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葡誠水泥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被罰2萬

大眾網(wǎng) · 2012-08-16 00:00

  8月13日,山東棗莊葡誠(山東)水泥有限公司的消防設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被消防部門罰款2萬元。

  日前,棗莊消防支隊嶧城消防大隊在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期間,對嶧城區(qū)葡誠(山東)水泥有限公司進行消防監(jiān)督檢查時發(fā)現(xiàn),該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一旦發(fā)生火災后果不堪設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guī)定。為徹底消除火災隱患,嚴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發(fā)生,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guī)定,大隊決定給予該單位罰款2萬元的處罰。

  2012年8月13日,該單位負責人到大隊如數(shù)上交了罰款,并表示一定按照消防部門的處理意見,在最短時間內改正違法行為,確保在安全的基礎上取得經(jīng)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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