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投資集團完成增持同力水泥股份的計劃

2015/08/04 09:06 來源:同力水泥

8月3日,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控股股東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完成增持同力水泥股份的函》,河南投資集團增持公司股份計劃已經實施完畢。......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控股股東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計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015年8月3日,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 接到控股股東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河南投資集團)《關于完成增持同力水泥股份的函》,河南投資集團增持本公司股份計劃已經實施完畢,現(xiàn)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河南投資集團增持計劃

  為維護資本市場穩(wěn)定,切實保護廣大投資者權益,公司控股股東承諾將通過合法合規(guī)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起未來6個月內,計劃增持不超過公司已發(fā)行總股份數(shù)2%的股份,增持金額不低于500萬元。且承諾上述增持的本公司股票6個月內不減持。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15年7月9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的《關于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計劃的公告》(公告編號:2015-018)。

 二、增持計劃完成情況

  2015年7月21日-30日,河南投資集團通過二級市場競價方式增持公司股票397,200股,金額529.95萬元,超過增持計劃最低限額500萬元。

  增持前河南投資集團持有公司278,907,035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58.74%,本次增持后,河南投資集團持有公司279,304,235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58.83%。

 三、其他事項

  1、本次增持行為符合《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及《關于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本公司股票相關事項的通知》(證監(jiān)發(fā)[2015]51 號)等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等的規(guī)定。

  2、公司控股股東河南投資集團承諾,6個月內不轉讓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不會導致本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fā)生變化。

  特此公告。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5年8月3日


編輯:鞠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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