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第十一中學(銀河四路校區(qū))建設(shè)工程擴建綜合樓(EPC)中標候選人公示
招標單位 | 安徽拂曉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 | 地區(qū) | 安徽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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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單位 | 安徽省中煤拂曉建設(shè)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東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項目編號 | EP-YQGC2024012 |
中標金額 | 1909.253萬元 | 發(fā)布時間 | 2024-04-19 |
項目分類 | 中標候選人 | 行業(yè)分類 | 混凝土,市政,水利,房建 |
相關(guān)產(chǎn)品 |
宿州市第十一中學(銀河四路校區(qū))建設(shè)工程擴建綜合樓(EPC) 中標候選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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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項目名稱 |
宿州市第十一中學(銀河四路校區(qū))建設(shè)工程擴建綜合樓(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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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項目編號 |
EP-YQGC2024012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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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 |
名稱 |
安徽拂曉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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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橋區(qū)環(huán)宇國際廣場 5#15 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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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及電話 |
張瑤池18056240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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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gòu) |
名稱 |
安徽拂曉工程設(shè)計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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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宿州市??橋區(qū)人民路公園道一號(商業(yè))二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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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及電話 |
郭工18256902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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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評標委員會評審推薦中標候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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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第一中標候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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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牽頭人:安徽省中煤拂曉建設(shè)工程有限公司 聯(lián)合體成員:安徽東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聯(lián)宏信勘察設(shè)計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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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牽頭人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橋區(qū)??橋街道CBD萬達廣場7#寫字樓16層 聯(lián)合體成員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澮水路與拂曉大道交匯處銀杏山莊6幢1005室、中國(四川)自由貿(mào)易試驗區(qū)成都高新區(qū)天仁路387號2棟5層50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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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 |
完全響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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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報價(元/費率%) |
97.66%(約190925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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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歷天)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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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zhì)量標準 |
設(shè)計要求的質(zhì)量標準:符合國家設(shè)計標準,滿足招標人要求。 施工要求的質(zhì)量標準:達到國家工程施工質(zhì)量驗收合格標準,滿足招標人要求。 設(shè)備質(zhì)量要求:達到國家現(xiàn)行標準規(guī)范及相關(guān)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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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評標委員會認定的候選人在投標文件中填報的業(yè)績 |
詳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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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姓名 |
季抗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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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名稱 |
一級注冊建造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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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編號 |
皖 134202020210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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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shè)計負責人 |
姓名 |
吳娜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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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名稱 |
一級注冊建筑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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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編號 |
20205102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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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評估得分 |
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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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決投標人名稱及原因 |
見評標情況一覽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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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規(guī)定公示的 其他內(nèi)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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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時間 |
2024年04月19日-2024年0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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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費 |
招標代理費97323.86元,由中標單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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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異議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guān)系人對上述結(jié)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nèi)以書面形式,并在工作時間內(nèi)(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gòu)提出異議,具體聯(lián)系方式見該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過電子交易系統(tǒng)在線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需要電子簽章,網(wǎng)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進入系統(tǒng)后選擇項目,點擊“異議”菜單提交異議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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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注意事項 |
異議材料應包含以下內(nèi)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7)異議人為法人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quán)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為其他組織或個人的,異議材料須由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8)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gòu)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guān)系人的; (2)對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未在公示期間提出異議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nèi)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nèi)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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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訴的渠道和方式 |
投訴應遵照相關(guān)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投訴信訪處理辦法》(宿公管委[2022]2號)等文件,投訴人可以通過書面或者電子交易系統(tǒng)線上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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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受理單位 |
宿州市??橋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shè)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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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
宿州市??橋區(qū)西昌南路70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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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 |
建管股0557-36934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