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起訴鞍山證券
福建水泥介紹,2001年3月19日,福建水泥與上海泰和投資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在鞍山證券上海陜西北路營業(yè)部開設共管資金帳戶——泰和水泥,作為委托泰和公司理財帳戶。該營業(yè)部在未取得福建水泥授權代表簽字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同意泰和公司從“泰和水泥”共管帳戶劃走資金3400萬元。福建水泥授權代表發(fā)現(xiàn)后與該營業(yè)部交涉,該營業(yè)部向福建水泥出具了書面承諾書,承諾在2001年7月2日前將3400萬元全額劃回“泰和水泥”共管帳戶,否則負責賠償全部損失。
福建水泥在再三敦促鞍山證券上海陜西北路營業(yè)部履行上述承諾未果的情況下,決定向上海市二中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該營業(yè)部償付3581.22萬元(含起訴日前的利息),并將該款項劃入“泰和水泥”帳戶;判令該營業(yè)部支付福建水泥為追索上述款項而支出的費用36萬元(法院收取的訴訟費用除外);判令鞍山證券公司對該營業(yè)部返還上述資金本息和支付費用的責任承擔連帶償還責任,訴訟費用由兩被告承擔。
福建水泥表示,如果本次訴訟能取得預期效果,且被挪用的資金能全額劃回共管帳戶,則公司2001年的委托理財資金可以全額收回。
福建水泥19日還披露,公司已就與廈門世嘉房地產發(fā)展有限公司買賣合同貨款糾紛案,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世嘉房地產公司立即支付水泥欠款1731.1214萬元,該案將于本月20日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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