiān)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沛縣2023年度幸福河湖建設工程監(jiān)理已經(jīng)批準,建設資金來自縣財政,項目法人為沛縣河湖水環(huán)境綜合治理工程建設處,招標人為沛縣河湖水環(huán)境綜合治理工程建設處,項目代建機構為/,招標代理機構為沛縣天一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沛縣2023 年度幸福河湖建設工程監(jiān)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沛縣境內(nèi)。
2.2項目總體建設內(nèi)容:土方工程、綠化與生態(tài)修復工程、建筑工程等。
2.3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施工期及缺陷責任期監(jiān)理。
2.4監(jiān)理服務期限:詳見招標文件;
2.5 本工程監(jiān)理招標為 1 個標段。招標內(nèi)容如下:
項目擬對魏廟鎮(zhèn)孫橋河實施環(huán)境整理清潔10000平方米、 生態(tài)修復12145平方米,建設游步道210平方米、親水平臺1處、垃圾桶1個等;張莊鎮(zhèn)八段河環(huán)境整理清潔32869平方米,生態(tài)修復25213平方米,建設好人亭1座、文化長廊1處等;大屯街道豐樂河環(huán)境整理清潔23900平方米,生態(tài)修復24069平方米,建設游步道101平方米等;龍固鎮(zhèn)二干大溝環(huán)境整理清潔16200平方米,生態(tài)修復11487平方米,建設小游園1處; 鹿樓鎮(zhèn)劉莊大溝環(huán)境整理清潔11456平方米,生態(tài)修復13869 平方米,建設健身設施1套、游步道155平方米等;棲山鎮(zhèn)鹿口河環(huán)境整理清潔41000平方米,生態(tài)修復41054平方米,建設游步道700平方米等。項目內(nèi)容包括:土方工程、綠化與生態(tài)修復工程、建筑工程等。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資質(zhì)證書: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監(jiān)理乙級及以上資質(zhì);
(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自2021年3月1日以來承擔過類似水利工程的監(jiān)理工作(類似水利工程是指 500萬元及以上的河湖治理工程),以中標通知書及合同協(xié)議書原件掃描件為準,時間以合同簽訂的時間為準;
(3)財務要求: /
(4)總監(jiān)理工程師要求: ①具有水利專業(yè)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證書,②具有本單位注冊的水利監(jiān)理工程師資格或住建部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
(5)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
(6)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要求: /
(7)信用等級要求:/;
(8)其他要求:被各級政府信用管理部門公布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單位),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要求見“資格評審標準”。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否決投標處理。
4、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1)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的繳納方式采用: ?銀行電匯(必須從投標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 ?銀行支票(必須從投標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開出)、 ?銀行電子保函、 ?銀行書面保函、 ?投標人信用承諾書、?保險機構電子保函、?擔保機構電子保單、?保險機構書面保函、?擔保機構書面保單。投標人應在招標人已選擇的繳納方式中任意選擇一種方式繳納。
(2) 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人民幣貳仟元整;
收款人:沛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行:江蘇蘇州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沛縣支行
開戶賬號:070667869112010007750000003385
投標人采用銀行電匯、銀行支票繳納投標保證金時,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必須確保投標保證金轉賬至專用賬戶,方可參與本工程投標。
(3)投標人采用投標保函(保單)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時, 必須將保函(保單)數(shù)據(jù)文件(彩色電子掃描件)通過投標工 具軟件上傳至電子投標文件,在開標時間截止前隨電子投標文件一并上傳至交易系統(tǒng)。
投標保函(保單)的受益人(被保險人)為招標人。投標 保函(保單)按照“一標段一保函(保單)”的原則。投標保函 (保單)須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辦理。投標人開具的投標保函(保單)有效期應與投標有效期一致。
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招標人在評標清標階段開通評標系統(tǒng)賬號,招標人自主驗證投標人提供保險公司保函、擔保機構保單,并將驗證結果書面告知評標委員會。
(4)投標人采用投標人信用書承諾繳納投標保證金時,投標人在電子交易系統(tǒng)內(nèi)簽章生成投標人信用承諾書上傳至投標文件“投標保證金模塊”。投標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諾書的,按未提交投標保證金處理。
投標人在江蘇省內(nèi)參加的建設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中,以信用承諾方式(出具信用承諾書)進行投標擔保的,如投標人未履行信用承諾,將會被招標人列為失 信單位(列入失信行為記錄),同時投標人失信行為信息將會被推送至江蘇省公共資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
