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縣農村公路鞏固提升項目七合同段施工
招標單位 | 新源縣交通運輸局 | 地區(qū) | 新疆伊犁哈薩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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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4-30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05-22 | 開標時間 | 2024-05-22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公路,房建 |
相關產品 |
新源縣農村公路鞏固提升項目七合同段
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新源縣農村公路鞏固提升項目由新源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新發(fā)改綜字【2023】012號、新發(fā)改綜字【2023】254號文件批準建設,并已列入年度計劃。項目業(yè)主為新源縣交通運輸局,建設資金來源為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和地方配套資金,招標人為新源縣交通運輸局,招標代理為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建設地點:新源縣境內
建設規(guī)模:建設里程共計20.455km,公路等級為四級(詳細數(shù)據(jù)以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計劃工期:2024年5月28日開工,2024年10月25日完工,總工期:151日歷天。
2.2招標范圍及合同段劃分
本次招標項目劃分為一個合同段,招標范圍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橋梁涵洞工程、路線交叉工程及交通安全設施工程等。
合同段號 |
工程名稱 |
公里 等級 |
里程(km) |
主要工作內容 |
七 |
喀拉布拉鎮(zhèn) |
四級 |
8.660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安全設施工程,詳細數(shù)據(jù)以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
塔勒德鎮(zhèn) |
5.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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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爾布拉克鎮(zhèn)洪土拜村 |
5.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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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爾布拉克鎮(zhèn) |
1.152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有效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并取得了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對投標人的財務、業(yè)績、人員和信譽等具體要求及評標辦法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和招標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具備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的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jiān)督管理系統(tǒng)”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資質企業(yè)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yè)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具備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下資質的投標人須已被列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系統(tǒng)中相應企業(yè)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
3.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合同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5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http://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時間:2024年4月30日到2024年 5月6日
4.2獲取方式:請到伊犁州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tǒng)(以下簡稱“電子交易平臺”,網(wǎng)址: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標文件領取菜單領取招標文件及圖紙,潛在投標人應首先進行會員注冊,并領取CA數(shù)字證書。完成注冊后,登錄“電子交易平臺”,通過網(wǎng)上銀行支付文件費用后下載招標文件、圖紙和參考資料。
4.3招標文件費用:0元,圖紙費用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招標人不組織進行工程現(xiàn)場踏勘和召開投標預備會。
5.2投標文件應為加密的投標文件。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5月22日 10時30分,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使用CA 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將加密的投標文件上傳,并保存上傳成功后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即為電子簽收憑證時間。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按規(guī)定加密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予以拒收。
6.開標時間及地點
6.1 開標時間:2024年5月22日 10時30分。
6.2 開標方式: 不見面電子開標。
6.3 開標地點: 投標人可在開標前一個小時登錄“不見面開標大廳” 進行簽到并線上參加開標。
7.其他公告內容
7.1電子招投標要求潛在投標人擁有CA鎖進行電子投標文件編制、簽章及投標。
7.2本次電子招投標需要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自行在電子交易平臺上傳電子投標文件, 同時在投標截止時間后規(guī)定的時間內用CA鎖對投標文件完成線上解密,無需遞交紙質投標文件,投標人可在開標前一個小時登錄“不見面開標大廳”進行簽到并線上參加開標。
7.3請各潛在投標人下載電子投標文件制作工具,進行電子投標文件制作、簽章、生成電子投標文件。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站(http://ggzy.xjyl.gov.cn/)發(fā)布。
9.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新源縣交通運輸局
地 址:新源縣則新路西
郵政編碼:835800
聯(lián) 系 人:張茜
電 話:13699989672
傳 真:0999-5022085
招標代理: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伊寧市西環(huán)路306號開元新城3號樓11層(寫字樓)
郵政編碼:835000
聯(lián) 系 人:張艷
電 話:18099829507
傳 真:0999-8130033
新源縣交通運輸局
2024年4月 30日
招標公告附件一:資格審查條件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條件)
施工企業(yè)資質等級要求 |
同時具備: 1.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有效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并取得了獨立法人資格; 2. 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3. 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
注: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要求)具體要求詳見投標人須知3.5.1項。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要求)
財務要求 |
1.投標人 2020年度~2022年度的年平均營業(yè)額不應小于3480萬元人民幣; 2.提供的用于本合同段的流動資金不小于870萬元; 3.投標人2020年~2022年的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率均不得小于1。 |
注: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要求)具體要求詳見投標人須知3.5.2項。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業(yè)績最低要求)
業(yè)績要求 |
近3年至少獨立完成過4個單個合同段里程長度不小于15公里四級及以上等級公路項目(須同時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任務。 |
注:1.資格審查條件(業(yè)績最低要求)具體要求詳見投標人須知3.5.3項。
2. 查詢到的網(wǎng)頁截圖須注明查詢路徑(須保證查詢路徑的準確性,如需要用戶名或密碼,須一并提供)。
3. “近3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業(yè)績計算時間應以項目交工時間為準(即交工時間應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
