磚廠老板盜竊國家電力 事發(fā)后讓員工頂包

2008/08/15 00: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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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個小磚廠幾個月就盜走國家電力二十多萬元,打工農民也搖身變成磚廠老板。在磚廠靠領工資吃飯的他為何要盜竊國家電力?8月14日記者從簡陽市檢察院獲悉,其替人頂罪的伎倆已被辦案檢察官徹底查出。

  去年11月,四川簡陽市檢察院公訴部門受理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蘇秀文涉嫌盜竊犯罪案,該案移送審查的案件事實為:蘇秀文于2003年初從胡克水手中承包新市鎮(zhèn)的簡新磚廠和石板鎮(zhèn)的全興磚廠,為節(jié)約成本安排兩名員工在磚廠安裝竊電的專業(yè)設備,幾個月內就盜竊價值二十余萬元的國家電力。

  辦案檢察官在審查案卷材料時發(fā)現(xiàn)蘇秀文的口供與證人證言不一致。蘇秀文說自己是兩個磚廠的老板,而員工說他不是,有的員工還說根本就沒有見過蘇秀文。當辦案檢察官訊問蘇秀文是哪兩名員工安裝的竊電設備時,蘇秀文居然吞吞吐吐說不清楚。辦案檢察官通過走訪磚廠員工獲知,蘇秀文其實根本不是磚廠老板,只是簡新磚廠聘用的管理廠長,每月按磚的生產量領取計件工資。

  辦案檢察官同時獲悉,蘇秀文領取計件工資平均每月不過千元,其妻為當?shù)剞r民,膝下還有兩個待供養(yǎng)的孩子,蘇秀文關押后每月打入卡上的生活費高達兩千至三千元,天天抽的也是價值不菲的中華香煙,且短期內就退清了35萬元贓款。種種跡象表明,蘇秀文背后還有個為其提供經(jīng)濟支撐的人。正當辦案檢察官尋找這個人時,3月18日,真正的磚廠老板胡克水浮出了水面。

  原來,胡克水為節(jié)約生產成本,指使電工馬汝貴在兩個磚廠安裝上自制的電貓兒由胡明和負責操作,在不到四個月時間內就偷電二十余萬。案發(fā)后胡克水為逃避法律追究,以優(yōu)厚的待遇做交換找到蘇秀文做頂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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