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新提拔官員將被要求申報財產(chǎn)及出國情況

2014/06/05 09:30 來源:中新網(wǎng) 田進

記者4日從陜西省官方獲悉,該省要求對新提拔領導干部實行個人重大事項和家庭財產(chǎn)申報備案,包括本人出國情況,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情況等;以及家庭房產(chǎn)、車輛、銀行存款等多項內(nèi)容。......

記者4日從陜西省官方獲悉,該省要求對新提拔領導干部實行個人重大事項和家庭財產(chǎn)申報備案,包括本人出國情況,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情況等;以及家庭房產(chǎn)、車輛、銀行存款等多項內(nèi)容。

這些要求是在陜西官方印發(fā)的《關于對新提拔領導干部實行個人重大事項和家庭財產(chǎn)申報備案的意見》中提出的。

據(jù)了解,在干部考察期間,由干部考察組通知考察對象填寫《新提拔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和家庭財產(chǎn)申報備案表》??疾鞂ο蠼拥礁刹靠疾旖M通知的2日之內(nèi),必須如實申報個人重大事項和家庭財產(chǎn)情況。對不愿申報或不按時申報的,不再作為提拔對象。

申報對象范圍為,確定為省管正、副廳級領導干部和縣(市、區(qū))黨政正職,以及省直機關正處級領導干部的考察對象。

申報內(nèi)容為,申報本人的重大事項,具體包括本人婚姻、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和出國情況;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情況和從業(yè)情況。申報本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所屬的財產(chǎn),具體包括房產(chǎn)、車輛、銀行存款、有價證劵(含股票、期貨、基金、債券、投資型保險以及其他金融理財產(chǎn)品等)。

同時,要求對申報工作必須嚴格管理、嚴格要求。對瞞報、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出一律按違反組織紀律嚴肅處理。并對申報備案情況實行動態(tài)管理,隨機抽查核實。

據(jù)悉,陜西新提拔的領導干部任期屆滿、再次提拔或到一定期限,將根據(jù)情況被要求對個人重大事項和家庭財產(chǎn)重新申報。

編輯:余樂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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