4. 投標人提供的工程業(yè)績不含大中修項目及安防工程。
5.對于投標人提供的工程業(yè)績,如果投標人是由若干子公司(或二級子公司)組成的母公司,其工程業(yè)績僅按以其名義簽署的合同計算,其管理的子公司(或二級子公司)業(yè)績均不予考慮。如果投標人是某一母公司管理的子公司,其工程業(yè)績僅按以其名義簽署的合同計算,其母公司業(yè)績均不予考慮。
6.如近年來,投標人法人機構發(fā)生合法變更或重組或法人名稱變更時,應提供相關部門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來證明其所附業(yè)績的繼承性,否則不予認定。
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信譽要求 |
投標人不存在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或者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立案調查的或處罰期未滿的情形。 |
注:1.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具體要求詳見投標人須知3.5.4項。
附錄5 資格審查條件(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最低要求)
人員 |
數(shù)量 |
資格要求 |
在崗 要求 |
項目經理 |
1 |
(1)持有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頒發(fā)的公路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注冊單位必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 (2)持有有效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3)3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經驗,至少擔任過1個四級及以上等級公路工程項目的施工項目經理。 |
無在崗項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 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 離) |
項目總工 |
1 |
(1)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2)持有有效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3)3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經驗,至少擔任過1個四級及以上等級公路工程項目的施工項目總工(或技術負責人)。 |
注:1.資格審查條件(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最低要求)具體要求詳見投標人須知3.5.5項。
2.出具社保繳費證明的時間須在本次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之后。(注:退休返聘人員符合要求不提供社保證明)
3. 查詢到的網(wǎng)頁截圖須注明查詢路徑(須保證查詢路徑的準確性,如需要用戶名或密碼,須一并提供)。
4.“3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業(yè)績計算時間應以項目交工時間為準(即交工時間應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不含大中修項目及安防工程。
附件二:評標辦法
第三章評標辦法(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條款號 |
評審因素與標準 |
|
1 |
評標方法 |
評標價相等的,評標委員會依次按照以下優(yōu)先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1)投標報價低的投標人優(yōu)先; (2)商務和技術得分較高的投標人優(yōu)先; (3)在交通運輸廳最新公布的農村公路建設從業(yè)單位信用評價結果中被評為較高信用等級的投標人優(yōu)先; (4)遞交投標文件時間較前的投標人優(yōu)先。 |
2.1.1 2.1.3 |
形式評審 與響應性 評審標準 |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標準: (1) 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填報了項目名稱、合同段號、補遺書編號(如有)、工期、工程質量要求及安全目標; b.投標函附錄的所有數(shù)據(jù)均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guī)定填寫。 (2) 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3)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提供了投標保證金: a.投標保證金金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金額,且投標保證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標有效期; b.若投標保證金采用現(xiàn)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標人應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前,將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的基本賬戶轉入招標人指定賬戶; C.若投標保證金采用銀行保函形式提交,銀行保函的格式、開具保函的銀行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前向招標人提交了銀行保函原件。 (4)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且授權人和被授權人均在授權委托書上簽名,未使用印章、簽名章或其他電子制版簽名代替。 (5)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署投標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上簽名,未使用印章、簽名章或其他電子制版簽名代替。 (6)投標人如有分包計劃,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的規(guī)定,且按招標文件第九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寫了“擬分包項目情況表”。 (7) 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8) 投標文件中未出現(xiàn)有關投標報價的內容。 (9) 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未超過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限。 (10) 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11) 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a.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b.投標人未增加發(fā)包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c.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驗收、計量、支付辦法; d.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未提出異議; e.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 f.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標文件正、副本份數(shù)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6.4項規(guī)定。 ...... 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填報了項目名稱、合同段號、補遺書編號(如有)、投標價(包括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 b.已標價工程量清單說明文字與招標文件規(guī)定一致,未進行實質性修改和刪減;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guī)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3)投標報價未超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如有)。 (4)投標報價中報價的大寫金額能夠確定具體數(shù)值。 (5)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報價,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6)投標人填寫完畢的工程量固化清單未對工程量固化清單電子文件中的數(shù)據(jù)、格式和運算定義進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單中的投標報價和投標函大寫金額報價一致。 (7) 投標文件正、副本份數(shù)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3.6.4項規(guī)定。 ...... |
2.1.2 |
資格評審標準 |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備案材料); (2)投標人的資質等級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3)投標人的財務狀況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4)投標人的類似項目業(yè)績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5)投標人的信譽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6)投標人的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資格、在崗情況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7)投標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8)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或第1.4.3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9)投標人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4項規(guī)定。 |
