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丟位子”根子不在產假過長

2005/10/18 00: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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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了孩子,丟了位子”,越來越多白領女性開始不敢生育。近日,北京市有關官員提醒,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也應兼顧就業(yè)等實際問題,保護過度(產假過長)則限制了女性的就業(yè)。有關官員表示,下一步要統(tǒng)籌兼顧女職工的勞動保護與女職工的就業(yè)問題,并在適當時機修改、完善相關規(guī)定。(9月14日《北京青年報》)《勞動法》規(guī)定女職工產假不少于90天,《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晚育的獎勵產假30天,經單位同意還可增加產假3個月,使得產假大幅度延長。產假的延長,與用人單位的利益多少是有沖突的———這是一些用人單位不愛用女職工以及炒生育女職工魷魚的原因之一。但我認為,這并非“生了孩子,丟了位子”的根本原因。 

  女職工享受產假及產后回原單位繼續(xù)工作是法律賦予女職工的合法權益?!秳趧臃ā泛汀秼D女權益保障法》都分別有詳細的規(guī)定。但現(xiàn)實情況是,這些法律規(guī)定有時幾乎成了一紙空文。長期以來,女職工因為生育而被用人單位炒魷魚的事簡直屢見不鮮,一些女職工的求助也大多無功而返,人們鮮有耳聞哪個觸犯上述法律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及其責任人員受到處罰。 

  多數女職工在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忍氣吞聲,沒有拿起法律武器。她們之所以這樣,一是擔憂把用人單位得罪了,繼續(xù)待下去也沒意思,說不定哪一天用人單位隨便挑個毛病照樣把自己給炒了;二是擔憂自己告狀出了名,以后更沒有用人肯要自己了;三是擔憂有關機關和部門不給自己做主而白忙活一場———事實證明,她們并非杞人憂天。 

  無論如何“統(tǒng)籌兼顧”,也不可能不給女職工一定時間的產假。與男性相比,女性許多方面處于弱勢地位,因此同等條件下,用人單位往往傾向于選擇男性。如果僅僅縮短女職工的產假,而在其他方面缺少作為———比如督促有關部門(機關)嚴格執(zhí)法等,就難以根本遏制“生了孩子,丟了位子”的不良現(xiàn)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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