當投標人已被記錄失信行為,在下載標書或進行投標時, 系統(tǒng)會依據(jù)江蘇省公共資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共享信息給出相關提示“在 xxxx 項目中,貴單位已被招標人(招標代理)列為失信單位,暫時只能通過現(xiàn)金方式繳納保證金,如需解除限制,請聯(lián)系招標人或相關代理單位!”。
已列入失信單位的投標人采用信用承諾方式(出具信用承諾書)繳納投標保證金的,評標時評標委員會將視其為“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投標保證金”。
(5)當投標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變更時,請及時在相應業(yè)務系統(tǒng)中變更信息,保證法人基本存款賬戶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人法人單位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 都將被拒絕接收。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7)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第二個工作日起,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后五日內(nèi),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退還投標保證金時,發(fā)生的利息一并退還(使用投標保函、投標保單、投標人信用承諾書的除外)。
5.招標文件的獲取
本公告發(fā)布時間為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19日。
(1) 本工程實行電子招投標,請投標申請人辦理江蘇CFCA證書或國信CA證書后(辦理指南網(wǎng) 址: http://www.xzggzy.com.cn/bszn/020002/superviseInfo.html) ,于 2024年05月 21日 17 時 前登陸《徐州市水利項目招投標會員網(wǎng)上交易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218.3.177.169/xzslhy/”) 自行建立企業(yè)投標信息資料庫(開戶銀行及其開戶賬號必須是本單位基本賬戶,凡已在《徐州市水利項目招投標會員網(wǎng)上交易系統(tǒng)》中已備案的企業(yè),如不是基本賬戶的,請及時在系統(tǒng)中變更、提交審核后,方可參與本項目投標。如因未及時變更備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 果自行承擔)。
(2)凡有意向的投標人在信息資料庫資料審核合格后登錄《徐州市水利項目招投標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上報名操作完成網(wǎng)上報名程序,網(wǎng)上報名時間為 2024 年06月 13日 9 時 00 分至2024年06月19日 17 時 00 分。
(3)本工程招標文件免費獲取,如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下載軟件版招標文件,視為報名失敗。
投標人自主選擇任意一種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制作投標文件,使用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生成投標文件時需支付工具使用費,工具使用費收費標準見“徐州市水利項目招投標會員網(wǎng)上交易系統(tǒng)”中“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下載”欄。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07月 05日09時30分。逾期送達的電子投標文件(線上文件),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6.2開標模式及遞交方式
6.2.1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6.2.2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徐州市公共資源遠程不見面開標大廳(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參與開標。
6.2.3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xiàn)場提出,招標人當場予以答復,并制作記錄。開標結束后投標人不得對開標事項再提出異議。
7.踏勘現(xiàn)場和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不組織踏勘現(xiàn)場和投標預備會。
8.評標標準和方法
8.1評標方法:綜合評估法
8.2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3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8.3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方法: 詳見招標文件
8.4分值構成:詳見招標文件
8.5評分因素與評分標準:詳見招標文件
9.其他內(nèi)容
無
10.發(fā)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jszbtb.com/#/newindex)、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jsggzy.jszwfw.gov.cn/)、徐州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發(fā)布。
11.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沛縣河湖水環(huán)境綜合治理工程建設處
地 址:沛縣沛公路2號
聯(lián) 系 人:王磊
電 話:89618318
招標代理機構:沛縣天一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沛縣格林春天北門孟橋社區(qū)3樓
聯(lián)系人:徐玉玉
電 話:19352071593
2024年 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