條款號 |
條款內容 |
編列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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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第一個信封評分分值構成(總分100分) |
施工組織設計:40分 主要人員:40分 業(yè)績能力:10分 履約信譽: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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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標準 |
評標價計算公式: 評標價=投標函文字報價-暫列金額(不含計日工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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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通過第一個信封詳細評審的投標人數(shù)量 |
按照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選擇前4名通過詳細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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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因素與權重分值 |
評分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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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因素權重分值 |
各評分因素細分項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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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 |
施工組織設計 |
40分 |
關鍵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與技術措施 |
15分 |
編寫了相關內容的,得基本分9分;編寫內容比較合理完整的,得9-12分;編寫內容符合工程實際、且合理完整的,得12-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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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的工期、質量管理體系及保證措施 |
15分 |
編寫了相關內容的,得基本分9分;編寫內容比較合理完整的,得9-12分;編寫內容對工期和質量保證合理的,得12-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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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管理、環(huán)境保護、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護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 |
5分 |
編寫了相關內容的,得基本分3分;編寫內容比較合理完整的,得3-4分;編寫內容對安全生產、環(huán)保、水保、文明施工、文物保護是行之有效的,得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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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風險預測與防范、事故應急預案 |
5分 |
編寫了相關內容的,得基本分3分;編寫內容比較合理完整的,得3-4分;編寫內容對項目風險防范及事故是應急行之有效的,得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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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 |
主要人員 |
40分 |
項目經理任職資格與業(yè)績 |
20分 |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的,得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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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總工任職資格與業(yè)績 |
20分 |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的,得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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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3) |
其他因素 |
業(yè)績能力 |
10分 |
單位業(yè)績滿足資格審查條件要求的,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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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信譽 |
10分 |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要求的,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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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1.評標辦法正文中第 1 條補充細化為: 本次評標采用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的施工組織設計、主要人員、履約信譽等因素進行評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對排名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數(shù)量以內的投標人的報價文件進行評審,按照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jù)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評標價相等時,評標委員會應按照評標辦法前附表規(guī)定的優(yōu)先次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2.本項目招標采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3.2.1 項(1)目規(guī)定的,投標人按照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單電子文件填寫工程量清單,無須按照本章第 3.3.2 項和第 3.3.3 項的規(guī)定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第 3.3.2 項至第 3.3.5 項內容不適用本項目。 3.評標辦法正文中第 3.6.1 項補充細化為: 按照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選擇前 4名通過詳細評審(若投標人并列第 4名,則以施工組織設計得分較高的優(yōu)先;施工組織設計得分也相等的,以商務文件得分較高的優(yōu)先;上述情況均相同的,以遞交投標文件靠前的優(yōu)先;若不足 4名,則選擇相應數(shù)量) 4.評標辦法正文中第 3.6.1 項補充細化為: 本項目不適用。 5.評標辦法正文中第 3.9.1 項補充細化為: 3.9.1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即第一個信封和第二個信封均通過評審(初步評審和詳細評審)的投標文件,評標委員會按照標段排名次序推薦第一至第三中標候選人(若不足3名則只推薦相應的數(shù)量)。 評標委員會按照投標人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確定標段的排名。如果同一標段中多個投標人評標價相等的,評標委員會按照“1.評標辦法”中的優(yōu)先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 |
1. 評標方法
本次評標采用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的施工組織設計、主要人員、技術能力等因素進行評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對排名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數(shù)量以內的投標人的報價文件進行評審,按照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jù)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評標價相等時,評標委員會應按照評標辦法前附表規(guī)定的優(yōu)先次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2. 評審標準
2.1 初步評審標準
2.1.1形式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2資格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3響應性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 分值構成與評分標準
2.2.1第一個信封評分分值構成
(1)施工組織設計: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主要人員: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其他評分因素: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2第一個信封評分評分標準
(1)施工組織設計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主要人員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3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 評標程序
3.1第一個信封初步評審
3.1.1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5.1項至第3.5.5 項規(guī)定的有關證明和證件的原件,以便核驗。評標委員會依據(jù)本章第2.1款規(guī)定的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2第一個信封詳細評審
3.2.1 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 2.2 款規(guī)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并計算出各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
(1)按本章第 2.2.2 項(1)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施工組織設計部分計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 項(2)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主要人員部分計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 項(3)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其他部分計算出得分 C。
3.2.2 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A+B+C。
3.2.4 評標委員會按照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評標辦法前附表規(guī)定數(shù)量以內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通過詳細評審。
3.2.5 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初步評審的投標人不少于 3個且未超過評標辦法前附表第 3.2.4 項規(guī)定數(shù)量的,均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詳細評審,不再對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文件進行評分。
3.3第二個信封開標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結束后,招標人將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1款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對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開標。
3.4第二個信封初步評審
3.4.1評標委員會依據(jù)本章第2.1.1項、第2.1.3項規(guī)定的評審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5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
3.5.1 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 2.2 款規(guī)定的量化因素和標準進行價格折算,計算出評標價,并編制價格比較一覽表。
3.5.2 評標委員會發(fā)現(xiàn)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并否決其投標。
3.6投標文件相關信息的核查
3.6.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查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對投標人的資質、業(yè)績、主要人員資歷和目前在崗情況、信用等級等信息進行核實。若投標文件載明的信息與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發(fā)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標人的資格條件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6.2評標委員會應對在評標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投標人與投標人之間、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存在的串通投標的情形進行評審和認定。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a. 投標人之間協(xié)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b. 投標人之間約定中標人;
c. 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中標;
d. 屬于同一集團、協(xié)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xié)同投標;
e. 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釆取的其他聯(lián)合行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a.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個人編制;
b. 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c.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d.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投標報價呈規(guī)律性差異;
e.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f.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個人的賬戶轉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
a. 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
b. 招標人直接或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
c. 招標人明示或暗示投標人壓低或抬高投標報價;
d. 招標人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
e. 招標人明示或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
f. 招標人與投標人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為。
(4)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弄虛作假的行為:
a. 使用通過受讓或租借等方式獲取的資格、資質證書投標;
b. 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
c. 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業(yè)績;
d. 提供虛假的項目負責人或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關系證明;
e. 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
f. 其他弄虛作假的行為。
3.7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說明
3.7.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所提交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明顯文字或計算錯誤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投標人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或說明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7.2澄清和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投標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7.3評標委員會不得暗示或誘導投標人作出澄清、說明,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或說明,直至滿足評標委員會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或給發(fā)包人帶來未曾要求的利益的變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評標時不予考慮。
3.8不得否決投標的情形
投標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2.3項所列情形的,均視為細微偏差,評標委員會不得否決投標人的投標,應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2.4項規(guī)定的原則處理。
3.9評標結果
3.9.1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按照得分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序。
3.9.2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